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品差,智商自然也就低。

似乎纽西兰的积压案件都留在一起开庭,去年的万彪谋杀案,给自己母亲安乐死的案子,还有几个小案子都同一时间出现了电视台上。据说华人被公共汽车撞死的那起也应该是最近开庭?不是很清楚。

当然华人都比较关心万彪的那起谋杀案。(如果你来自中国国内,关于此案的背景可以看这里)开庭之后,法庭上公布了以前没有公开了一些案件细节。有几条我比较感兴趣:

*三人的作案是事先计划过的,三名案犯也承认这一点。“事先计划”这一点很重要,把这一个事实坐实了,就表明三人是蓄意谋杀,想逃脱一些罪名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更难把murder降级到manslaughter。(都是杀入罪,不过前面的要严重些。。。)

*其中一位案犯,把自己沾有血迹的裤子放在装尸体的箱子中,一起沉入了王子码头中。不过……那位同胞居然连裤兜都不摸干净,把自己的护照留在里面,主动给警察提供证据。

如果是临时决定犯案,这个低智商行为还勉强可以理解。但是这些家伙可是计划了几个月的……

*其中一名案犯Yuxi Wang,今天又提出出了新的理由,说他是被威胁加入的……

最令我惊奇的是把自己护照放在罪证旁边的那位同胞,若不是犯下杀人这种严重罪行,这种行为简直可以当花边新闻出现在全球报章上。

所以我一直相信标题上那句话,人品和智商是正比的——大部分情况下,警察叔叔总是比犯人稍微聪明一些(当然那种搞群X的纽西兰警察例外)。

不过这话只能正着说,智商低并不意味着人品差。

不过很遗憾的是,智商并不是决定一个人有多成功的唯一因素。有运气,在中国还有裙带关系,家族等等因素……所以我们为什么有时候能够看见一些明显的笨蛋的家伙拥有比聪明人更大的权力,领导那些真正聪明的人。

最可怕的情况不过就是,一个智商低的人能够通过刀子,或者权力,干他想干的事情,例如谋杀。当一个笨蛋有了这个可以随心所欲的条件,例如三位万彪案的嫌犯,或者大一点,美国总统,或者是北京某个区的区长,遭殃的就是我们普通人了。

法院强迫女孩指证自己父亲

根据星期日先驱报的报道,一名15岁的女孩因为不愿意上法庭指证其父亲的虐待行为而被法官以”藐视法庭“的理由送进监狱长达45分钟。

“我当时很害怕”,女孩告诉星期日先驱报说,“我可以听见监狱里的其他人互相说话,说那些话……”

报道说该名女孩在45分钟内不断的被其他犯人用语言侮辱,“那些话”中包括“也许我们应该一起上床”。

根 据报道说,在今年8月1日刚刚生效的新“证据法“(Evidence Act)中,任何人,在法庭的要求下,无论被指证的人和证人有什么关系,证人有义务提供所有法庭要求的证据。当然,这部法律没有解释年龄问题,那根据我的 解读,技术上来说,如果正在婴儿车里晒太阳的婴儿看见了什么犯罪,法院叫他提供证据,而如果他说不出话……

当然这也许只是一个笑话,但很 明显,这部法律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要一名未成年人上法庭作证就已经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要一名未成年人指证自己的亲人,就算自己的父亲犯了再大 的错,未成年人有权自己选择是否”大义灭亲“,除非监护权已经转到了法庭之下,否则法庭逼迫这位小女孩作证的行为,合法,但极度不合理,不合情。

法官的理由很简单,他是根据法律办事,也是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但至少我的感觉是,洋人们实在是太死板,只会根据书本办事而不考虑后果。我见过很多这种例子,像小女孩所遭受到的侮辱,说同情,大家都同情,但都是事后。在事前,没有人有兴趣想那么远。

就算这位女孩真的触犯了法庭天条,在监狱里也应该受到特殊待遇。而我们看到的是,45分钟不断的言语侮辱,却没有法庭方面的任何人员进行干涉。直到小女孩的律师赶到之后,才让她从监狱里出来。

另外,我对法律这方面的问题不是很清楚,但这种事情似乎应该在专门的家庭法院中处理。

看来嫉妒那个网站的人还不止我一个。

刚刚收到一位朋友发的消息,估计是他嫉妒心太强了:

看看这个:http://new.skykiwi.com/news/view.article.php?39003/c9 skykiwi为了挑起学生之间的激烈争论,居然把旧新闻改写之后当新闻发出来而且我每留一个言他们删一个。

我去这个页面时看不到朋友的任何留言,而似乎整个评论系统已经被关掉了(可能批评太多?)整个新闻就只有短短的一句话和一个表格:

(简讯)新西兰教育部高等教育组织(Tertiary Education Organisation )今日公布了新西兰八所大学教育质量分数以及排名。

当然,和以前一样,这个页面我已经截图并保留了。

我对新闻中提到的报告印象深刻。报告本身是今年5月份由高等教育委员会所公布的,是标准的旧新闻。

那位朋友揣测他们动机的依据是,“每一次关于大学排名的新闻总会导致学生们不断的讨论,争论,甚至谩骂。”

我的传统是根据事实来,而不是别人的动机判断问题,所以他们发旧新闻的目的什么,我不想判断。更何况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平时几乎不看这个网站),所以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但他们的新闻和英文水平却让我震惊不已。再发一遍他们的“一句话”新闻:

(简讯)新西兰教育部高等教育组织(Tertiary Education Organisation )今日公布了新西兰八所大学教育质量分数以及排名。

这仅仅一句话里就至少有四个错误。

1、新西兰没有“高等教育组织”这个组织,而只有一个“高等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高等教育机构的质量,还有政府拨款的分发等等。

2、Tertiary Education Organisation 这个短语在新西兰是指那些提供高等教育,例如大学,理工学院等等的机构,而不是一个政府部门。

3、高等教育委员会这份报告研究新西兰全国八所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在科研方面的水平和成果,并且以此来决定政府的研究经费该如何分配。虽然这是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份报告不是“教育质量”的排名。

4、高等教育委员会不是教育部的一部分,它是政府的直属机构”Crown entity”,由高等教育部部长,现在的副总理Michael Cullen领导。(感谢Idog提醒)

我的天那。

我不知道这些人还有什么脸敢到我这里来撒野?是因为他们长得太帅了,我嫉妒他们,或者是他们的能力太强让我嫉妒?毕竟把新闻写成这样还是需要一点水平的。

大学讲师因为不愿宽限学生作业时间而被开除

至少现在看上去是这样的。
根据新西兰先驱报的报道,Paul Buchanan,来自奥克兰大学的一位讲师,因为拒绝延长一位学生交作业的期限并且给学生回复了一封措辞强硬(至少我觉得带有人身侮辱)的信,而被校方开除。

Herald的原文在这里

有一部分很重要的内容,不知何故,没有出现在先驱报这篇报道中。

根据今天奥克兰大学学生会杂志Craccum的报道。涉入事件的是一名来自阿联酋的国际留学生。因为父亲去世,他写信告诉讲师说不能按时完成作业。

几乎所有新西兰全国统一考试都类似的规定:当遇到家庭不幸等事件时,参加考试的学生是可以享受优惠的:从直接加分到阅卷标准上特别照顾。

至少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几乎是无法拒绝的理由。失去亲人的痛苦谁都知道,而且要恢复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回到正常状态的。而且这位学生还提供了医院证明,证明其所言不假——更何况,谁会拿自己的亲人开玩笑?

我手上没有那位讲师回复学生信件的电子版全文,但我看过印刷出的内容。讲师的态度只能用一个词:令人震惊。对一般人还好,对一位刚刚失去自己亲人的学生来说,如果是我,我肯定能做出更过激的事情。

而 且相当奇特的是,原信末尾还来了一句,印象中大概是这样的:“Are you ******(lecturer’s name)’s student? That explains a lot of things” (你是不是XXXX老师的学生?是的话就不难理解了。)

涉入事件的那位老师没有发表任何言论。当老师最尴尬的事情无非就是如此了,和另一位老师产生矛盾,而且还通过这样的形式公开了出来。

但这也说明了被开除的讲师是多么的幼稚。

后来他自己也似乎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根据先驱报的报道说,这位讲师在不到一天之内就给那位学生发了道歉信。

根据我的猜测,那封被媒体形容为”Angry Email”的信件应该是在这位讲师心理状态极差的情况下发出的。而老师们都应该知道,把自己的情绪带入教学和与学生的交流中是极不恰当的,也是当老师的大忌。

这位讲师据说是新西兰安全事务的专家,长期出现在媒体上作为客串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