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名、地名和其他名词的政策

我个人觉得我对名词,特别是敏感词的运用算是非常小心的了,学过法律之后我就开始咬文嚼字,因为我明白一个词可能会造成的差距。例如我很少用“民主”这个词做话题,也很少在正文中出现这个词。我觉得民主本身是中性词,但考虑到当下的环境,特别是爱国人士的感情,如果用“民主的=美帝的=邪恶的”这看似夸张但却很普遍的逻辑,那么我当然会考虑避免用这个词以免一不小心站错了队 —— 虽然我朝宪法、我党党章里都有这个词的存在。再说也没必要说这个,很多话题的本质并不是民主,我觉得民主的帽子太大,很多时候并不适合于描述问题根本。如果翻以前的blog,你会发现我很少很少用这个词,就算要用,几乎都是在说新西兰等位于地球上的国家的新闻。如果不可避免的要把“民主”和那个国家和政权不分的事物联系起来的时候,通常都是在叙述一个中性事实而不是在观点中运用,例如“枪和玫瑰”的专辑“中国民主”,专辑名就叫这个,那我当然不能篡改。

所以偶尔碰到几个在评论里大肆批判博主是“民猪人士”之类的,我可以非常有信心的确定这些人要么真的是五毛,看个标题就捞钱走人;要么就是……啊,我实在是不想用脑残这个词,阅读能力低下?而今天看到有位朋友对我在blog中使用的一些用词有意见,正好就此机会说明一下。写blog对于我来说本来是个休闲活动,如果翻到最初的前几页的话,可以看到我可是写得很随意的。而现在却搞得越来越正式了。这很大程度要归咎于顺民们对于媒体的理解:“媒体就是应该弘扬主旋律,个人博客就是该考虑对和谐社会的不良影响”。根据顺民精神的指引下,简单阐述一下我的对于用词的原则。

其实刚才的例子已经描述了我使用名词的政策了。如果我想要中性的表达,我会使用被大部分人认为是中性的词语。如果我不想中性描述,同理,我也会使用大部分人认为非中性的词语。在中立的情况下,我有两个政策。第一是名从主人。现实中的主人所希望的称呼,而且的确在现实生活中使用这个名字,那么我通常也会使用同样的称呼。第二是使用最能反应实际情况的词。例如今天的西藏的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无论是主人喜欢的名字,还是现实,西藏都是一个自治区而不是国家;同理,我使用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或者台湾国

不过也有例外,例如译名。对于有中文名描述,可对象人物或者国家并不使用中文的,或者在文化上和中国没什么关系的,则使用最通用的中文名。所以虽然海参崴有俄文名,但考虑到用这里使用的语言是中文,阅读这篇文章的对象也大多中文为母语(之一),理所当然应该使用中文世界最熟知的名字。而对于首尔/汉城,由于对方属于中文文化圈,使用中文,而且特指了更改的对象是中文名称,那么应该使用首尔。

另外一个让我纠结了好久的例子是新西兰/纽西兰,虽然本地华人和香港,澳门社会更倾向于使用后者,我也习惯于后者,但根据最常用名的原则,包括我本人也来自内地,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采用中国大陆的译名。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故意的贬称或者褒称。这个就很容易说了,观点是我的,所以我的用词理所当然的反应了我的观点,除非我在写论文,那我会严格使用中性名词描述。当然,和写任何东西一样,观点要有论据支撑,所以这也反应了我认为文中表述的事实,或者以前某篇文章中的事实,能够作为我使用这些词的论据。所以这其实也遵守了反应现实的原则。不过差别在于反应的是我认为的事实,而这事实是否得到普遍认同,我不知道。例如“温影帝”这个词我就觉得能同时表达我的观点,和很好的反应了实际情况例如我觉得天朝忠君臣民的自大自狂是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所以我倾向于使用“我朝”而不是“我国”(这还有考虑到把真正的国家概念和现在的这个“国家”分开);我认为温家宝同志演技一流,所以特别是在谈论其演技时,会更倾向于使用“温影帝”而不是直呼其名讳。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还是尽量遵守了用词反应客观现实的原则,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否认这样的现实:

  • 包括影帝等九大法老的名讳在中国网络,特别是能够提供给你我发言的论坛上,本身已经成了敏感词,会遭到审查,变成***,甚至前段时间在Google.cn搜法老的姓都会被重置。虽然我们无法据此了解知道这些名字的主人希望我们怎么称呼,但直呼其本名肯定是不行的;
  • 在国外网站上大量使用“敏感词”很容易引起GFW的注意,接下来的后果参考第一条;
  • 党政不分;

希望已经阐述清楚了。至于为什么写这个,我知道这样的争论以后肯定还会有,朝廷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但毕竟影帝的影迷还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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