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blog was published on 11 January 2009 and may be out of date.
新西兰本地有一条争议性相当大的法律就要在下个月生效了。去年初的Copyright Act(版权法)增加了section 92A,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
92A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have policy for terminating accounts of repeat infringers
“(1)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adopt and reasonably implement a policy that provides for termination, in appropriate circumstances, of the account with tha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of a repeat infringer.
“(2) In subsection (1), repeat infringer means a person who repeatedly infringes the copyright in a work by using 1 or more of the Internet services of the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to do restricted act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copyright owner.
其实92a – c和后面那几条都有些关系,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在这里看PDF全文。
我有点懒,就不翻译了。我以前就简单说过版权法的这个修正案,简单来说这和欧美国家在讨论的三振出局政策有些类似,但92A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振出局,只是要求ISP要有一些方法和规定,掐断屡次进行盗版活动的用户的网络链接。如果你是爱下载BT的留学生之类的人物,我认为你暂时还没有理由感到恐惧。Section 92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其用词十分的模糊,并没有对具体操作手段做出规定。我想还需要让这几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运行一段时间,才能看出真正影响。
不过你愿意实行你的民主权利,抗议,给地区议员写信,还是干嘛,这里有很详细的指导。
我虽然是个“年轻人”,但我自认为我还是非常尊重版权的。从这个blog里你就应该能看出来这一点。我几乎不全文转载他人的文章,转载的也是属于在网上流传已久,原作者不可考的内容;其他需要转载的内容,我通常使用摘要+链接的方法,以使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版权是鼓励人们创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机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至于在版权上的冲突,我个人的感觉是,很多人像我一样尊重版权,但版权的存在要求各方都要尊重相应的法律,并且互相尊重对方——那些版权拥有者天天吵着我们尊重他们,但他们从来就没有尊重过我的感受和权利。
熟悉我blog的人应该知道,我常常称MPAA或者RIAA这些组织为“版权恐怖份子”。他们对很多作品有版权是没错,我也尊重他们的权利。但这些版权组织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毫无意义的去骚扰,恐吓一般民众,侵入他们的生活。随便举几个案例:【1】,【2】,【3】。
版权恐怖份子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妖魔化p2p。p2p本身是并不违法的,但因为绝大部分盗版都是在p2p network上进行的,因此他们从不介意大肆攻击这种合理的网络分享方式。ISPs也跟着版权恐怖份子吆喝,因为切断P2P网络对他们也是有好处的。但当版权恐怖份子跟进一步,要求ISP检测盗版时,两方就不高兴了,因为那要花很多钱。
版权恐怖份子自称尊重法律,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从不会告诉你,就算你下载的是版权内容,在很多情况下,那也是并不违法的。在很多国家(我并没研究新西兰是否也如此),如果你已经拥有正版CD,在网上下载一份副本是合法的。如果你在网上下载一部电视剧,只要你通过当地的电视台也能看到这部电视剧,那也是没什么法律问题的——下载和通过电视录下来有什么区别?在很多情况下,盗版违法之处在于传播这种行为,而不是复制或者下载。
回到新版权法的问题。92A最大的疑虑就在于:如何监查谁在下载,查出谁在下载了版权内容,又如何判断他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不认为新西兰的任何一家ISP会花大本钱去主动检测自己用户的P2P流量——没那个闲钱,也没那个必要。版权恐怖份子爱财如命,通常也不会赞助ISP去搞这些东西。因此最可能的方法,就是通过P2P Network辨认来自新西兰的IP了,简单又廉价。但前面已经说了,只是发现你在p2p中下载版权内容,并不意味着你就是铁板钉钉的坏人——也许只是你电脑里的木马在上传/下载资料。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通过确实证据证明你的下载是违法行为之前,不应该有人有权通过任何方式惩罚你。
但你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花大钱确定你有罪,然后再断你网吗?
这就是92A的问题。这条法律的未来取决于版权恐怖份子手中,如果他们用该条款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人会有意见。但很遗憾,根据他们过去的行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很多版权恐怖份子会利用这一条骚扰一般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