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晓铃案

July 23, 2009 – 11:19 am

网络对我影响最大的一点,就是让我坚持公开,透明这两个原则,常常和我聊天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一句口头禅就叫做“我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公开其实是一个不太合适的词,我心里想到的是英文“open”,其中也包括了对外界的包容,例如“open for suggestions/critisms”。这个年代,要想彻底隐瞒一件事是件颇有难度的事情,因为你常常会发现,你对你自己的了解,甚至还没有Google对你的了解多。因此与其去做无用功,还不如大方的欢迎别人来评价。

在有些情况下,如果做了亏心事,每个人都会很自然的想着要隐瞒这些事情,实话说,我也会这样,这很正常。但问题是,比起时候费尽心思隐瞒而言,我们为什么就不能选择不做那些亏心事呢?试图用权力和暴力来消除那些人不光彩的一面,改写历史,都已经被无数次的证明无效了,可总有人一次又一次的白费这个力气。

是的,我说的就是被非法拘禁的那几位网民,和他们所“诽谤”的那个案子。因为人还在他们手上,我有点担心网上过度的反应会对他们不利,所以我不敢说多了,可这一次我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六个人对大部分人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一个相对于14亿人口来说,微不足道的数字。但对于他们的亲人来说,这六位网民是他们的儿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这六个人当中也有我在Twitter上的朋友。但不管他们和你的距离有多远,有多么的不相关,可别忘了,他人今天的不幸,明天就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你如果今天不为他人呐喊,明天就没有人会来帮你。

我们厌倦了听那些过时的理由,“这是体制,无法改变”,什么是体制?我们就是体制。当你对那些靠“体制”,“权力”施行罪恶的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你就相当于对这个所谓“体制”投下了赞同票。事实已经证明,仅仅是网络本身,就已经可以对现实产生直接的,正面的影响,例子不胜枚举。

其实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很简单,很有效,就是不要放弃关注这个案子,我承认在网民被捕之前我没有注意到这个案子,但感谢福建警方的提醒,这件事我永远也不会忘掉了。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不妨Google 搜索一下某些关键词看几篇文章,保持自己的关注。

如果你愿意做更多,不妨给那些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而身陷囹囫写一封信,寄张明信片,让他们知道,他们永远都不孤单。


诗词欣赏

July 14, 2009 – 5:56 pm

警告:内容恐怖,心理承受力不佳者就不要继续看下去了。

《盛世中国》

李发模《人民日报》 2009年7月13日 20 版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党,是共产党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姓,是老百姓

中国有一座最大的城,是众志成城

中国有一颗最大的心,是万众齐心

万众齐心是最高的城

众志成城是最大的真

泰山昆仑立地顶天是咱共产党

长江黄河奔流不息是咱老百姓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爱,是仁爱

中国有一个最大的人,是天人

中国拧一股最大的劲,是团结奋进

中国忙一个最大愿景

是和谐太平

和谐太平是最大的爱

天人合一是最大的仁

大美大德龙飞凤舞是咱华夏美

大仁大道与时俱进是咱神州魂

就像那鱼儿恋江海

是共产党与咱老百姓

就像那蜂蝶唱阳春

是咱盛世这大中国

十三亿笑脸满乾坤

---

中国从来不缺乏文人,但比文人更不缺乏的,是御用文人。说实话,看完这种“诗”之后我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因为这东西太让人掉下巴了,你只能从心底彻底折服于这种诗的作者,然后像一个小学生一样仿写

我倒是有个建议,文学不是有各种流派么,我觉得王兆山喝彩党亦菲等文人已经足够多,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足够自成一派了。而简单的把这些文人归于五毛党名下,实在是太委屈他们了,诚实的说,他们比五毛党还是要有文化点。

其实这样的派别已经成立了,我就依他们共同参加的组织,作协,叫他们作协派好了。大家定期开会,交流工作经验,还有纳税人给他们发的工资,这中国历史上文人生存的环境,可能就属现在最好了。


新疆和多民族政策

July 12, 2009 – 3:23 pm

我一直没有说这个事,因为民族问题的复杂程度绝对不是我可以说清楚的。特别是民族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常常是非理性的,虽然听上去很暴力,可实际上,我有时候都觉得你用理性的语言来对付非理性,还不如直接用拳头说话来的有用(实际上这更靠近民族主义者的思维)。但无论怎么说,逝去的人们是无辜的,任何针对平民的暴力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

新疆和西藏一个重要不同之处在于其人口,在西藏,藏族依然是主体民族,但在新疆,由于几十年来的移民和经济开发政策,大量汉族移民进入了新疆。当你身处在乌鲁木齐时,你感觉不到这个城市和中国其他省会城市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任何“海外”的“反动组织”都无法像达赖一样叫汉人撤退,因为人们没有地方退 —— 有些汉人家庭在新疆已经是第三代或者更久了,新疆就是他们的家,他们所拥有的一切,他们要往哪里撤?这种现象在西方的殖民国家,例如新西兰,其实也存在,毛利人无论再怎么说“这里曾经是我们的家园”,但现在已经既成事实了,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和平共处。

近三十年来的经济开放政策并没有惠及其他民族,或者换句话说,不同民族所得到的利益并不相等 —— 虽然政府政策的本意可能的确不是如此。但沿海地区的发达,甚至新疆内部之间维汉两族之间的经济差异,自然而然的会让其他民族累积更多的怨恨。但这样的发展不均现象是你(当然我假设你是汉族),或者我造成的吗?很显然不是,我们也没有说话权。有句话说,爱身边的每一个人不容易,但恨一个身边的人却是最容易的。 当我们拿周围的人发泄不满时,背后的问题被忽略了 —— 我们其实都被关在同一个牢笼里,真正造成民族间矛盾的那个祸首却依然在逍遥中。

一个明显的例子举是禁止封斋,特别是禁止官方部门和政府相关的维族人士封斋。这条消息的来源是“反动网站”,国内的读者打不开,但我相信这报道是基本属实的,因为这样的蠢事共党干了绝对不止一次,另一个比较有名的蠢事是在西藏阻止藏民焚烧自己的皮草。

这给其他民族造成了一个严重问题 —— 如果他们想在政治方面获得自己的影响力,就不得不被强迫在民族信仰和习惯上做出一定程度上的牺牲。

其实我相信共产党政府的民族政策本意并不坏,但由于这个党的本质,我党和宗教,信仰,民族这些问题天生就是不兼容的。一个坚信无神论的党,他只能理解到物 质层面的东西,对于种族和信仰问题,他只懂,也只能用物质层面的观点来解读,这件事究竟是“利我”还是“不利我” —— 鸡同鸭讲当然不可能得到任何结果。民族信仰和习惯是用多少钱,考试加多少分都换不回来的。

但民族政策的关键在于公平和公正,而不是用政策偏袒一方,否则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其他民族认为是被施舍,而且造成了对主体民族的依赖,敢怒不敢言;而汉族也迁怒于少数民族,认为他们获得不应得的特权,造成了不公平。

我说这话可能很多人不爱听,但我觉得汉族对其他民族这种居高临下的做法,是发自内心,有民族性存在的。在新疆对于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的歧视,例如同工不同酬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当在一些城市被提醒要当心维族小孩偷东西时,却很少有人去认真追究这些孩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些城市偷东西

在国内,我会认为这是我们绝大部分人都生活在一个单一民族的环境下,认识不到其他民族的存在,或者是他们只出现于书本之上,因此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无知。这也就是为什么爱国愤青最爱用“你是不是中国人,不是就不要用汉字!”这种话的原因。可就在海外,当自己都成了少数民族,但很多人心态依然还是“犯我强汉者必诛”。网上那个笑话:“1、我反对种族歧视;2、我讨厌黑人”其实我觉得是一个确实存在的现象。

其实这种事情说来很简单,在国外作为少数民族的一份子,我要的很简单:平等对待,平等机会。而我绝不会要施舍和怜悯。


你有孩子吗?

July 4, 2009 – 2:36 pm

如果你已经知道下面三个回合,请直接跳到最后……
回合一:6月9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自7月1日起,中国政府将要求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出厂前必须预装一种软件,而该软件可能屏蔽一些网站。你能否证实?

:请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你知道你提到的这个软件是什么吗?

记者:我只是复述有关报道。我想我是在问问题,而不应该回答问题。)

该软件名叫“绿坝—花季护航”, 其主要功能是屏蔽过滤互联网上色情、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我想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有孩子吗?

记者:(无语))

如果你有孩子或者你打算要孩子,你应该能理解作为家长对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关切。我还可以告诉你,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中国政府积极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但是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防止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

回合二:7月2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外交部官方网站上没有此事的记录)

Quentin Sommerville, BBC News. Qin Gang, do you have children? (laughter)

BBC记者Quentin Sommerville:秦刚,你有孩子吗?

(Qin Gang gave one nod affirmative)

(秦刚点头确认)

I ask you because a few weeks ago, you asked my colleague whether he had children when he asked a question about Green Dam Youth Escort. And you said that the Green Dam Youth Escort is essential to protect the children of China, and my colleague would of course understand that if he had children. So now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delayed the installation of this software, are the children of China, perhaps your children less well protected?

“我问你的这个问题 原因是因为,几周前,当我的同事问你关于绿坝问题时,你反问他有没有小孩。你说为了保护中国的青少年,绿坝必不可少。如果我的同事有子女,他当然可以理解。但现在政府推迟了安装绿坝的期限,那么,中国的青少年,也许包括你的孩子,是否就缺少保护了?”

秦刚:该说的话我已经说了。有关部门呢,已就这个问题呢,发表了(这个)谈话,所以我没有更多的补充。好,下面一个问题。

回合三:

(7月5日)外交部的指令:暂停同BBC新的商业合作,对已存在的合作要立即中止并上报。本着有所选择、区别对待的原则,处理BBC人员在华采访。(来源

现在,根据前面三段对话,回答下面问题:

  1. 秦刚的孩子是中国孩子,需要花季护航吗?
  2. 等等 …… 秦刚有孩子吗?
  3. 秦刚是孩子吗?
  4. 秦刚的政府是孩子吗?
  5. 用一群有枪的孩子治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您安心吗?

媒体和自杀问题

July 4, 2009 – 1:34 pm

这两天我看了一些关于北大新闻系学生自杀的消息和评论,我正好知道一位来自那个新闻系的blogger,所以关注了一下。至于新闻本身,我不想发表什么意见,我不是很熟悉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过媒体和自杀倒是我一直想闲聊的一个问题。

新西兰的自杀率【PDF】非常之高(万分之一点三左右),和中国处于差不多同一个水平,但新西兰对于媒体报道自杀问题限制又是最严格的,在一般的新闻中,你几乎看不到对于自杀的报道,除非自杀的人是明星,或者自杀的行为和重大犯罪有关。不过实际操作中,前者很多,但后者非常罕见。

可能很多人都猜不到决定媒体是否有权报道自杀的官员是谁,我也是学习之后才知道的 —— 是验尸官。根据验尸官法(the Coroners Act 2006),是否把一起死亡事件的细节“释放”(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授权”)给媒体报道,最终决定权在验尸官的手上。媒体在没有验尸官的许可下,只能报道死者姓名,职业和地址,而其他资料必须依据验尸官提供的证据,否则连“自杀”这一基本事实都不能公之于众。

这种严格限制有很多原因。第一是个人隐私,这个是个相当严肃的问题 —— 无论你怎么说,要放弃自己的生命,那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无论自杀者的想法是什么,但他选择了放弃自己的生命,虽然可惜,但自杀终归还是个人的选择,而就算是逝者,也应享有隐私权。因此,要把这种个人选择和公众利益联系起来,成为可以报道的新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个原因逻辑我不太明白,维护这条限制的人说,限制报道自杀案件可以降低自杀率。我想这一点已经不攻自破了,新西兰的自杀率在OECD国家中排名前三,而且就我的观察来看,这种限制导致了一半民众对自杀问题的严重性缺乏基本认识。因为新闻里没有,万分之一的比例虽然在自杀问题上很高,但在现实生活中,身边有这样一个人的机率还是很低的,这直接导致了这个社会几乎很少有人谈论自杀,大家都瞒着不说,导致真正想轻生的人无法公开寻求帮助。

不过无论是什么限制,有一条是一直受保护的 —— public interest,公众的知情权和利益。在半个世纪前,单独的自杀也许是死者个人的选择,但现在,当自杀已经变成了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之后,这就不仅仅是个人选择了,至少我认为公开自杀问题有利于公众利益。

在中国,这个情况更加复杂了。不仅有“正常”的自杀,还有“躲猫猫”式的“自杀”,自杀案件的报道又和社会正义联系在了一起,如果让官员隐瞒细节,那么意味着我们也许放过了一个本应该坐在监狱里,却坐在主席台上的人 —— 但中间又有一个问题,如果中间牵涉到了犯罪问题,那当然,全面的公开报道有助于推进社会正义,但万一不是呢?万一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呢?或者只是某个机构或者组织很爱面子,但实际上他们并没做错什么。

问题的关键在于界限,什么是公众该知道的,什么是个人隐私,而又让来谁决定这些问题?交给验尸官来决定肯定不是一个好主意,验尸官的专业知识可以决定死者的死因是否是“自己造成的”,但绝对没有判断死者是否会引起公众兴趣这种专业知识。

让我们来看另一种情况 —— 验尸官是验尸的,包括自杀者。但自杀者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还有一种人叫“自杀未遂者”。因为其不用经过验尸官的……(手下?),因此媒体对自杀未遂事件的报道没有限制。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普通自杀未遂者很难称得上是公众利益而必须要作为新闻播出,但今年初Tony Veitch,TV ONE体育主持人的自杀未遂报道给了我们一个窗口。Veitch曾被多次报道试图自杀,包括吃安眠药和憋在车里灌汽车废气。一些人认为,这种大面积,头条报道产生了两个问题:

  1. Veitch当时因为攻击前女朋友而被起诉,其自杀行为的公开造成了一些人的同情。
  2. Veitch 作为一名知名人物,他的行为可能会起到“带头作用”。

我不同意第二条,但第一条是确实存在的。媒体在报道自杀问题上是否可以信任,我持相当的怀疑态度。Veitch作为一名知名人物,在案件高潮期,他的一举一动几乎都是头条新闻,而大面积报道他的自杀,媒体的动机也许就是抢新闻而已。

我认为报道自杀不会引起模仿者,但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则,所以把决定报道的权利全交给媒体是有危险的。这一点很难证实,因为通常没几个自杀者会在遗书里写下“我是看了某某媒体报道”才自杀的。在这方面的研究需要加强,不仅是证明报道会导致模仿者,而是要找出什么样的报道会导致模仿者的出现。

但无论如何,对现在这种报道限制的开禁是有利于公众利益,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公众有知情权。虽然不负责任的报道很可能会导致模仿者,但反过来,负责任的报道则应能起到相反的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