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彼岸的网络暴动

五月一日,当中国国内正开始欢度7天长假时,对岸的美国正开始了一场网络暴动。事件源于著名的web 2.0 IT网站digg.com的言论管制。当然就常识来说,美国人民是不会被管制政治言论的,这次被管制的……是一段数字。

在digg 上,任何只要出现这一段二进制的数字就会删贴,这段数字为:13256278887989457651018865901401704640,或者用程序 员更熟悉的二进制,09-F9-11-02-9D-74-E3-5B-D8-41-56-C5-63-56-88-C0。

后来的故事和典型的中国网络暴动挺像的。大量的用户贴出了这段数字,然后宣布离开digg。唯一有区别的是结果,网站在网民的压力下最终宣布不再封杀这段数字,而且宣布愿意承担用户行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同时间受到压力的还有以自由而著名的维基百科。这段数字本身在维基百科成为了一个条目,但在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下,条目被删除,而且被禁止重复创建。

这段数字为什么那么重要?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据说这段数字是解开HD-DVD(高清DVD)加密的钥匙,只要有了这段数字,揭秘现在任何HD-DVD都不是问题,也就是说,好莱坞和制片厂商多年来研究反盗版的努力,就在这一段数字前倒下了。

用更简单的语言来说,也就是盗版更容易了:)

因为这段数字关注到AACS利益的根本,这个组织一定得千方百计阻止它的散播。

Google也遭到了该组织的压力,并且删除了一些链接。但Google自己的规定是,他们在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的要求下所删除的任何链接,都会在搜索页 面中公开其他组织所要求删除的信件的原文。也就是说,AACS不阻止,这段数字会在网上泛滥,但是一旦阻止,这段数字照样会出现在Google的搜索结果里,因为要求删除的信件中本身就带有这段数字……

反盗版大家没有任何意见,但这次事件让大家关注的是,这加密系统的拥有者,AACS(Advanced Access Content System),声称他们对这个数字拥有版权,也就是,严格来说,前文中我贴出了那段数字,我已经侵犯了版权。

但 一个组织是否可以声明对一个数字的拥有权?他们不喜欢看到13256278887989457651018865901401704640这段数字出现在 网络中,那我写13256278887989457651018865901401704641-1,他们该怎么办……

因此这次暴动的话题也自然而然的上升到了反对言论审查和言论自由的高度,而散播这段数字则被视为保障言论自由的象征。有人把数字做成图片以免被审查,更有人把整段数字唱成了一首歌,甚至刻在了自己的车上。

稍微有点常识的政府和大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明白任何阻止都是徒劳的了,更何况国际媒体几乎都报道了这件事情。

之 所以说的这个故事,原因在于中国本身也是以“网络暴动”闻名的国家。就我自己来说,看见过,甚至参加过不少这种“暴动”。在国内常常听见批评者说这种“网 络暴动”是人们群体“头脑发热”,“不分是非”。我不想评论这些看法,但看到这次事件之后,我更加坚定:大家一起努力,是可以改变世界的。

一位网民评论说:“法律不会恒久不变,但人心是很难改变的。就算digg因为此次事件而关闭,但网站几个管理者如果以后还要做其他网站,他们是不会对用户不够而发愁的。”

这也应该是搜狐和所有国内所谓的“门户网站”所应该考虑的。除了用流氓手段而外,争取用户忠诚度最好的方法就在这里了。

搜狗输入法 [2]

自从我发的上一篇关于搜狗输入法的blog之后,“最近访客”突然出现了搜狐的不少知名人士,令鄙人的小小寒舍蓬荜生辉。虽然我认识名字的只有一个,赛迪网的那个主编。不过当我拿这些名字去询问自己朋友时,很多人都说:“知道,知道”。

不过蓬荜生辉之后,我想到的第二件事却是:俺这个小小blog的命运是由搜狐掌握的。而且开张短短不到三个月,被删除的blog虽然没有统计,但我可以保证,至少10篇。如果这些专家们哪天不高兴了,俺的第四个中文blog不就完了嘛?

当 然根据上一篇的那个文品测试结果,俺的文品有97%的张朝阳,甚至推荐俺可以直接去当“枪手”。俺想小声的问一下,你们是不是真的愿意雇用我?如果可以的 话,拜托麻烦你们把我的blog从过滤名单中剔除,我觉得老在发blog前备份是很麻烦的一件事,而且我也不想因为重发多少次blog而去问候那些管理员 的母亲。

输入法的事情就不说了,毕竟如果进入了法律程序,搜狐需要做的就是努力去糊弄那些电脑盲的法官们,我们再在这里说什么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所以我们来看看朝阳先生的文品。

朝阳先生的blog太长了,我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去阅读。于是我抓了一篇来自搜狐it的新闻,连文品都不用看,就看说话的水品就行了:

“google输入法不仅盗用了搜狗输入法的词库,实际上,用搜索引擎做输入法,这也是搜狗输入法已经申报并公开的专利。”

“‘用搜索引擎做输入法’,这个创意和创新也被google轻易而举且无情地拿走。这也就是张朝阳出离愤怒的原因。‘这是对中国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生搬!’”

当 然谷歌有没有抄袭搜狗的技术,这个问题我实在是不敢下结论。一我不懂技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二,这个搜狗一会儿说申请了多少多少专利,一会儿又说“将享 有多项知识产权专利”,却又不说明到底是哪些东西有专利,哪些没有,我怕这是铺好两条退路的举动,所以我也不敢“瞎说”。

但张朝阳应该知 道一个中文问题:一个具体的技术,或者是一个看得见模得着的是可以被抄袭的,但至少我认为创意只有先来后到一说,却直没有“抄袭创意”一说。因为世界上那 么多人,虽然人人都不一样,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么多亿的脑袋,想法总有撞车的时候,更何况有时候模仿是学习的一个好方法:形容中国网络公司常的词里不常常有 一句“中国的XXXX”吗?

而且根据在网上能找到的这个判例,至少在中国境内,创意本身是不被认为自动拥有著作权的。但因为中国的法律系统不是一个判例法的系统,所以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大问题。

但在短短的两句话里面,四个词“创意”,“创新”,“专利”和“知识产权创新”居然都被张朝阳用于形容搜狗用“搜索引擎做输入法”这个事实上。

我 对搜狗已经把“用搜索引擎做输入法”这个创意,申请了专利这个说法表示怀疑。如果说搜狗把其中的某项技术,例如说分词或者是分析词频的方法的创新申请了专 利,这个我相信,但说整个创意已经申请了专利,也就是说以后别人都不允许用搜索引擎做输入法了,这个我保持怀疑态度。如果谁有这个专利的相关资料,请提供 给我,不过我对这方面不熟悉,看不太懂,但是还是可以努力一下。

一个题外话,搜狐优秀的分词技术硬生生的把张朝阳先生的大名分成了张-朝阳区

创 新可能来自于一个创意,但一个创意却可能已经不是创新了,因为谁知道你自己脑袋里想到的东西,100年前是否已经有人想到过了呢?所以说创意着实只有先来 后到和模仿的说法,比如说Yahoo和Sohoo:)而且因为两个创意撞车的人也许谁事先都不知道谁,也不能说人家就是谁抄袭了谁的。

创 意和创新只是想法,但把这些想法付诸实施,有了实在的东西和作品之后,这些技术和成果当然就毫无争议的成为了受保护的作品。而说抄袭了什么创意,这种理由 实在是站不住的,除非一,谷歌抄袭的确实是你们的技术,二,你们真的有本事把这个创意本身变成专利,无论是两者中任意一个,我都支持你们打官司。

但至少我认为,张朝阳用来形容搜狗输入法的四个词里面,至少有一个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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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阳先生真的有文品?那你们一定要雇用我了,哈哈。

评测结果:

张朝阳

95%

哇,这么厉害!说实话,这文章是抄的吧?你可以直接去做枪手啦!

洪波

21%

这个区间是比较正常的,看来你已经有了掌握神韵的感觉喔。

木子美

2%

放心吧,你和他/她的相似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搜狐:流氓始终只能是流氓。

这两天Google抄袭搜狗的输入法词库闹得挺大的。

我对搜狐没有什么太大的好感,对于一个有流氓前科的公司,无论怎么做广告,我也不 敢使用这样的公司所出品的软件。至于为什么把blog安家在这里,一来是因为国内访问我的blog会撞墙,二,在中国你也恐怕找不到一家没耍过流氓的网络 公司。但只要Google能有足够的公关实力,保证blogspot不会间歇性的被防火长城封锁,我一定立刻把中文blog搬过去。

所以虽然搜狗输入法刚推出那阵业界炒得挺厉害的,但是我还是继续坚持现在看上去像是土掉牙的智能ABC,直到Google输入法的出现。

在抄袭事件开始时,我个人非常同情搜狗,一我喜欢Google,但不喜欢谷歌,二来证据显示谷歌也确实有抄袭行为。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当然就要改正。更何况保护知识产权在今天的中国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

但谷歌在其blog上公开道歉之后,整件事情的性质就已经变了。今天看到搜狗的最新声明,实话说,说小点,我觉得出这个主意的人应该立即辞职,说大点,我觉得搜狗输入法所负担的“洗刷”搜狗“声誉”的目的就被这个声明全毁了。

因为这篇声明说的已经不仅仅是抄袭词库的问题。不知道是哪个人的脑袋秀逗了,要Google停止输入法的开发和运营,搜狐干脆我帮你说白吧,你们就是想垄断,就是这么简单。

这篇声明在试图混淆词库的知识产权和整个输入法的知识产权,谷歌抄袭词库现在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但是抄袭整个输入法的创意?搜狐你没秀逗吧?搜狐你以前的那个网址是什么,忘了吗?我提醒你吧:www.sohoo.com。一个自己名字都是舶来品的公司,你还说什么呢?

还有其他一些历史就不说了。整篇声明似乎都是在列举自己做了什么什么,却丝毫不像上次那样弄点证据来说谷歌哪里哪里抄袭。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没有办法下判断谷歌这方面是否抄袭,也没办法判断用搜索引擎来“制造”输入法是否有权利列入专利,但是我在声明中看到了一句话:

“我们相信,搜狗输入法的创意和技术突破,享有多项知识产权专利。”

我不知道其他读者是怎么反应的,但是至少我吐了。

且不说像分词系统、词库形成、词频分析、这些东西在以前的输入法,搜索引擎和文字处理方面都有不少开发和应用。当然搜狗可能在这方面有了什么创新而我此等低级用户不能理解。

但我总能理解中文吧?

如果说第一次声明是以受害者的名义所发出的话,这次发声明的就是一个无赖。

我 原本希望这次抄袭事件给搜狐最大的好处是让张朝阳先生体会一下被抄袭是什么滋味。我原本以为搜狐已经不耍流氓从善了,但现在我才发现,搜狐不是不耍流氓 的,是不耍低级流氓了,要耍高级流氓,先抓辫子把别人的名誉搞臭,然后为所欲为的不断耍无赖,开始没完没了,甚至把自己的输入法上升到了爱国主义高度, “是对中华文明的重大贡献”?这些人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们究竟有没有觉得脸红?

Keso有句话说得好,“受害者多走半步,就是无赖。”搜狐你好不容易才稍微扭转的名声,不要不懂珍惜。

但谷歌也是不争气,干嘛去用别人的东西,抄袭是最可耻的行为。我虽然每天的生活离不开Google,但我能明辨是非:抄袭是我最痛恨的一件事。

两件事分开算,抄袭词库这个事情我觉得谷歌应该赔偿和道歉。但如果搜狗想垄断市场,我坚决支持谷歌和任何愿意和垄断对抗的公司和搜狗打官司。

但第二个声明让我对搜狐的看法直线下降:搜狐在这次事件中的嘴脸比谷歌要丑恶千倍。对不起了,我不会下载你们的搜狗输入法,只要谷歌停止抄袭词库的行为,我就做他们的忠实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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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文章里提到搜狗/搜狐两个字就会有这种下场?

评测结果:

张朝阳

97%

哇,这么厉害!说实话,这文章是抄的吧?你可以直接去做枪手啦!

洪波

21%

这个区间是比较正常的,看来你已经有了掌握神韵的感觉喔。

木子美

1%

放心吧,你和他/她的相似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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