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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大选】水可能很深,也可能不是大事
27 October 2008 – 11:10 am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新西兰一著名右派周刊tgif爆出工党收受一名华人富豪的政治捐款,工党似乎没有申报,而且单独授予了他新西兰公民权。
当然这杂志由于其政治立场忽略了一点,这名华人八面玲珑,基本上各大政治党派他都捐钱支持。那期杂志可以在这里看到【PDF】。我个人非常不喜欢这杂志,虽然有新闻性,但无论是什么新闻,都以“爆炸性消息”来称呼,典型的哗众取宠。
这件事的具体情节还不是很清楚。大概情节是,这名叫Yang Liu的中国富豪捐给了工党$5,000纽币(约21,000人民币),而工党议员,Dover Samuels以个人名义推荐他申请新西兰公民权,而由于有部长推荐,申请过程中的犯罪记录审查中被跳过了。
但问题就是,根据报道说,这名叫Yang Liu的华人,在中国有罪案,很可能是贪污卷了钱跑出来的。Yang Liu 也不是他的真名,真名可能是Yan YongMing,去年他在澳大利亚的上百万存款曾经被冻结。
我没有中文名称,查不到这人的具体底细,先放在这里。我会继续关注这件事。另外网络很大,我也希望有访客能够对这个名字有些记忆?他是谁?在中国做了什么?如果他把新西兰主要党派都卷入了政治风暴中(希望如此),那么这就是引渡他回国的最好机会。如果你……认识贪污犯的话,哈哈,不妨打开一下那份在线周刊(里面有照片),看看是否认识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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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谢谢nasofe,此华人中文名叫阎永明。根据Google搜索,此人原是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你可以Google搜索,或者这里有一些很有趣的东西(国内要翻墙术)
10月22日
22 October 2008 – 7:26 pm最近非常非常之忙,基本上这星期三天都是从早晨6点到晚上6点。不能常更新,今天简单说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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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是薛乃印——如果还有人记得他是谁的话。这个案子已经正式决定将会在明年6月正式开庭——新西兰司法体系完全就是用的和我们不同的历法。
不过通常来说,一个案子如果正式开庭审判,审判的过程相对来说要快得多,我估计……不会超过一个月,因为证据都摆在那里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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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就是微软所谓的XP黑屏事件了。你不得不佩服,国内的一些媒体可以无知到什么程度,而另外一些,则绝对是故意炒作,把“这次WGA仅在中国推送”说成“WGA仅在中国推送”,夸大事实,全然不顾如果不下载WGA就不会有事这一重要事实,而是把黑屏夸大为“无法使用电脑”——你不得不说,他们想尽各种手段,就是要挑动大众的神经,达到一些目的。
至于盗版对不对的这些争论,答案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又让我们回到了胡紫薇姐姐的那句话。解决这个问题,你只需要回答下面这句话:
偷别人的东西对不对?
别耍赖,别跟那种“要两方面看”辩证思维,别跟我说微软是邪恶帝国,你是正义的化身——你凭什么认为你是正义?退一步来说,就算你是正义化身,你知道微软是邪恶帝国,那你在正义的电脑上安装了邪恶的操作系统,你岂不是主动把你的电脑拱手交给了邪恶帝国?那要怪谁呢?
也别跟说读书人的事不算偷之类的歪道理,朱自清至死都不吃美国粮,你不用windows真的会死啊?
我就只需要你回答,偷别人的东西对不对?
这归根到底就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四个字:爱占便宜。Office要上千块钱的时候,我们说,降到一千以下就买,而真的降到500甚至更低的时候,我们又会说,100以下再买。而真的到了这个价位,很多人又会说有免费的WPS为什么不用?
问题是WPS个人版为什么是免费的?金山现在已经成了网游公司,它知道,WPS个人版免不免费对公司来说没有区别,免费了反倒能赚几声吆喝。
我丝毫不怀疑,如果硬件可以盗版的话,我们中间会有一大堆人说,有免费的硬件,为什么要花钱买?
我的Windows就是自己配电脑时掏钱买的。道理很简单:偷窃是不对的。我理解你那一堆理由,但在自己内心里,决不能否认偷窃本身是不对的这一点,这是原则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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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忙得郁闷,没有动力时候,我总会找点放松的事情做做。如果在电脑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Great Moements of Presidential Speeches,布什的各种口误和搞笑情节,绝对是百看不厌,每次都能让你开怀大笑,忘记烦恼。今天再推荐一个,如果下面不显示,原地址在这里。
今天这个要点英文能力,特别是把布什和他老爹的话对照一下才能体会为什么那么幽默。
几件和华人有关的新闻
14 October 2008 – 2:14 pm简单快速说一下。
第一是关于一个叫薛娇的人。如果你在奥克兰,前段时间看过地方报纸的话,你应该看到过这个人。她开设了一个理财网站,据说很好很创意,但我不懂这个而且要收费,我也就没去试了,只看了这个人的最新玉照。今天看到Herald网站上说她赢得了梅西大学的合同,可能要做大,所以说一说。
当然你可能在一起新西兰华人事件中看到过薛娇这个名字,不过这是两件不相关的事,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不太符合基本新闻道德,我就不说她以前的事了。如果你没听说过,本blog下的标签中有一个人名和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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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事情是马欣欣绑架案。法庭宣布庭前听证会将会在……明年5月时开始。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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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我们可爱的华人政客了。今天在先驱报网站上有一篇文章,关于简绍武教选民投自己的。我要先声明一下,我对这个人有极大的偏见,所以不要说我误导你。就我了解,如果把四位华人候选人的相对人品从高到低来排,大概会是这样的:
王小选.......黄徐毓芳....霍建强................简绍武
(又在无意间累积了关键词……)
简绍武前段时间宣布放弃New Lynn选区,参加Botany选区的竞选,因此这个选区有三位华裔候选人同时参选。但这选区好像是不能随便我说换就换的吧?至少应该在选区内有置业,才有参选资格。例如我的选区议员是总理海伦大姐,她就住在选区内,准确的来说,在Mt Albert。
要换选区也容易,像John Key这种富人,房产遍地都是,不过以前也因此而惹过麻烦。至于简绍武,你自己思考吧。
不过不管新闻再怎么炒,有一个事实是忽略不了的,这个选区就算移民再多,华裔也没有过半,只是相对比较多而已。所以选举的决定因素还是候选人所属政党和政见,而不是哪个人是华人。
再说我本来就极端厌恶那种依靠种族因素拉选票的政客,无论是Winston Peters,The Maori Party还是这些华人候选人。就像那些商家大吼买中国制造(意思就是说买我造的)等于爱国一样,这些政客也擅长于混淆概念,例如“对华人有利就要选华人”。
不过当谈到他们为华人社会做过的一些“事情”,我估计这四个人中至少有一个要开始紧张了。
我依然坚持我之前的预测:黄徐毓芳和霍建强通过党票进入议会,其余统统没机会。如果有人侥幸进去了,我希望他们能认真履行就任前的郑重宣誓,效忠新西兰女王。如果连自己的誓言都无法履行,这些人说的话我完全就当不存在。
【2008大选】民主,对我们来说太难了
7 October 2008 – 9:43 pm先驱报(New Zealand Herald)今天有一篇很有趣的文章,是关于Botany选区的。这是主要媒体第一次对这个对华人意义重大的选区的民调。在街头的人100人随机调查中,结果不出意料,国家党的黄徐毓芳(Pansy Wong)获得了50%选民的支持,而紧随其后的工党候选人只有13%。
当然,只有100人的调查误差会有点大,但总的趋势是对的。前段时间一直上新闻的王小选(Kenneth Wang)只有不到8%的支持率。
这篇文章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很多亚洲移民不知道各个党派之间的区别,例如认为John Key是优先党(New Zealand First)的党魁,因为这个政党名和"National Party"一样是N打头的.而且还有一人准备投工党的原因是“不投工党,下届政府如果还是工党执政,移民部会据此拒绝我母亲的移民申请。”
所以为什么说胎教最重要,半途所接收的观念肯定没有打从娘胎里出来就开始“唱爹亲娘亲不如”所受到影响的来得自然。
而奥克兰大学亚洲系的叶宋曼瑛(Manying Ip)副教授则认为,这是大陆移民对政府的一种恐惧,就算这些移民很多人本身是很聪明的人。”
关于 ... 诺贝尔奖
7 October 2008 – 2:48 pm我觉得有些时候我们真的是有些可悲。整天缠着人家死赖着要一个诺贝尔奖,人家给了华人嘛(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们又说人家居心不良,诺奖搞政治化,俺们中国人们不屑于那个垃圾奖。中国人真的是世界上最难打交道的人了,稍不注意就要被全国共讨之——连纯粹为了恶搞的中文伪基百科都要搞两个,只允许自己开别人玩笑,不允许别人开自己玩笑。
今年全国人民可能又要愤慨一次了——如果真的把和平奖颁发给了胡佳。我对他的政治观点丝毫不感兴趣,但对他的社会活动,环境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我要说一声佩服。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环境下,能够坚持如此之久,不容易。我不完全同意他的所有观念,但我钦佩他坚持自己观点及信仰,所以有人说,看到胡佳这种人,就知道,在人人做墙头草得过且过的时代里,中国,还是不乏良心及希望的。
至于以前的那些,例如高行健这种人,离我们实在是太远了,没什么感觉,他的书我从来没有在读过三句话之后还能继续读下去的。不过胡佳不一样,有关他的一切都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
至于袁隆平,虽然有很多人以此作为论据说诺贝尔奖是垃圾,不过他的确没有资格去拿生物奖。诺贝尔奖的一个趋势是奖励那些作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而袁隆平不属此列,杂交水稻并不是什么基础研究,也不是什么很高深的东西——学过一点生物的都知道。
不过我觉得,袁隆平虽然不够生物奖,但和平奖是完全够格的。解决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吃饭问题,对世界和平的贡献恐怕没有人比他大了。不过如果俺天朝真的需要这个奖,就不能把袁隆平藏着,多宣传宣传,在国际上以国家的名义表彰此人,自然而然他的知名度就高了。
【2008大选】要王还是要黄,这是个问题。
29 September 2008 – 10:51 amBotany/Howick选区似乎出了件小插曲。行动党The ACT Party的华人参选者王小选(Kenneth Wang)在选区里竖起了如此的广告牌:
当然,不用多说,后面那个Wong指的是国家党National Party的议员黄徐毓芳(Pansy Wong)。
根据去年通过的选举财务法,类似于“选民请投XXX一票”的竞选广告,是要在广告中提到的这一方的同意下才可发布的。而根据黄的说法,王的这个广告也在暗地里为她做广告,因此威胁王小选撤掉广告,否则法庭上见。
理论上这是没错。选举财务法是有些讨厌,理论上我也要声明一下上面的图片来自王小选个人网页截图,不是广告牌本身,是为介绍事件本身而合理使用,不是竞选广告。不过没多少人看我的blog,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不过黄徐毓芳还是过敏了点。王小选不是不分区议员,要在选区里投他一票,就肯定投不了黄徐毓芳的票,这样的话“这广告鼓励选民投黄一票”的逻辑就说不通了。另一方面,真正把黄徐毓芳送入议会的选票,不是因为她本人,而是因为她所在的党派。
不过我倒是同意黄的另外一个观点:“选民根据候选者的能力投票,而不是他们的皮肤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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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先驱报的这新闻是Lincoln Tan写出的。不得不说,笔太毒了,当我看到下面这一段时,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Act candidate Kenneth Wang and his billboard, which he says offers a 'two for the price of one' deal for the Botany electorate
买一送一?议员原来是卖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