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的睡眠问题

最近的民调新闻中看到这么一段,总理 Luxon 表示他每天工作20个小时,言外之意自然是他不关心民调,而是专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Luxon said he was working 20 hours a day to “make sure we are delivering for New Zealanders”.

平时一般不会看视频浪费时间,但被这段提起了兴趣, 视频里的原话其实不太一样:”I’m working 20 hours a day a lot, 7 days a week”。不管是哪个版本 ,听着都像是可歌可泣,标准的人民公仆,就差用AI做个在地板上睡觉的照片了。不过搜索研究了一下,这个睡眠时间似乎并不特别。

上一位伟大领袖 John Key 表示每天睡5小时左右。而当时的新西兰先驱报非常关心人民公仆,表示总理操劳过度,眼角的鱼尾纹都深了(是真的)。

关于Ardern 睡眠时间的公开信息似乎不多,但似乎也处于这个水平。当然不用多说的是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婴儿需要照顾,而家长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过在另一篇文章中,她表示自己睡眠质量不错,而且努力争取更长睡眠时间,毕竟睡眠不足会影响决策能力。

我个人比较赞赏的一点是哪怕时间如此紧凑,Ardern 依然找到足够时间投入到了喜闻乐见的造人活动中。2017年的报道中提到6-8小时睡眠时她在竞选时减轻的方法

印象中,更早的Helen Clark 也提到过睡眠时间问题,但年代有点久远,资料不太容易找。不过在Ardern 辞职时,她提到过自己也常常是5点钟起床,晚上12点以后才能睡觉。在这中间还要见缝插针留出和家人和老父亲的私人时间。

不过和Luxon 不同的是,两位女性总理还有家庭责任,而Luxon相反,公开信息和各种软文里,通常只能找到夫人是如何支持她的描述。这大概就和现实社会中一样,女性付出更多,走上高位还得被各种造谣丈夫是gay,出轨之类的。而男性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宣布自己最辛苦。

不管是谁,我觉得都应该跨过“工作时间长”等于“能力强”的认识了。至少我最近参加的CPD是这么说的,事情越多,睡眠越少就越容易出错,做出奇怪的决策。长时间工作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荣誉。不过专业政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phycopathic 倾向,没准他们以此为乐,并不会感到疲倦。用正常人的眼光来看,似乎并不太合适。

新投资移民政策

其实这个政策并没有多少好说的。新西兰两个大党其实都并没有发展经济的任何新主意,还是和过去三十年一样,进口人类,进口资金,或者两者同时进行,用来给GDP 和房价灌水。至于这能否发展经济,过去三十年引进的“投资移民”达到了什么效果,有哪个公司因为这个投资获得成功,反正我是没听谁或者哪个政府说过 —— 毕竟买政府债券能达到什么效果?

可能对天朝人来说,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前任政府限制海外资金进入房市的做法,是把居民房产定义为海外投资法中的sensitive land。这一条似乎现政府还不敢动。而这意味着,任何想“投资”地产的天朝土豪们,只要需要海外投资办公室批准,就必然会被公开详细资料,成为媒体和乡民挖掘信息的工具。如果经济专家党意识到这个程序是引进他们的巨大阻碍,会牺牲信息公开的原则,为他们保驾护航吗?当然会了。

不过真正想说的是这种行为的社会影响。新一代的移民可能不知道,但上一次2000年初“投资”移民放水时,奥克兰也不缺各种精彩的花边和小道新闻。当年的各种帖子现在有点难找,但大致来说,主要是三条线,用钱解决一切问题,解决不了的时候装傻,然后觉得岛民低人一等。

一个大概的类比是,前些年如果新闻曝光那个房东搞十个人挤一个房间的群租房,或者搭环境恶劣的违建高价出租,永远都可以听到的一个解释是 —— 我这是在解决住房危机。言外之意当然是没有锦旗就算了,居然还要罚我,天理何在。当然现在房价跌了,blame someone else 的这群人的说法也从政府导致住房危机,变成了政府建了太多房。‘

虽然不仅仅是天朝人有这种心态,但他们毫无争议地是专家 —— 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我都是高人一等的恩客。卖居留权这回事虽然不喜欢,但就程序来说,只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不相欠我并没什么意见。但通过这个程序进口的价值观却会造成深远的影响 —— 钱是可以买来优待的,可以不用英语能力,移民也不用真的居住在这里。进口一堆恩客造成的社会后果不是短时间内可以体会到。

除了天朝人,美帝现在的tech bro 要拿出1300万纽币也确实不难。上次一路开绿灯引进的Peter Thiel 说是在国际上为新西兰发声,带来利益,还有人记得究竟给国家带来了什么嘛?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进口更多只是为了给自己留退路的Thiel ?

可能没人想谈的政治影响是,这其中的任意一个tech bro 要是想下场玩玩新西兰政治,本地资金是绝对无法阻挡的。但是对于国家党来说,进口更多自己的金主,污染未来的政治又有什么关系。

房产中介也在寻找行业下限

新西兰有个房产中介拒绝在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中学习毛利课程这件事其实已经好一会儿了,今天看到新闻说司法覆核的努力失败了,没完成必须的 CPD的话,接下来就是取消注册资格了。

过往的话,看到这新闻在Twitter 上发个链接,随便说两句话就完了,毕竟Hobson’s Pledge 是什么货色,多看一秒都是浪费时间。不过重启blog 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避免懒惰,所以认真研究了一下中介不惜丢饭碗都不可以学习的内容有多么woke。

课程预计用时是90分钟,实际上我就晚饭后的十几分钟就差不多把workbook 看完了。大部分内容都特别基础,大概就是现今小学里会教的,最基础的文化内容,无非就是发音规则、问候语,自我介绍pepeha,文化传统之类。毫不夸张地说,抓个小学毕业生来,完全不看这个课本回答问题,基本也能答出大半。

至于这些东西和房产中介的工作有什么关系,我一边看一边随手摘抄了一些:

  • “请列出你工作范围内十条以毛利语命名的街道,并且学习他们的正确发音”
  • 文化传统和禁忌 —— “不要坐在桌子上,尤其是用来放食物的桌子”
  • “毛利产权土地未经毛利土地法庭批准,不能改变其产权性质。已经出现过好几次中介直接卖毛利产权土地的事了”
  • 出售的房产上或者周围有考古、文化和历史遗迹该如何处理,该向谁咨询

别人不好说,我个人是觉得这些事情对中介的工作似乎都挺相关的,哪怕找个天朝人来,应该也会提醒说长者说话时不要随意打断或者在面前走过。如果新西兰的房产中介们可以自学怎么念拼音中的X,说恭喜发财,在广告上表示这个房产门牌号是8快来买,这些学习材料真的过分嘛。

不过一个meta 的话题是,中介这个职业并不受多少尊重,我个人是觉得这种鄙视常常是合理,不是毫无根据的。搞CPD 这些事情无非就是要把这个行业变成一个正规的profession,找回点尊严。而一个正规profession所必要的条件就是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成员最低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这些东西可能对job 不需要,但对profession 是不可或缺的。

专业知识水平就不说了,中介连大专文凭都不需要。可能个人一件令人羞耻的事是,以前工作需要,我曾经研究过中介所必须的最低教育水平,也就要到branch manager 那一层,学历中要求的知识才能足够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不是特别复杂的问题。

而现在一个中介毫无自知之明地表示说学的这些CPD没用,和我工作无关,我只能说中介这个职业配得上在社会中受到的尊敬。当然诚实来说,前面都是找的各种理由而已,这人为什么如此反感单独这一个课程,原因每个人心知肚明。这样的人不扫出行业协会的话,中介这行业是嫌下限还不够低嘛。

匿名了两年的政界性侵犯

两年之后,这个人的名字终于在议会休会前的周五下午5点解禁,可以合法讨论了—— 行动党前主席Tim Jago。 当然,Seymour 突然就表示这和政治无关,大家要关注受害人权益了 —— 而受害人为了公布这个人的名字,不惜牺牲了自己的隐名权。

当然,他最不想回答的问题之一大概就是得到消息之后为什么迟迟不做出决定。公平起见,不好猜测他的动机,但可以从过往的历史记录行为中获得一丝迹象

“Public resignation was a last resort and it didn’t benefit us at all – it created a media s***storm that at the end of the day made me drop out of uni for a trimester and destroys opportunities we all had in political circles.. It’s almost as if David doesn’t want justice, he wants silence.”

个人并没有什么额外发言,但我想发一下下面这个视频。儿童性侵犯和Seymour 坐在一起谈”this victim thing”,这些人想要成为“victim”: “these are people that want to be victims – they’re searching for that victim hood status, so they’re putting that spotlight on themselves. And well I just refuse to buy into that”

如果这都不能让人哪怕自我怀疑下culture war 究竟是干嘛的,那我觉得确实是没救了。


25 November 2024

新西兰某政治人物的性侵案件已经持续快两年了,直到上星期终于被定罪判刑。当然由于他可以不断地上诉,上诉期间依然可以隐名,保持自己的名字不被公开。

Name suppression 的一大理由其实是保护受害人,而不是犯人的隐私。尤其是当受害人是一家人或者亲戚、同事时,公布犯人身份就可以很容易猜出受害人。不过在这个案例中,所有受害人都要求法庭公开犯人姓名,不断地上诉及拖延反而使得受害人心力憔悴。

这件事的荒唐之处在于现在几乎人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却依然要装作不知道。这已经近乎于streisand effect 。在公众意识中,新西兰的政党主席远不如议会中的党魁有名,也只负责党务而已。这样悬着也许反而会让大家更期待名字被公布的那天,造成更大的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的犯罪行为是在他成为党主席前,理论上和这个党并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样拖着,也许会被挖出更多的事,比如说该党党魁事当时如何拖延处理对此人的投诉,此人甚至主持了对党内青年组织内的性侵指控调查,也就是说性侵犯调查性侵犯?

在宣判前一天,国家党的司法部长宣布将会重新检讨现有的隐名法律,在性侵案件中将是否保持隐名的决定权交给受害人。这个说法符合逻辑。毕竟隐名本来就是为了保护受害者,而如果受害者不介意的话,罪犯更没有理由用不断的上诉拖延时间。但时机却过于巧合,似乎是准备在终将到来的reveal 做好铺垫?

新西兰议会任期以及2026年公投

下届大选时(2026年,或者按Peters 心情决定),有极大可能会看到关于议会任期的公投。毕竟现任总理认为政党间的合作协议比宪法文件更重要,而和行动党的协议中明确要求将议会任期延长至4年的修宪法案至少需要通过一读

我个人不反对把议会任期从3年延长至4年,但我依然会投反对票。这并不是因为Seymour 支持的我就反对 (虽然这也是个好理由),所以具体原因值得一说。

一个被广泛忽视但重要的事实是,延长法律规定的议会任期并不意味着延长实际任期。除了时任总理可能决定提前选举之外,政治稳定,以及政府政策的持续性和法律规定的任期也没有必然联系。

新西兰法律规定的议会任期较短,但实际任期并不短。比如说英国下议院任期5年,加拿大4年,可是如果回溯过去50或者100年,忽略最近一次选举(因为任期还没结束),两个国家都是平均不到4年一次选举。脱欧期间的多次选举,导致上一个真正完成5年任期的英国下议院还是2010年。

与此相比,新西兰极少有提前选举,最近100年就三次—— 1951,1984和2002。其中两次是时任政府想依靠时机扩大优势,剩下那个是总理喝醉了之后宣布提前选举。除了1951那次,选举也就提前了几个月而已。

至于这个现象的原因说法很多,不过个人观点来说,新西兰规模较小,过去百年来的国内政治议题也相对简单,给毛利选民预留的议席也相对降低了一个重大冲突点的潜在风险。

新西兰原本的议会任期其实也和英国一样是5年,但自1879年来改为了3年,作为废除省议会之后,加强民意对中央政府制约的手段。现在虽然依然有地方政府存在,但其功能远不如当时拥有立法权的省议会。相比之下,英国和加拿大都有更强势的地方政府。

一个更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在比例代表制之后,议会中的投票是按党,而不是每个议员来算,这使得议员独自发声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削弱了议会的监督功能。优先党所要求的waka jumping 法律使得这个问题更加严重,公开反对同党的政策要冒着丢掉议席的风险。如果再延长任期,会让这个问题再度恶化。

正确的做法是把延长任期看作宪政改革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新西兰宪法的化身最近写了一篇这方面的文章值得一读。虽然我可能并不同意所有建议,但意思是一样的,延长任期的同时需要加强议会的监督功能和广泛代表性,才是加强和保卫新西兰民主的正确方式。

但我也几乎肯定Seymour 对文章中的建议大多不会感兴趣。如果从小党的角度考虑,获取利益的方式都是以拒绝,或者退出政府的方式威胁大党。如果在选举后一年就做这种事,选民几乎肯定会惩罚小党。但是如果三年呢?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

虽然最后还是绕到了Seymour 支持的我就反对,但这件事应该挺明显的,如果只单独延长任期而不考虑新西兰自身的政治环境,以及更广泛的改革,这只会对政客有利。虽然现在可能是我喜欢的队伍在执政,可是以后呢?这件事上需要投反对票,哪怕你支持4年任期。

“反经济发展”的道路限速

如果要给新西兰现在的populism 配一张图,我想上面这两位应该最合适了。他们在干嘛?宣布新道路建设,给道路运输业更多补贴,还是穿着反光背心准备自己去搬货?

都不是,这个国家需要总理专门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道路限速提高了10 – 20 km/h。

倒是有一件事,岛媒一直国家党的说法拿来当事实引用。前任工党政府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宣布了’blanket’,统一且粗暴的降速计划,我们只是在纠正之前的错误。事实其实刚好相反 —— 前任政府负责维护道路的部门/地方政府在审查安全风险之后设定合适的限速,而现政府规定了只要是城市居民区道路,速度必须是50km/h。

不相信政客和岛媒会骗人?可以自己读一下原版规则:

Land Transport Rule Setting of Speed Limits 2022 - 旧版的限速设置程序从Section 3 开始。唯一可能涉及”blanket reduction”的部分只有如果分析出来安全速度是100和其他一些数字,道路管理部门有降10km/h 的自由裁量权。

Land Transport Rule Setting of Speed Limits 2024 - Section 4.5 要求限速必须从Schedule 3 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除了极少数“例外”- 有大量行人,或者没有人行道):

我想所以政客那么热衷于culture war呢。只要议题定下了,事实就不再重要了。

chatgpt: 请以中国民族主义者的角度批判春节纠错队

在这种话题上说什么都是浪费时间,不过在chatgpt 里玩了一会儿,效果还行。以下是全文。

近年来,一些人死死纠结于“Lunar New Year”和“Chinese New Year”的区别,自以为是在捍卫中国文化,实则不过是甘愿跪在西方话语体系下苟活!这种妥协式的文化表达不仅是软骨病的表现,更是主动削弱中华文化在全球的影响力,令人愤怒!

印度的排灯节(Diwali)、毛利人的新年(Matariki),都早已被西方世界原封不动地接受,根本没人会傻到给它们套上什么“Indian Festival of Lights”或者“Maori New Year”的翻译!为什么?因为这些民族懂得文化自信,知道自己的文化价值,不需要在西方人的话语框架里跪求认可!

但看看春节呢?居然还有人围绕“Lunar”还是“Chinese”争得面红耳赤,仿佛只要改成“Chinese New Year”就能彰显文化自豪感。荒谬! 这种思维不仅短视,简直就是殖民奴化的活标本!如果春节真的得到全球认可,就该像Diwali和Matariki一样,直接以“Chunjie”登上世界舞台,而不是在西方人为我们设定的翻译方案里左右摇摆!

饺子(Jiaozi)、龙(Long)、功夫(Kungfu)……为什么这些词的音译没有完全流行? 不是因为它们不够重要,而是因为有些人仍然在跪舔西方,以为翻译成“Chinese Dumplings”或“Chinese Dragon”就能让外国人更好理解。结果呢?这不过是主动在文化输出上自废武功,让中国文化永远困在西方人制定的规则里!

他们生怕外国人学不会“Chunjie”,于是跪着迎合西方的翻译逻辑;他们担心西方不接受春节,于是乖乖在“Lunar”和“Chinese”之间挑一个“最顺耳”的说法。他们在乎的不是文化的真正传播,而是用一种被西方认可的方式去讨好世界,这样的软骨头行径,简直让人作呕!

春节的名字,绝不能是“Lunar New Year”,也绝不能是“Chinese New Year”!它只能是——“Chunjie”! 文化输出,必须彻底,必须强硬,必须毫不妥协!

那些仍然在“Lunar”和“Chinese”之间犹豫的人,你们该醒了!别再在西方人给你设定的规则里找“最合适”的翻译,真正的文化自信,不需要翻译!跪久了的人站不起来,但我们不能继续跪下去!

又要走上卖资产减税的老路

Luxon 也终于不装了,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议程马上就要出现了

未来私有化的目标很明显,就看现政府表示在哪些方面出现了“危机” —— 医疗、教育、铁路。 Starving the beast,造舆论这些都是老手段了,并不是什么阴谋论。

另一个几乎肯定的目标是供水。在上任政府期间,国家党拒绝投票支持改革中的反私有化条款。自己版本的改革其实效果类似,把水务部分从地方政府中剥离,提高借贷能力,但是这个过程也使得以后打包出售资产更容易。

新西兰理论上没有“水费”,因为没有人对水资源拥有所有权。平时交的水费在法律上是地税的一部分,上面的项目只有管道维护和污水处理,并没有“水资源费”。而私有化最大的障碍就是毛利人对水资源的传统权益,知道这一点,对 Seymour 的行为就很好理解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不,现在的体系绝非完美,任何现状都有提升空间,但为什么要学习美国的医疗系统,或者伦敦的供水

另外在新西兰语境下,很少看到舆论讨论私有化的一个“好处” —— 把政府支出从账本上藏起来。

就和房产一样,一次背上100万的贷款,或者一直付一星期1000块钱的租金,在financial statement 上的体现是不一样的。在奥克兰路上抓任何一个炒房客来问,都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前者。但是对“经济专家”政府来说,如果只考虑短期利益,必然要选择后者 —— 可以向选民宣布我们在财政盈余的同时修了多少新医院或者新路,但实际上是把成本平摊给了未来而已,也就是他们口头上最讨厌的“债留子孙”。 长期来看,花更多的钱买更少的服务。

我们现在正在体验上一次私有化的后果。比如说在电力方面,当时卖股份时,国家党的神,噢不,John Key 说了投资者主要是”mom and dad”,也确实有不少人买了股份。不过这么多年后,怕是没人记得当时赚了多少钱,是否改变了自己的财政状况,但是后果却是实打实的

这次怕还是要栽在同一件事上面,选举时搞点喜闻乐见的culture war,转移注意力就好了 —— 啊快看对面那个毛利人在干什么。

新西兰政客:地震会死500人,但牺牲是值得的

前段时间读岛媒看到了岛国政客写的一篇文章,其中有这么一段:

New Zealand has lost a fortune to earthquake regulations in the past decade, because politicians thought, or should I say felt, more restrictions were the right thing to do after the Canterbury quakes. Yet fewer than 500 people have died from earthquakes in the history of our country. That’s about as many as die from cancer every three weeks, but we can’t afford all the drugs they need. Hmmm.

当时看到这句话就把它放到blog 草稿箱里了,在里面躺了一会儿之后还是觉得着实没必要花精力阐述这一小段话中涉及的每个逻辑谬误,毕竟现在有AI,哪怕没有半点逻辑谬误的常识,如果一个人连问AI一个问题这点精力都不想投入的话,被政客忽悠也确实怪不了谁。

不过倒是想说说历史和周边背景。

“总共不到500人死亡”这句话其实没错,但是这句话一个可能本地人没有意识到的重要背景是,虽然新西兰是地震频发国家,但由于建国历史较短以及低人口密度,发生在大城市里的地震其实并不多。欧洲人殖民以来发生的最大地震是1855年的惠灵顿,不过当时整个地区只有6,000人左右。虽然遇难人数很少,但也几乎将新建的城镇夷平,使得新移民更倾向于使用木框架房屋。

不过除了这一起之外,人口相对密集地区发生的大地震可能就只有1931年的霍克斯湾 以及2010和2011年的基督城。总共不到500人死亡的数字,其中超过440人都来自于这两起地震。这历史记录实在是不怎么样。

如果类似等级的地震再发生于新西兰的大城市中,实话说我是没有太大信心,如果在家里的平房还好,但是如果在有高楼的城市中心,那就只能靠运气了

这种轻佻的发言也忽略了地震带来的经济和社会负担。基督城的事情就近在眼前除外,1931年的地震在当时人口只有3万多人的Napier / Hastings 的造成了5.12亿的损失(1998年价格),或者按储备银行的通胀计算器来算,9.71亿。这使得当时处于大萧条的新西兰雪上加霜。

但是和这位政客不同的是,1931年的人们知道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而不是只看着自己的那点钱,拒绝任何社会责任。地震发生后,当时的政府几乎是立刻成立了审查建筑标准规划的委员会,新西兰的第一个地震建筑标准从此而始。重建的Napier大量使用木框架,留下了当年的时代印记以及今天的Art Deco Festival。

这场灾难带来的惨痛教训是如此深刻,将近100年后的今天,Hawke’s Bay至今依然坚持每年纪念1931年的这场地震。作为本地人的一个推荐是,如果未来到这里玩,可以花几个小时去博物馆看看常设的地震展。展览并不大,但有很多当年的实物,并且可以看到地震时如何将地面抬起,把当年的沼泽变成了平地 (题外话,今天的政客表示,我们应该在这块地上建房)。

而如果没有当年的教训以及带来的’red tape’,今天是否还会有政客轻佻地公开宣布总共只死了不到500人?或者自己设一个straw man,宣布地震建筑规范是政客凭空想出来的目标,并没有任何研究以及历史支持?

将地震和癌症死亡人数比较,可能算是won’t someone think of children 的boomer 版。虽然是题外话,但我也同意死亡人数确实越少越好。不过众所周知,癌症更重要的是预防和早发现 —— 那你倒是增加医疗以及初级卫生保健投入,关注高风险人群啊?噢不对,给炒房客减税更重要。

新西兰的“经济专家”们可能从来不会提的一个概念是risk-adjusted performance,因为这就是他们通常在干的事情 —— 用增加风险的方式“省钱”,本质上是把成本转移给了未来而已。现政府宣称的“效率”其实本质上大多如此而已。

我故意隐去了这名政客的名字,因为并不重要,非要知道的话答案在这里。但我希望我已经清楚阐明,我绝无可能投这个人一票 —— 理由多到可以给这个blog 提供好几年的话题。

怀唐伊条约法案公投

总理Luxon 在Rātana 表示,下届选举后国家党不会同意进行怀唐伊条约法案的公投。

我的看法刚好相反。2026年选举时,除了将议会任期3年改到4年的公投之外,还有极大的可能看到条约法案公投。现在要说个数的话,80%可能性?

这本质上是一个Luxon 没有决定权,说什么都不算数的问题,因为citizen initiated referendum 并不需要政府支持。更何况2026年选举时,国家党的党魁都可能不再是Luxon,这个承诺价值在之前的基础上还要打个对折。

要我说的话,接下来的时间线大约会如此进行:议会司法委员会花费极大精力和物力聆听完创纪录的公众意见之后,法案和预期一样,无法通过二读。“自发”的“民间”组织指责政府不“尊重民意”,迅即开始收集选民签名,要求公投。在“人人平等”,“反种族歧视”等没有人反对,实则与条约本质无关的大口号下,获得必须的10% 选民签名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而这个公投的问题很可能是某种loaded question,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公投通过。

(题外话:所有政治操盘手都知道网站上提供的那种模板、罐头submission 其实对实质程序提供不了任何价值,毫无影响。其真正目的是获得最有可能投自己票的选民名字和联系方式,以及让这些人感觉他们的意见没有获得足够“尊重”,从而可以更容易地被操纵。而这件事让行动党以及某种程度上,毛利人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数据。)

2026年选举时,Seymour 的条件将不会是要求公投,而是要求政府“尊重”公投结果。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政府并无任何义务遵循这种咨询性公投的结果,但结果对Seymour 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公投本身就是对自己票仓催票的最好工具,极大拓展了选举时的操作空间。而无论是哪种结果,接下来的三年还可以延续同样的话题,继续挑动社会对立,用公帑为自己助选。

就和之前在Twitter 的所有政治预测一样,这不是为了今后有资格说I told you so,纯粹是看自己眼光如何。更何况这应该算是那种happy to be wrong 的议题。时间不会太久,一年后见分晓?

不过要是我不幸说对了,希望那时候还有人记得,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国家党的商业天才,谈判专家以为自己得手,没有让Seymour 获得他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