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blog was published on 2 February 2009 and may be out of date.
有时候我真不好理解洋人,特别是官员的思维。今天看到环境部和各地方议会的一份备忘录【PDF】,其中提到国家党以前的一个建议,说如果资源许可证(Resource Consent,中文翻译似乎不准确,就是修房子之前要从地方议会申请到的东西)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批出,那么整个申请过程应该免除所有费用,或者自动做批准处理。
很多政客喜欢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情。嫌地方议会的工作速度太慢,就要求它加快速度,而不是去研究速度为什么那么慢。这是一种,我称之为“懒政”的政客思 维。中国也有,但和洋人的出发点有些不同。政客是选票选上去的,因此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反应的选民的思维,也就是选民解决某件事情的急迫性,而政客的目的就是要取悦选民。
但问题是,我上面提到的那种情况,根本就不需要华人的智商,就连洋人都知道该怎么钻漏子:地方议会可以在规定期限到达之前,拒绝那些申请,申请费还是照收不误。
虽然选民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但选民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是专家。选民依赖政客做决定,但问题是,在英式的西敏寺系统当中,政客可能是某部部长,其实他的专业和他负责的部门完全不相关(在新西兰有两个例外,总检察长一定是律师/法界人士,农业部长一定曾经是农民,但这只是不成文惯例),也就是说,他们也不是专家。真正有专业知识的部门CEO和部门雇用的那些“专家”。
不过一个“民主”系统中显而易见的问题就如此,专家没有最终决定权,有最终决定权的又几乎是什么都不懂,只能依靠专家建议,而且当专家建议和政党利益冲突时,常常会忽略前者。
这就算了,但有些时候,谁都看出来,政客的一些言论绝对是未经大脑思考的,更别说采取过专业意见了。例如说前总理海伦大姐在一家酒铺老板被枪杀之后就说过,卖酒的酒铺太多是导致抢劫酒铺案件上升的原因;今天又来一则,警察部长说解决青少年飚车问题的方法是,让那些小混混亲眼看见他们的爱车被收缴,在废物处理厂被压扁。
在这点上,我觉得美国式的政府和立法机构彻底分离比较先进些,至少部长知道他那个部是干什么的。Homer Simpson 曾经有句名言说,“The whole reason we have elected officials is so we don’t have to think all the time.”,虽然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但至少比让政客也做和我们一样的懒人要来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