作假的定义

我消失的这几天中,奥运开幕式又被抖出来了不少事情,其中两个分别是,那个唱歌小女孩林妙佳只是对口型,而且声音还不是她的;和用电脑制作的烟花表演。

我当时是意识到烟花的速度和直升机的速度好像不太和谐,至于唱歌的,没发现。

其实我很不明白,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吗?还是很多人的老毛病:追求完美,特别是在洋老爷面前。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某个政治局委员那么喜欢用最完美的脸蛋配上最完美的声音。

可问题是,世界上有完美这个东西么?几岁的儿童,哪一个不是缺几颗牙齿的?再说你现在完美了,你也不能保证每一次有洋人在场的时候都可以对口型?用现在的完美来抬高大家对以后的期望,最终吃亏只会是我们自己。

说到底,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一些人极度的自卑心,生怕自己太差。

不过单就这两件事情来看的话,将它们称为“作假”,我倒不是很同意。毕竟文艺演出用点电脑效果,事先配好音是可以理解的。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台上的表演者只是对口型,就应该大大方方的说“演员XXX,配音XXX”,而不是试图隐瞒这个事实——否则就不是演出细节,而是人品的问题了。

就算无法现场说明这些问题,导演们也该在之后的第一个机会向大家透露这些事实,并且这样做的原因。只要理由不是太荒唐,大家都能接受。不过现在是,很多人纯粹是因为林妙佳“天籁般的声音”而喜欢上了她,而官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选择了沉默,什么都不说,当然就会让大家感觉到“自己被欺骗了”。

信息公开有多么重要,看看四川地震就知道了。不过很可惜,很多人还是学不会,有什么事情,还是隐瞒为先,这件事如果早点说,其实根本不是什么严重问题,不过现在林MM的知名度已经打响,在国际上有了名声,再来告诉大家那是假了——这当然是作假了。

我认定作假的方法很简单,用假烟花,或者给演员配假声音,这都不是问题——只要你尽快(当然不是几十年后)告诉我那是假烟花,假声音,那么这中间就不存在欺骗行为;否则不管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拿A冒充B的行为都是作假。

不过可能是因为我“与众不同”,我的这种观点好像得不到国内人们的同意。我能想到的例子就有惠州三中中学捐钱事件,而且还振振有词的说“只是补拍,不是作假”;CCTV中的火炬手空投事件还有最近新华社拙劣的PS技术,似乎都在告诉我,我们是容忍造假的——只要不被发现。

可谁能保证呢?

做人还是老实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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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要消失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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