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骏和整个中国的道德危机

我原来以为唐骏的事情将会很快结束 —— 因为这事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野鸡大学文凭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然唐博士也就不会连毕业论文都拿不出了。而且不论野鸡大学本身是不是存在,在美国多个州, 只是使用如此文凭就已经构成了伪造文书罪。若是在求职时作假,例如像唐博士那样声称拥有自己并没有的学历,那更是犯罪行为,在新西兰,就 曾经有人因此而坐牢。可现在这种情况着实让我惊讶,一个公开说谎且不承认的人,不仅没有受到舆论的一致谴责,反而还有不少人支持。这不是什么需要 大学生才懂的高深道理,我相信每一个父母都教过孩子不能说谎。这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是非问题了。

但我相信很多父母也教过,为了自己的利益,做点小动作,只要不太过分,是可以接受的。当然世界上没一个社会是可以纯洁得人人都按照规则办事,大家都 友好待人,因此我不反对这种教育,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防人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别人可能会黑你的方法。但我们和这种仅仅是为了自卫而使得自己变坏的现象有 着本质的区别。唐博士的主要辩护依据之一就是他有能力,所以作假说谎都是可以原谅的。在一个像中国这样唯利是图的社会中,这种论点看上去很合理,但换句话阐述这个论据后的本质:人人都可以以任何手段达到成功,那还会有那么多人为唐博士辩护么?

还是会有,不过就不会使用这个论据了,因为大部分人还是知道这是不对的。不过中国社会为什么如此难以改造的问题就在于,这种游戏规则已经延续两三代人了,大家,特别是“比较成功”的那一群,或多或少的都有点别人不知道的“秘密”。大家的背后都有着巨大的,而且是一辈子都无法摆脱的风险。在这种情况 下,人们会自然而然的让和自己利益攸关的群体承受同样的压力。为什么?政治,经济,社会用的都是同样的游戏规则,政治上来说,木子月月鸟的日记就是搅屎棍 让大家都粘点屎,保证在大家的有生之年内谁都不敢轻举妄动;经济上最好的例子就是次贷危机,为了规避风险保证持续的收益,只能把泡沫越吹越大;社会,特别是道德上也是如此,大家都不干净,背后都有点屎,整个社会就动态平衡了。看看西 太平洋大学的校友录,就知道为什么唐博士绝对不能垮 —— 更别提习储君的学历了。

但这种平衡的可怕之处在于,虽然大家所承受的风险差不多,但承受风险的能力可是不同的,这能力也不是无限的,所以总有人会先承受不住。因此无论是政客或者“成功人士”的小秘密,还是经济泡沫,就像谎言一样,需要维护成本。唐博士就遇到了说谎说不圆的问题,毕竟说谎的成本只会越来越高。而无论是经济泡沫,还是道德危机,同理,也是要从某个地方开始垮的。而连锁效应所带来的后果就不仅仅是自己原本承受的那点风险了。中国社会的问题就 在如此,大家,特别是所谓“精英”,都或多或少的背了点良心债,谁都承受不起风险所带来的可怕后果,因此就像小平同志所说一样,“让下代人解决问题”,当然,后面还有半句 —— 直到崩溃了为止。

但要说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是否会经历一次道德崩溃,还真不好说。因为崩溃的前提是最基本的游戏规则还存在和有效,例如经济的基本原理,政治上的互相竞争,或者社会中的基本道德。经济是不用说,市场经济几乎是自然规律,政治力量可以控制,但很难消灭市场规律。不过在中国,政治和社会两者就不好说了。因为 没有反对党的存在也就没有政治所需要的竞争,这导致我朝的领导们似乎越来越接近一种攻守同盟式的妥协,形成利益集团,大家都各自悄悄的把自己屎消化干净, 让大家都相安无事。而从社会方面来说,如果这个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道德和良心的存在,变成了纯粹的丛林社会,那么人们所承受的风险就不存在了,也就无所谓什么崩溃了。

虽然在国外,但也非常不希望看到中国社会落到这种境界,这毕竟是我的国家。要找到为什么中国社会为什么会一步步滑向这样的地步,罪魁祸首其实并不难 发现 —— 既然为了维稳,“社会和谐”而说谎、造谣是可以接受的,那么我为了个人利益说谎,看上去也的确是没什么不妥。如果这个例子还不够,这一点在唐博士的名言中最为明显:

有的人说我们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靠花言巧语,你可以蒙一个人,那如 果把全世界都蒙了,就是你的真诚蒙到了别人,你欺骗一个人没问题,如果所有人都被你欺骗到了,就是一种能力,就是成功的标志。

不知道你看到这句话时想到了什么。我的第一反应是形容我党的那句名言:杀一个人是犯罪,杀上百万人,最多就是个错误。唐博士这句话简直就是这句名言 在社会道德中的翻版,还更进了一步,这压根就不是错误,而是种“能力”。

从经济角度来说,唐骏的事业已经崩溃了。唯利是图的商人可一点不傻,他们知道让一个不诚实的人来掌控自己的企业会有多大的经济风险,就算中国社会今 天的状态让这一点无所谓,用唐骏这个人而给整个企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不会被商人所接受的。在这一点上面,唐骏除了自己,谁也怪不了。做出一个行为的潜 在效益总是会伴随着相应的风险。唐博士既然选择通过作假得到额外的好处,这行为本身就已经表示他愿意承担由此带来巨大风险。没被发现是幸运,但一旦被发 现,那有什么好说的呢, bad luck。

但更大的崩溃还在后面。

信使

有句话说,如果只看新闻联播,你会觉得你生活在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家中,公仆日以继夜的为人民的福祉操劳着,而社会一派和谐,道不拾遗。可如果你整天看Twitter之类的社会媒体,你会觉得这个社会没救了,到处都是阴暗和邪恶,真理永远得不到伸张。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只能在两者中选择一个,你会选择谁?这个问题很真实,如果你来自国内,你甚至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GFW已经替你做好选择了。不过还是假设我们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你会选谁?

说起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最近接二连三的校园屠杀案,好像是被人为集中在一起发生的。其实不止是这一次,如果你注意一下中国社会的现象,不仅仅是犯罪,但我暂时想不出一个好的例子:(它们通常都是井喷式的突然爆发,而不是平均分布在一个时间段上。警方并没有类似的交代,不过媒体报道的作用至少看上去是提醒了更多找不到债主的人一个可能的发泄方式。在针对可能会诱发效仿者的新闻事件中,媒体应该用何种方式应对,新闻联播和Twitter给了我们两种不同的道路。

新闻联播式的审查背后是由一种“无知即力量”的逻辑引导的。当然,客观上,种种社会问题,包括新闻联播更需要审查“群体事件”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对于群体事件来说,消息的传播几乎是挡不住的。一个罪案通常只会涉及几个人,阻碍消息传播的努力还可以理解;可当一个城市的人都上街了,谁还觉得消息可以掩盖住,那就是幼稚了。

但为什么真理部还会这么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避免在其他地方诱发类似事件的发生。至于这样做究竟有没有效果,你我的眼睛都看到了,就不用多说了。

其实无论是屠童案还是群体事件,一个需要明确的常识是,它们的根源不是孩子在那里所以就有人要去杀他们。真正的根源在于,就像自杀问题一样,并不是媒体的报道让人感到抑郁才自杀;而是有那么一群人原来就想自杀,媒体只是提醒了这些人某种自杀的方式或者让他们效仿某个名人而已。在新西兰,媒体对自杀有关的新闻有着相当严格的自我审查,而新西兰今天是西方国家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同样的,一个要报复社会的人,是不会傻到不知如何报复社会的。如果新闻报道没有提醒他们校园里这个非常轻松的报复手段,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报复了。这个社会不缺乏弱势群体,一个简单的例子 —— 除了学生,砍敬老院里的老年人也是一个比较容易上手的报复措施。很难想象当一个人都提着刀跑到路上了,还愁找不到谁砍么?新闻审查只是审查掉了一个可能的报复手段,却无法审查掉人们的报复动机。整个审查行为的唯一后果可能就只是让另一群人倒霉而已 —— 其实我们已经看到这样的后果了。

那么Twitter和类似的网络媒体呢?无论是事实还是谣言全部公之余众,人们自由选择接受自己感兴趣信息,和新闻联播比起来,这是一个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世界。

编辑审查的缺乏代表着这样的环境中发出的消息是没有经过任何审查的,因此不可避免的会有没有事实根据的一些“消息”。但故事的后半截是,一个开放的传播网络有着十分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至少我的观察是如此,一条假消息的传播范围可能会非常之广,但广泛的传播也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有能力去证实消息的真伪。

而最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对消息尺度的控制,在新闻联播里,这是由某个敏感词控制的;但在网络媒体中,尺度的控制则完全交到了你,我每一个人的手中。你可以选择添油加醋,散布制作原子弹的方法,也可以选择做网上的CCAV。但很多事实的确是残酷又直接的,这个有点像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其实生活在matrix里,周围的一切其实都是假的,你能接受吗?自由选择的能力在这个前提下并不是一件好事,反而会让每一个选项都显得更加极端。因为人们更习惯于呆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正因如此,人们也更喜欢选择和自己观点类似的消息。要证明这点很简单,随便拉一个有完全翻墙能力却不愿意翻墙的中国大学生,他们告诉你的理由或多或少都会包括这一点。

其实这个选择题的本质是:“新闻的目的是什么?”朝廷媒体给出的答案是:好消息让生活更甜蜜,媒体作为一种工具,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而在此前提下,民众牺牲一些知情权可以说是合理的;而Twitter之类的网络媒体的答案是:我们需要事实,只有将事实处于阳光下,社会才能进步。你选择谁?这里提供一个参考。

瘟疫

(来源:浙江在线 via 163.com)
来源:浙江在线 via 163.com(点击大图)

我朝土产的“西方阴谋论”中有一点是,环境问题是西方用来牵制我朝的借口,这些西方国家也污染过自己的土地,凭什么今天对我们指手画脚?(请参考《中国不高兴》)这样的逻辑根本不值一驳,所以我也不花篇幅了,如果我不幸拥有不懂合理逻辑的读者,这里有个简单的解释 —— 大约3000年前,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地球是方的(当然,有一小撮希腊人通过地球在月球上的阴影判断出了正确答案)。如果你生活在那个年代,你觉得谁正确,谁是疯子?如果是今天,你会嘲笑当时的人们不懂发射一艘宇宙飞船到地球外看看么?

另一个类似的话题是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一样,裆国的宣传常常用“经济发展”作为理由来开脱, 可我真正觉得很悲哀的是,还真有不少人像那句据传说是林语堂的话(有争议)一样,“本身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思维”。不管这句话是谁说的,我完全同意他们的思维水平绝对是连动物世界都找不到的。

每次遇到为裆国开脱的爱国青年时(其实我认为他们根本没有理想,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谁在任上就支持谁),我会让他们翻古籍,学习一下有史以来,无论是哪部史籍,当形容社会和谐繁荣,人民幸福时,使用的词语是“金银满地”,还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古籍对于环境保护的记录并不是很丰富,不过作为这个专业的学生,我也可以说,中国很多城市今天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唐朝那时候并没有多大的提高,甚至还不如。唐长安是世界上第一个人口达到百万的城市 —— 把这个发展规模放到当时的西方,也许早就瘟疫,疾病泛滥了。

但我们今天面对的是另一种疾病:社会瘟疫。最近在湖北发生的捞尸事件,特别是那张照片可以说是非常好的总结了这个概念。

第一是万物皆有价,不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还是另一位同胞死后的尊严,这一切都是可以用钱买来的。为了钱,上海的执法部门可以利用这个社会中仅存的一点良心来进行欺诈行为,而这张照片中的船家则是做到了极致:“活人不救,只捞尸体”,而手上的遗体仿佛变成了一坨猪肉,可以作为讨价还价的资本。

第二,从图上可以勉强看出来,不过当时的情况是,当时在现场的船家不止一家,而且那几位下水救人的大学生当时还活着。虽然他们是否参与了救援还有疑问,但有一点却是没有疑问的,如果有一个船家愿意免费打捞,事情都不会变成后来新闻上的那样。我无法推估其他船家的想法,是没有捞到,还是不敢打搅的同行的生意。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很明显的,大家默认了今天的社会,开始自扫门前雪,而不是主动去改变。

第三,政府的缺位。那张照片上根本没有看到政府人员的存在,据新闻报道说,官方的打捞船事后才到达现场,而且根本不屑于打捞,而是把这项工作交给了这些船家。有这种事情的发生,我想我期望他们能够当场制止这种敲诈就只能说是奢望了。收的税是越来越多,可却不断的把其社会责任转嫁给民间。根据报道说,当地政府早就知道那江段是意外高发区,也知道江上这群秃鹫的的存在,但却依然是什么都不做。

但当我设想如果我自己在现场时,我却找不到理由去责怪这位船家。我不是一个胆大的人,如果我有条件和能力,我会去救,但我可能还不如那群大学生 —— 我不会游泳,所以是不会跳下去的。如果是图上的那种讨价还价的状态,我也许会鼓起勇气去抢回遗体(前提是我会游泳),但周围群众和其他船家冷漠的眼神非常有可能打消我这个念头。

那究竟是谁的错?我责怪某党。

众所周知的是,在今天,朝廷的统治合法性,完全基于快速的经济发展。换作你,或者我在台上,如果我的动机是赖在台上不走,那么我也会尽全力宣传我在 经济方面取得的成就,而尽量不提,或者贬低其他问题所带来的影响 —— 请参考CCAV和新华社。这样的宣传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因为无论再怎么贬低环境和社会问题,当这些东西开始真正影响人们的生活时,除了一小撮可以用脚或 者用“看不见的手”投票的有钱人之外,大部分人会发现他们手上的所谓经济繁荣在应对这些问题时,是毫无用处的。但在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下,不幸碰上这种事的并不多,只要在媒体中压掉这些消息不发,那么社会还是和谐的。

但比这远有危害力的副作用是,共党的宣传直接导致了中国社会中重金钱,轻道德的这种现象。这个党怕口袋里没钱,城市破烂而被国际上的邻居看不起,却丝毫不在意Alexa全球排名前十的网站有四个在中国无法访问,缺乏公民和社会自由等问题对自己脸面的影响。而很多人也变成了和共党同样的统治者思维,开始笑贫不笑娼。

也因为此,我认为在政治改革之前,这种社会风气是不会改变的。

但与此同时,我也怪我们大部分人。

邪恶的猖狂,完全是因为好人的不作为 —— 当我们在指责别人的时候,也应当看看自己究竟做了什么。当时在现场的人,只要一半的人扔给那船家一句脏话,最后的结果都也许会不一样。

如果你和我一样,在新西兰的某个地方,可千万不要认为国家的好处你可以占完,坏处可以躲掉。瘟疫和病毒一样,可是不认你是谁,有多少钱的。我知道很多人在国内都有关系有钱,但这些人得意识到一个现实:就算你家庭是统治阶级的一员,在一个弱肉强食,缺乏道德的社会中,总会有人比你更有钱,更有权——除非你是胡皇帝。信访办主任上访医学教授被人医死,只要你还和你的祖国有联系,你能保证你或者你的亲人可以逃脱?

新西兰社会普查

新西兰统计局发布了第一次社会普查报告(New Zealand General Social Survey 2008),这个新闻在很多媒体上已经出现了,不过媒体并没有告诉你全部。在统计局的新闻稿中称“86%的新西兰对他们的生活感到满意”,不过阅读一下整个报告,还是有些有趣的地方。

较好的经济条件会提高居民对生活的满意度(有点废话)。43.7%高收入家庭($70,000+)对生活非常满意,而最低收入的满意度只有32.2%。高收入家庭也更加有安全感,更容易感到幸福。

不过有一项内容和收入无关 —— 歧视。无论收入高低,都有10%的受访者在过去的一年中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歧视。受歧视程度有轻微的地域差异,奥克兰和北岛丰盛湾地区的受访者最容易受到歧视,而我印象中比较排斥外人的南岛,歧视水平反而较少。我猜测应该是因为奥克兰地区非白人人口比较多的原因,在报告中,大约四分之一的亚裔受访者声称在过去一年中受到了某种歧视,而欧裔只有7.9%。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一个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并不是真的就是歧视,特别是根据我对某些华人的理解。同理,我知道欧裔人士所受到的“歧视”,有时候只是因为他们无法打入某个种族群体的小圈子。我一般倾向于把这项调查看作和“安全感”类似,一个非常主观的项目,但可以反映大致的趋势。

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虽然只有1/3的人有足够的收入来满足每日需要,但他们的幸福感,相对于高收入家庭,并没有降低太多。我想这是天朝值得学习的一个方面,虽然报告没有分析这个现象,但从报告中的一个项目可以看出来:在每个收入段都有97%左右的受访者相信,如果他们遇到了严重困难,总会有自己家庭外的某个人来帮助自己。低收入家庭虽然收入不高,但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没有和社会脱节,形成独立的小家庭。

另外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项目是学历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你也许还记得我前段时间提到过的那份高等教育报告,看上去新西兰的社会也印证了这一点。20%的人口有大学本科或者以上学历,他们更健康,收入更高,更容易感到幸福。不过有一个例外 —— 他们对生活更挑剔,他们更容易对自己家庭的房屋状况和周遭环境感到不满。知道得越多越不开心?:)

这份报告可以在这里看到。

媒体和自杀问题

这两天我看了一些关于北大新闻系学生自杀的消息和评论,我正好知道一位来自那个新闻系的blogger,所以关注了一下。至于新闻本身,我不想发表什么意见,我不是很熟悉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过媒体和自杀倒是我一直想闲聊的一个问题。

新西兰的自杀率【PDF】非常之高(万分之一点三左右),和中国处于差不多同一个水平,但新西兰对于媒体报道自杀问题限制又是最严格的,在一般的新闻中,你几乎看不到对于自杀的报道,除非自杀的人是明星,或者自杀的行为和重大犯罪有关。不过实际操作中,前者很多,但后者非常罕见。

可能很多人都猜不到决定媒体是否有权报道自杀的官员是谁,我也是学习之后才知道的 —— 是验尸官。根据验尸官法(the Coroners Act 2006),是否把一起死亡事件的细节“释放”(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授权”)给媒体报道,最终决定权在验尸官的手上。媒体在没有验尸官的许可下,只能报道死者姓名,职业和地址,而其他资料必须依据验尸官提供的证据,否则连“自杀”这一基本事实都不能公之于众。

这种严格限制有很多原因。第一是个人隐私,这个是个相当严肃的问题 —— 无论你怎么说,要放弃自己的生命,那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无论自杀者的想法是什么,但他选择了放弃自己的生命,虽然可惜,但自杀终归还是个人的选择,而就算是逝者,也应享有隐私权。因此,要把这种个人选择和公众利益联系起来,成为可以报道的新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个原因逻辑我不太明白,维护这条限制的人说,限制报道自杀案件可以降低自杀率。我想这一点已经不攻自破了,新西兰的自杀率在OECD国家中排名前三,而且就我的观察来看,这种限制导致了一半民众对自杀问题的严重性缺乏基本认识。因为新闻里没有,万分之一的比例虽然在自杀问题上很高,但在现实生活中,身边有这样一个人的机率还是很低的,这直接导致了这个社会几乎很少有人谈论自杀,大家都瞒着不说,导致真正想轻生的人无法公开寻求帮助。

不过无论是什么限制,有一条是一直受保护的 —— public interest,公众的知情权和利益。在半个世纪前,单独的自杀也许是死者个人的选择,但现在,当自杀已经变成了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之后,这就不仅仅是个人选择了,至少我认为公开自杀问题有利于公众利益。

在中国,这个情况更加复杂了。不仅有“正常”的自杀,还有“躲猫猫”式的“自杀”,自杀案件的报道又和社会正义联系在了一起,如果让官员隐瞒细节,那么意味着我们也许放过了一个本应该坐在监狱里,却坐在主席台上的人 —— 但中间又有一个问题,如果中间牵涉到了犯罪问题,那当然,全面的公开报道有助于推进社会正义,但万一不是呢?万一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呢?或者只是某个机构或者组织很爱面子,但实际上他们并没做错什么。

问题的关键在于界限,什么是公众该知道的,什么是个人隐私,而又让来谁决定这些问题?交给验尸官来决定肯定不是一个好主意,验尸官的专业知识可以决定死者的死因是否是“自己造成的”,但绝对没有判断死者是否会引起公众兴趣这种专业知识。

让我们来看另一种情况 —— 验尸官是验尸的,包括自杀者。但自杀者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还有一种人叫“自杀未遂者”。因为其不用经过验尸官的……(手下?),因此媒体对自杀未遂事件的报道没有限制。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普通自杀未遂者很难称得上是公众利益而必须要作为新闻播出,但今年初Tony Veitch,TV ONE体育主持人的自杀未遂报道给了我们一个窗口。Veitch曾被多次报道试图自杀,包括吃安眠药和憋在车里灌汽车废气。一些人认为,这种大面积,头条报道产生了两个问题:

  1. Veitch当时因为攻击前女朋友而被起诉,其自杀行为的公开造成了一些人的同情。
  2. Veitch 作为一名知名人物,他的行为可能会起到“带头作用”。

我不同意第二条,但第一条是确实存在的。媒体在报道自杀问题上是否可以信任,我持相当的怀疑态度。Veitch作为一名知名人物,在案件高潮期,他的一举一动几乎都是头条新闻,而大面积报道他的自杀,媒体的动机也许就是抢新闻而已。

我认为报道自杀不会引起模仿者,但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则,所以把决定报道的权利全交给媒体是有危险的。这一点很难证实,因为通常没几个自杀者会在遗书里写下“我是看了某某媒体报道”才自杀的。在这方面的研究需要加强,不仅是证明报道会导致模仿者,而是要找出什么样的报道会导致模仿者的出现。

但无论如何,对现在这种报道限制的开禁是有利于公众利益,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公众有知情权。虽然不负责任的报道很可能会导致模仿者,但反过来,负责任的报道则应能起到相反的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