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blog was published on 6 September 2009 and may be out of date.
不,我不是在说台湾,我是在说新西兰。
反掌罚法案的公投,背后其实几个基督教团体在组织,最主要的一个团体就是那个叫The Kiwi Party的政党。如果你还记得的话,这个政党是在上届大选中出现的,而一名华人简绍武,在党内排名中高居第三。
新西兰的公投对议会是没有约束力的,或者用我的话说,“投着玩的”,因此虽然反掌罚法案的公投以大比数通过,但并没有像几个议会外政客所希望看到的那样,直接导致该法案被撤销。
因此Kiwi Party的党魁Larry Baldock 最近决定,再来一次全民公决 —— 这回他希望选民在“全民公决是否应该对议会有约束力”这一项上面进行投票。
其实这一次我同意他的看法,在任何一个民主环境中,最终决定权应该是在人民手中,而议员只是代表选民而已。如果全民公决的结果有约束力,那么将会提醒政客,不要忘是谁将他们选进议会的。但有约束力的全民公决有几个前提条件需要达到。最明显一个就是,投票的问题至少要告诉议会和选民,投票结果对什么东西有约束力?某条法律应该废除,还是议会应该为某件事立法?反掌罚法案公投所使用的问题就是最佳……的反面案例。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公投问题就是几个不在议会中的基督教政党,例如The Kiwi Party和The Family Party利用纳税人金钱所进行的免费宣传罢了。这一次也不例外,Baldock甚至更诚实了,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动机 —— 他建议将下一个公投和大选合并进行。
新西兰的法律要求,如果有10%的选民签字,那么公投就必须进行。问题就在于,这些人真能收集到10%的签名。10%并不算多数,但却可以开启一个让全民讨论的公民投票 —— 现在我开始理解为什么一些地方规定公投投票率不超过一定比率就作废了,对付这种政客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让他们自己去演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