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最怕天朝

下周是半学期的最后一周,我会非常繁忙,所以blog更新可能会暂停一周,下周周末回来。

先说说我朝外交部的发言人。他们真是越来神奇了,我琢磨着可能是“祖国越来越强大”的原因,在回答外国媒体时,各个外交部发言人的“底气”也是越来越足了,可以随意发言了。秦刚是一个比较优秀的例子,我想我是否应该建立一个专辑,收录一下他的优秀言论供人瞻仰。不过今天先说两个最近的,就在24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发生的

问:“大赦国际”近日发表了一份各国政府执行死刑情况的报告,其中称中国去年最少执行了1700余起死刑,占全球的72%。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看来你的通讯社不仅关心经济上的统计数字,也关心司法上的统计数字。在死刑问题上,中国的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表明了立场。国际社会是清楚的,你的通讯社是清楚的,你本人也是清楚的。我是一名公务员,无权就中国的司法问题做出评论。

有人已经评价过了。我只补充几句,我朝官员的言论和文件中有很多逻辑问题,有欺骗性,但我有时候真的不觉得他们是故意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这种思维,或者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想出来的托词 —— 我从哪里看出来的?秦刚对“有关部门”的使用。没有人知道天朝这个最神秘的部门究竟位于何方,也许他们就存在于各级官员的口中。但问题是就算要敷衍,也得认真点吧,司法问题,那当然是司法部门的立场了,这个还用想吗。

其他逻辑混乱的地方就不细说了,例如在这个情况下,秦刚不是公务员,至少不仅仅是;而且他这段话中实际上也对记者的问题做了评论,而且还不止:“中国的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表明了立场。国际社会是清楚的,你的通讯社是清楚的,你本人也是清楚的。

《一九八九》果然是有现实意义的,一个眼神都可能出卖你的内心:)

正题,秦刚在同一个记者会上,也回答了一个老问题:

问:据说Youtube视频网站在中国境内被屏蔽。请证实。你能否介绍中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和管理规定?

答:中国政府不害怕互联网,否则你怎么解释以下一组数字:目前中国网民数量达3亿,居世界第一,较8 年前增长了30倍;中国的网站总数达210万,较8年前增长了138倍;博客空间超过1亿,比英国的人口还多。这些足以证明中国的互联网是充分开放的。我们鼓励积极地使用互联网,但同时也对互联网依法进行管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防止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有害的信息传播。在这些方面,我们也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作法。我可以举一些例子。美国有联邦一级的立法,1998年《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1999年、2000年、2003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2001年 “9.11”事件以后,美国的《爱国者法》有关条款也有涉及互联网管理方面的内容。《爱国者法》规定,“如出现危及国家安全的情况,当局无需事先征得法院的同意,即可监视电子邮件和其它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

我有时候真的感到很恐惧。为什么?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我觉得我“穿越”了,或者用我的话,我觉得我和这些政府官员活在不同的世界当中。首先秦先生的言论有一个很明显的逻辑错误,数量大并不代表好,多五倍不等于好五倍,具体为什么我就不细说了,这是老话题。如果你能理解好五倍的问题,我想你也不会被这种无赖逻辑所骗。

其他都还是逻辑问题,我都说厌烦,不想再说了,再说就是骂人了,拿一堆反动的美帝法律来给自己做挡箭牌,背诵外国法律比美国人自己还顺口,那秦先生倒是说说封youtube是依的哪个法?每次都是同样的发言模板,他不腻,我听都听腻了。

不过这段话里有个比较新奇的观点,也就是回答的第一句,“中国政府不害怕互联网”。这就是我说的表面活得比谁都光鲜,但内心比谁都难受,用一个个的谎言去圆以前谎言,一直累积,直到崩溃的那一天为止。不过能过一天是一天,不知道秦刚自己相不相信他自己的话,至少我是感到怀疑的。

连岳说得最精准:秦刚没说错,实际上是互联网怕中国政府。我朝的衙门天不怕地不怕,与天斗其乐无穷,难道还怕你一个互联网?实际上也的确如此,我朝已经很少一味封锁那些“不喜欢的网站”了,至少不是整体封锁,而是合理的“为我所用”。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奥运火炬传递期间,我朝P民需要上国外网站批判反动媒体,于是一夜之间那堵墙好像就像不存在一样了,而一旦批判和奥运结束了,你再试试?特别是网站上有真正“敏感内容”时。

我没有理由不怀疑youtube最近的被封也是同样的原因。至于youtube上面最近有什么,让我想想怎么用河蟹语说出:黑猫警长在雪域高原捉小牦牛,传播河蟹之道的教育影片(怎么看怎么都像动物语)。但既然外交部都称其为假造,封锁就显得没有道理了。不过这种行为和言论的不一致在我朝并不罕见,至于是心虚还是精神脆弱,我相信你有自己的见解

但我党在互联网上的确缺了点常识。我原以为从草泥马事件之后,再笨的人都应该学会一个道理:单纯的封锁和言论审查是没有意义的。语言和互联网的确可以被完全封锁,但那需要暴力,不可能用那种“立牌坊的婊子”方式来封禁。道理很简单,脏话不能说,但我可以说“草泥马”;你禁止我说“草泥马”,那我说“槽猊蚂”,“漕逆蟆”行不行?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我真的不相信这个党学不会 —— 但我在某种程度上希望我党永远不要学会,否则就太恐怖了。如果党学会了,有两条路可以走:放弃封锁,或者加强封锁。我可不认为我党会突然变得很开明,那么我们只能做更坏的打算了:现在是封锁关键词,明天我们被封锁的可能就是“关键音节”,不管你输入的究竟是什么词,只要包含“cao ni ma”或者“qi yi”的音节,一律封锁 ——思科又有钱赚了,这个课题据我所知还没人能研究出来。我只能诚挚希望不要弄到每个人一出生下来就把中指切掉的地步,因为就算把cao ni ma全部封完,文化人还可以来句清风乱翻书之类的。

笑话说完,我觉得互联网的确有理由惧怕天朝。火炬传递时的例子我已经说了。互联网控制在事实上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内部控制的方法:在内部得到完全控制之后,互联网封锁实际上变成了对外的武器,我朝衙门手中的一张大牌。怎么解释,这有点相当于上游国家的一个三峡水电站,不放水的时候一切正常,但一旦故意决堤,五毛大军倾泻而出,虽然很多网站理论上是可以招架住,但有句话不是说么,破坏力最大的不是行为/武器本身,而是突然的改变。而且就算你紧急修筑好堤坝,五毛还是会继续向你喷口水,就像这个案例【警告:环球时报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重点不是控制(也就是堤坝本身),而是水——所以互联网的确有理由惧怕天朝。看看那些进入中国的互联网大公司,哪个不是如此,这些公司可以违抗美帝政府的旨意,但到天朝立马就变得服服贴贴。在shi tao之后,我至今抵制Yahoo的一切服务,但除了表明立场而已,那有什么用呢。问题的关键还是在我们水民,草民,屁民自身,至少不要主动被蓄洪,或者换种方式被蓄洪,等到泄洪之前把坝冲垮。

草泥马

以前有一个经典案例“百度没有鸡吧”,注意那个吧带了口字旁。百度的“贴吧”中有各种各样的生肖“吧”,属龙的有龙吧,但唯独属鸡的没有自己的“鸡吧”,我今天又检查了一次,还是没有。这个问题刚被传出来时,大家都明白“百度没有鸡吧”这背后还有另一层含义,我觉得这句话至今依然正确。但经过一班blogger煽风点火,该事件被广传,不过很少有人再谈论起真正的意思了,而纠结于“鸡吧”的字面含义上。

草泥马似乎也有这样的倾向。作为“十大神兽”之首,草泥马这个词有两个源头,一是三鹿事件中的“草他妈最该负责”,二是网络低俗严打,你不准我低俗,那我换个名字,讨论下动物总不低俗了吧。但“草泥马”单独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早期的故事当中,和这马一同出现的通常还有“河蟹”和“鹳狸猿”,所以草泥马究竟是什么含义,我觉得是没有异议的。

我虽然不喜欢脏话,不过看到了那个草泥马之歌(不知道为什么作者为什么把它删了)之后也不禁低俗的笑了笑,特别是在“打败了河蟹”那一段之后。但一旦形成网络暴红现象之后,这事情似乎就变了。虽然blogger之间大多还可以明确草泥马的来历,但一般网民之间就不是这样了。很多只是纯粹把它作为一句脏话的变种,而后来增加的所谓“百度十大美食”就彻底的变成了恶搞,丢掉了原本的含义;而媒体中鲜有的报道更是不敢讨论草泥马产生的真正含义,而仅仅是将其简单归类为“恶搞”。纽约时报最近的文章还引起了“爱国者”的批评,他们口中说着“草泥马”,却说人家搞政治化,居心不良。

当然,网络暴红现象中也有不“低俗”的名词,例如正龙拍虎或者躲猫猫,但我不觉得他们的影响比草泥马大。至少就我的监测来看,我QQ里的那些群几乎从未提到“躲猫猫”,但“草泥马”却是出现在了每个群当中。

我有两个问题:1、莫非有些人真的过于低俗了?2、怎么样才能不让“草泥马”这种通俗语言在传播中变成了“低俗”?还没想好:(

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14/03/2009)

John Key半个月前说的是如果电信业者和版权持有者之间在3月27日之前没有共识,那么section 92a就会被取消。最近的大新闻当然就是全国最大的ISP之一,TelstraClear公开宣布他们会反对 Telecommunication Carriers Forum(TCF)所提出的Code of Pratice。TCF的工作方式是,不管是任何决议,都必须获得全体一致同意,成员之间只要有一家反对,决议就不能生效,也就是说,S92A的前景不妙。

但别高兴得太早,最终版本的Code of Practice还没有出来,如果中间还有变化,我觉得TelstraClear有变卦的可能性。另外我还收到一个小道消息说,Telecom New Zealand的立场也不太坚定,可能也会投反对票。

TCF最近也公布了其收到的部分意见书,其中包括来自Google的。里面有很多有趣的主意,如果你有空不妨读一读。例如建议让版权持有者在投诉之前必须宣誓他的投诉是真实的,否则按刑法中虚假宣誓论处(这个比只是收他们钱要好多了)。其实这很有必要,Google的意见书中引用了一项调查报告[pdf],Google所收到的DMCA(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侵权通知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是虚假的。还有个意见书一看就是网民写的,满篇感叹号和问号,说“新西兰人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

在议会方面,现在明确表态要求取消S92A的有Peter DunneRodney Hide,Rodney Hide有一些影响力,毕竟他是政府那边的,但政府负责该法案的的部长,Simon Power,仍然不愿意认输,在12日的议会问答时间中,他拒绝支持工党议员所提出的取消s92a的修正案。

这场风暴的另一边,新西兰唱片业协会(RIANZ)的CEO近日在先驱报上发表了文章,强烈支持S92A。他除了批评了那些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传言之外,也说这中间没有侵犯任何人权,也“不反对”有一个独立的裁判员,评判用户是否真的侵犯了版权。

总的来说现在看上去情况不错,但不要抱太大信心,27日还没到。

GCD员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Goo Goo Gai Pan, Season 16 of The Simpsons
"Goo Goo Gai Pan", Season 16 of The Simpsons

几天前的新闻了,我想大多数人也应该已经看到过云南省委真理部副部长伍皓的优秀发言。但最近似乎没啥好说的,因此我今天又仔细看了一次那个访谈

伍皓:以前我们面对这种公共舆论事件时,我们更多的,或者是常规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第一,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拖。有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网友的言论是东说西说,对网友的言论可以拖,碰到新的新闻点又转移了,这是一个策略。这是很多地方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
第二,。我们宣传部门还拥有一定的指挥媒体权利,我们可以让所有的媒体都收声
第三,。我们把网上不利的,或者是负面的言论见一条一条删掉,这也是一种做法
第四,。这个做法是更好的做法,因为这是司法案件,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地等司法部门调查,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来。要把这个案子办完是比较漫长的一个时间,到那个时候公众的知情权无法满足。

我看到这话的第一感觉就是标题中那句话。不仅如此,这也是迄今为止,我看到的对真理部宣传控制手法的最好概括:拖、堵、删、等,这四字诀真是精炼又准确,比那些没文化的反动分子说得要好多了,不愧是内部人士。

但为什么伍皓同志敢这样暴露国家机密?如果你了解“共产党员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这句话的来源,你应该后面其实还有半句:“……但今天我不讲”,也就是说,以李总理为代表的大多数GCD员只有在对自己和D国有利,至少无害的时候,才会暴露自己的观点。因此伍皓党员的这种直白并不是一种好现象——他真正透露的消息是,真理部的手段要大升级了。

最明显的一个新手段是把五毛党运用到现实中。在网上用五毛党冒充和误导民意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而这次的躲猫猫,或者瞎子摸鱼事件则是标志着五毛党的公开化和向现实生活的侵入。几个被当地宣传部门所“选中”参与调查团的“网民”,或多或少都有不同寻常的背景,很多人本身就从事媒体业。就算他们不是五毛党,也只是故意安排,换了一个名字的媒体采访团而已。

五毛党向现实中侵入的案例不止这一个。反低俗运动中那些“义愤填膺”的“网民代表”也被人发现有“双重身份“,也证明了真理部的这种手段绝不是个例。

按照官话来说,新手段对应的是新形势,那这个新形势是什么?五美分党太多?官方的解释是: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接受《春城晚报》记者专访,对于这次大胆的尝试,伍皓认为目的在于尊重网民知情权。既然网民有了解探知的愿望,我们应该满足他们的知情权。

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方式绝不止让他们组成“调查团”这一种。媒体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或者一个透明的司法程序都能够很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不一定要用这种民间调查。所以真理部副部长这种说法其实间接证实了一个事实:民众无法从其他渠道满足知情权。

而这种“调查团”的方式,一没有法律基础,例如在这次事件中什么权利都没有,要见一见当事人都被拒绝,他们看到的东西可能还没媒体多;二,调查团直接受制于当地宣传部门,人也是宣传部门选出来的,因此这次选出一个记者团,一点也不奇怪。所以我很难不得出这个让人不安的结论:这种所谓的创新,其实就是把五毛党从网络上搬到现实中的创新,全方面的冒充和搪塞民意,从未把所谓民众的“知情权”放在眼里——一个简单的例子,网民早就想探知官员收入了,他们满足了吗?

至于把五毛党搬进现实中有什么好处:

今后凡有重大事件发生,都会组成由网民和普通群众参与的网友调查委员会,增加重大事件调查的公信度。

这和创造五毛党背后的逻辑其实是一样的,控制不了民意,那可以去冒充民意。我一直不认为这是一种健康的管理方式,因为你虽然可以冒充民意,但真正的民意依然在那里,只是被掩盖,等待着更强大的爆发而已。自己骗自己的后果无非是让后果更严重。

别忘了俯卧撑事件也是在云南发生的,再笨的人,出了两次大事都应该能想出对策了,只是这也太缺乏新意了(见下文评论,俯卧撑在贵州)。不过往好处想……试图冒充民意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很难控制现实中的民意,特别是非网民人群的民意了。

最新消息:新西兰版权法92A – 暂时胜利了

富有争议性的新西兰新版权法section 92A被宣布推迟了——在今天下午的内阁会议之后,总理宣布将会把法案的实行时间从原定的2月28日推迟到3月27日。而且如果那个时候各方还是没有达成共识,那么92A将会被终止(suspend)

今天也是New Zealand Internet Blackout抗议的最后一天,我关注的几乎所有本地blog今天都参与了抗议。掐断了访客对自己网站的链接,任何访问都会重定向到有下面这个声明的页面:

protest against s92a, how sites looked like this morning(click for full image, coypright:cc-by Creative Foundation).
(点击看全图,cc-by, 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

我所订阅的blog观点可以说是从极左到极右都有,他们平时几乎没有两个人会同意同一件事情,但在最近的这次互联网风波中,他们有了罕见的共识。这不仅仅是互联网的力量:)也表明了92A有多么的不受欢迎。

网络抗议的主要组织者,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对政府决定推迟S92A表示高兴,并且说,这次抗议展示了,互联网上的运动也能够改变我们的现实世界

虽然S92A是原工党政府通过的,但国家党是逃不了干系的,在法案审查时,代表国家党的Christopher Finlayson表示了强烈支持,甚至有以下言论:

The Minister [Judith Tizard] knows, and I certainly know, that we have all had approaches from various commercial entities …

真的是资本家的代言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