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blog was published on 5 July 2008 and may be out of date.
奥克兰亚裔针对近期恶性犯罪发起的游行今天在南奥克兰的Botany如期举行。据维持秩序的警方估计,整个游行大概有1-1.5万人参加。
我本来想去给我的blog读者们带点照片回来,可今天实在是有事走不开,没去成。
我个人很不喜欢所有以种族来划分的游行。犯罪是一个任何种族都逃避不了的问题,为什么只是亚裔反犯罪?解决犯罪问题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解决的问题,而且一个不分民族的游行更能向政府展现反暴力,反犯罪的广大民意基础。一堆亚洲面孔,就算扎成一堆,在外人看来,也就是“少数民族”的社区成员而已,而且还会给他们“这不关我事”的感觉。
这次游行是由一些人新成立的Asian Anti-Crime Group(亚裔反罪案组织)所组织的。至于为什么我用的词是“一些人”,因为我对组织者和这个组织的目的实在是不了解,大概包括组织社区义务巡逻队之类的吧。
但我在新闻上见过。其中一个负责人,大概是说,如果有贼进入我的家里,我就杀他(”I kill him”)。
这一点在今天的游行中也不断出现,包括要求鼓励使用枪支对抗犯罪,恢复死刑等等。
我还是那句话,一味的鼓励以暴制暴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不是一个好主意。鼓励罪犯使用更严重暴力这一点就不说了,但就一般民众而言,谁能够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制服家中入侵者?
如果自身安全都保障不了,那你能否保证被制服的是犯罪份子,而不是你自己?
当然,新西兰一味鼓励民众保命要紧的态度也是不对的,不过也不能鼓励大家不要命地去搏斗。我的建议是,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如果还能冷静思考,则考虑自己能否制服入侵者,能则打,打不赢了再跑,不行就先跑吧。
毕竟无论怎么说,东西被偷了有保险公司,命没了可没有保险公司给补上。
当然,如果你已经条件反射似的打过去了,这就没办法了。请把上面的话当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