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公投

新西兰的议会选举使用联立制(MMP),这种选举制度有点像纯粹的比例分配制,政党票决定每个党的议席,区域议席只剩下了名义上的作用。总理John Key最近表示他要坚持他选前的承诺,在下一届大选的同时举行选举制度公投,而且这个公投对政府有约束力。

在新西兰实行简单多数制的时期,选举结果一直有一个特点:如果是右翼的国家党胜利,他们在小选区中通常是险胜;如果是左翼的工党选举胜出,则必须要在总得票数中大胜对方。由于工党的议席主要在城市地区,支持者集中,但在这些支持者集中的选区,你赢再多,那也只算一个议席。这导致了工党在半个世纪中,两次都是当一届政府就下台,虽然在几次选举中,总得票数都比对方多。

和反掌罚法案公投不同的是,几份民意调查均显示,这一项公投的支持/反对率势均力敌,通常不会超过5%。但问题在于,还有20%左右的选民不知道该怎么选,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明白MMP是什么东西。可问题来了,如果人们根本就不懂一件事情,让他们投票岂不是一件很荒唐的事?

MMP有很多让人诟病的地方。从1996年实行开始,新西兰就没有选出过一次多数政府,这让主要执政党的政策更难在议会中得到推行。但另一方面,MMP又是看上去最公平的制度之一,议席分配基本上合理反应了各党派的实际得票率,并且避免了两党政治的出现。

我个人认为回到简单多数制,将会是十分危险的一步。看看支持开倒车的是谁就知道了【PDF】,他们通常来自乡村地区,年龄偏大甚至已经退休。而在惠灵顿等城市地区,MMP的支持则占了大多数。作为少数民族,我们应该关心的不仅仅是新西兰将回到两党政治,而且少数族裔在议会中的代表将会减少。在联立制之下,由于决定议会议席的是党票,而党票是不分区的,因此每个政党都需要吸引尽量多的选民,包括推出少数族裔议员来赢得少数民族的选票,如果退回简单多数制,结果将会是显而易见的。

John Key也明白简单多数的缺点,如果政府支持这一选择,将会遭到更大的反对,所以他看上去更倾向于支持另一种选举制度:并立制(Supplementary member)。简单来说,这是MMP的缩小版,不分区议席依然存在,但是和选区议席分开算的。如果你熟悉台湾,2008的立法委员选举就是使用的并立制。至于这种制度是否公平,看看台湾的选举结果就知道了,两大阵营的得票率相差15%,可国民党的席位是泛绿的三倍。

因此无论政府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如何宣传,我的那一票已经决定给谁了。

大学的价值

读大学通常被认为是社会中下阶层挤入中产阶级的主要途径(虽然在中国这条路正在逐渐被封死),那么一张大学文凭究竟值多少钱,才能达到这个效果?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报告Education at a Glance 2009【PDF】中给出了一个答案。如果把大学作为一项投资,在OECD国家中,一张大学文凭可以让一位男性一辈子平均多赚18万美元,女性13万美元。

毛利润最高的是美国,一位有大学文凭的男性可以比只有高中文凭的人多赚近37万美元。新西兰作为OECD中最穷的国家的之一,大学的毛利也有13万美元。

这个数目听上去很多,但仔细想一想感觉就不对了。

我不知道美国,但我知道新西兰。按照今天的汇率来算,13万美元大约等于18万纽币,但这是一辈子能够多赚的钱。假设一个人从22岁工作到65岁退休,平均下来,一张大学文凭所能够带来的额外收入不过每年NZ$4000罢了。作为参考,新西兰平均工资大约是每星期NZ$700,或者每年NZ$36400 —— 也就是说,一张大学文凭只会带给你平均工资之上10%左右的提高。

更糟糕的是,除非你运气好,双亲都是有钱人,而且愿意资助你的学业,否则你还必须偿还你的学生贷款和承担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我看了一下自己的开销,大约是NZ$30000左右。我不是学经济的,所以我的计算可以有误。作为一项投资来看,我得花至少4年大学+8年工作,才能取回自己的投资,等人到中年之后,才能真正开始盈利。作为一项投资来说,10%的回报率并不差,但和其他投资一样,这也是有风险的,会受到经济大环境的影响,而且作为进入职场的新人,前几年的回报率可能还更低。

如果只是从纯物质的角度来看,我不觉得大学是一个很好的投资(至少在新西兰如此)。但有一个例外:除非你选对了专业。这份报告有两个硬伤,一是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二就是没有从不同专业的角度来看。学艺术的和学法律,出学校之后的工资肯定会有相当大的差异。

但这份报告也提出了读大学在其他方面的收益:在人际交往中更有自信以及更容易得到信任,身体更健康,更关心政治。

没找到中国的数据,如果谁有兴趣,无妨对比一下。

爱民的独裁者?

《地球是平的》一书作者Thomas Friedman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专栏文章,其中提到,民主不一定比独裁好,特别是当独裁者是一个“开明”(enlightened)的政党时。他用了中国和美国的例子,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方面,中国都走在了美国的前面。而美国的一党民主却导致了现在的反对党共和党为反对而反对,拖慢了效率,导致一些政策不能尽快实行。

网民评论说,“中国人民从此又多了一位老朋友”:)

独裁者中确有“开明者”,英文中也有”Benevolent dictatorship”(我倾向于翻译为“亲民独裁”)这种说法。亲民独裁者虽然通过不民主的手段上台和维持政权,但它仍然使用拥有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为自己。

但我觉得首先需要明确的两点,一、历史告诉我们,不管独裁者是否真的亲民,他们都会试图把自己打扮得亲民(而且还有一个特点,这些独裁者通常都会把民主和混乱,无秩序联系在一起);二、独裁者的利益有时候和被统治者并不冲突,例如“人民专政”的说法,但这不意味着独裁者和被统治者就属于同一群体了。明确这两个问题就好说了。

独裁政治可以以很快的速度推行政策。如果这项政策是有利的,那么收效也会快很多。但这种速度也是有代价的,无论是经济上的,还是社会代价。随便举个例子,大家都在拿中国每年8%的增长率和外国做比较,但这个国家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我们花了多少年时间甚至是人命的代价来等待一位“开明”的独裁者?

独裁政治下的政策可以造福民众(暂且不论事实并非一直如此),但那不意味着这就是那项政策的初衷 —— 一个简单的测试,如果这位独裁者老了,下台才是对人民最好的选择,他会自愿选择下台吗?

等待独裁者突然良心发现,这有点像古时候等待“圣上英明”一样,不可否认的是,每一个朝代都的确有那么几个英明的君主,他们的到来通常也意味着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快速发展。但问题是,别说皇帝并非个个都开明,就算是开明的皇帝,老了也有昏庸无能的时候,那么现在,你是选择,在混乱,残酷中等待下一个开明的独裁者,还是自己动手,把这些独裁者去掉?

我想任何一个运作正常的社会,都会选择后者,中国的历史也是如此。如果推翻的是一个独裁者,那么人们迎来的将会是混乱,没有安全感和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停滞。但如果推翻是一个民主系统下的政党,你所需要做的仅仅就是投票而已罢了。

其实我并不是完全反对Friedman的意见,一党民主的确不如一党专政。前提是,民主是什么含义 —— 我从不将民主理解为一人一票,背后的运转机制比这要复杂多了。但无论是执政还是在野,政党的目存在的目的都应该是为了人民的福祉,而不是仅仅是为了要上台。大部分人只看到政党交替或者联合政府所带来的政策不一致性和社会不稳定,但却忽视了,这其实给了不同人群的观点和智慧一个施展的平台,而不是只是只有一部分的人观点得到了支持和实行。

从这个方面来理解,一党民主和一党独裁没有什么区别。新西兰10多年前的选举制度改革,推行联立制的目的之一就是就是为了增加议会中不同的声音,避免大选之后的“三年独裁时期” 。而且从此之后,议会中再无一党独大的现象。可是——新西兰又将面临另一次改革,不过这一次是往回走,政府试图改回一党独大的制度  —— 如果你来自新西兰之外,也许也许你想知道,本国现在的政府无论在经济还是文化方面均属右翼。发现什么了没?

被政客劫持的全民公决

不,我不是在说台湾,我是在说新西兰。

反掌罚法案的公投,背后其实几个基督教团体在组织,最主要的一个团体就是那个叫The Kiwi Party的政党。如果你还记得的话,这个政党是在上届大选中出现的,而一名华人简绍武,在党内排名中高居第三。

新西兰的公投对议会是没有约束力的,或者用我的话说,“投着玩的”,因此虽然反掌罚法案的公投以大比数通过,但并没有像几个议会外政客所希望看到的那样,直接导致该法案被撤销。

因此Kiwi Party的党魁Larry Baldock 最近决定,再来一次全民公决 —— 这回他希望选民在“全民公决是否应该对议会有约束力”这一项上面进行投票。

其实这一次我同意他的看法,在任何一个民主环境中,最终决定权应该是在人民手中,而议员只是代表选民而已。如果全民公决的结果有约束力,那么将会提醒政客,不要忘是谁将他们选进议会的。但有约束力的全民公决有几个前提条件需要达到。最明显一个就是,投票的问题至少要告诉议会和选民,投票结果对什么东西有约束力?某条法律应该废除,还是议会应该为某件事立法?反掌罚法案公投所使用的问题就是最佳……的反面案例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公投问题就是几个不在议会中的基督教政党,例如The Kiwi Party和The Family Party利用纳税人金钱所进行的免费宣传罢了。这一次也不例外,Baldock甚至更诚实了,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动机 —— 他建议将下一个公投和大选合并进行

新西兰的法律要求,如果有10%的选民签字,那么公投就必须进行。问题就在于,这些人真能收集到10%的签名。10%并不算多数,但却可以开启一个让全民讨论的公民投票 —— 现在我开始理解为什么一些地方规定公投投票率不超过一定比率就作废了,对付这种政客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让他们自己去演戏。

反掌罚法案公投

虽然正式的名称不是这个,但背后的实质就是针对该法案的。该法案的背景请参考这里,简单一句话,就是移除了刑法中父母为了教育孩子的免责条款。这次公投是新西兰历史上第一次由公民发动的公投(Citizens Initiated Referendum)。我个人虽然珍惜每一次参与民主程序的机会,但这一次我的确不想投票,因此我已经把选票销毁了。

主要的问题在于公投所选择的问题:

Should a smack as part of good parental correction be a criminal offence in New Zealand?

大概翻译则为:“当掌罚作为良好教育方法的一部分时,这种行为是否该在新西兰视为违法?”

我唯一可以想到的一个词是:白痴,这个问题绝对是白痴想出来的。这种问题很明显偏向反对反掌罚法案一方,事先就假设掌罚(至少部分场合上的掌罚)是一种“好的”教育方法,既然都先认定这件事是好的,那任何人都知道,如果一件事是好的,那怎么可能是非法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可能选择NO,因为会被误读为我支持废除该法案,但我也无法选YES,就如上一段所说,唯一的做法就是不投票了。新西兰公投的投票率历来极低,不会超过50%,而这次和我一样面对两难抉择的人不少,因此我预期投票率会更低。

我个人是赞同反掌罚法案的,虽然不可否认的是,掌罚在某些场合下是必要措施,如果子女把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例如铁轨上),那么用掌罚是最有效的。但掌罚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没有必要的。新西兰的很多家长从没有打过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教育依然是成功的。我理解我的想法可能和大部分华人相左,我也知道“打是亲骂是爱”这句话,但考虑一下下面两个问题:

  • 如果朋友把他的孩子委托给你照顾两天,你会打这个小孩吗?
  • 人人都有倔强的时候。,就算是成年之后。如果这个时候出来一个人打你,你是什么感想?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特别是对那些一直反对该法案的宗教组织,是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了自己的财产,觉得自己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为所欲为。换成华人的语言就是,“你是我生的,我要你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 我同意那些喜欢掌罚自己子女的人,孩子不是“Little adult”,他们需要管教。

虽然如此,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孩子不是“little adult”,但他们却是“little human”,他们不是成人,但他们是人。作为人来讲,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受到基本的尊重。正常的教育是应当的,但家长有点气就往孩子身上撒,孩子凭什么要受这个气?没错,孩子是父母生的和养的,可这是父母的选择,而不是孩子的选择,生之前问过孩子愿不愿意被生下来,问过自己我能给孩子最好的一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