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籍的工作关系部长宣布了一项新政策:收入超过$180,000 的员工不再有控告不公正解雇(unjustified dismissal)的权利。
众所周知,行动党是一个追求平等自由的政党,所有人的权利必须要绝对一致。不过很显然这并不包括收入,如果你努力工作,不断进步,收入越来越高,那么你的权利应该比别人少才对。
对面澳洲确实有类似的规定,高收入者同样也无法通过unjustified dismissal 控告雇主。这也是新西兰另一个问题 —— 如果是涉及剥夺一般搬砖人权利,那必须向对面澳洲看齐。但是如果是加强搬砖人权利的时候,那就是阻碍经济发展进步,必须反对了。 比如说现任政府一上任就必须迅速取缔的fair pay agreements,就是参照对面的Modern Awards。
另一个问题是,新闻稿说这种水平的工资通常是管理层,而如果有问题的管理层无法被及时更换,影响比一般人来得更大。新闻稿中表示,“很多勤奋的人不得不在能力不足的经理手下工作,这些经理的领导可能影响了团队的士气或生产力。”
这理论上来说是没错,不过能达到这个收入的非管理层我也能想出至少两个例子 —— 医生和码农。特别是考虑到现政府对医疗系统的持续攻击,前者应该引起所有人足够的警惕。
这就约等于所有拿这个工资水平的员工,实质上都处于无限期的试用期内。虽然不像试用期一样可以当场开除,但日常操作中也就是走个过程,况且如果程序不公平,也没有申诉的渠道。
更大的问题的是,谁能保证这个规定实行几年之后,行动党会不会突然回想起所有人的权利必须一样这回事,然后直接弱化所有人的权利?
话说通常被指责 class warfare, 攻击高收入者的“少数人权利”,是政治光谱对面的专利。当然行动党会说这对员工“有利”,不过就像90天试用期一样,最后都会成为一句空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