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Luxon 在Rātana 表示,下届选举后国家党不会同意进行怀唐伊条约法案的公投。
我的看法刚好相反。2026年选举时,除了将议会任期3年改到4年的公投之外,还有极大的可能看到条约法案公投。现在要说个数的话,80%可能性?
这本质上是一个Luxon 没有决定权,说什么都不算数的问题,因为citizen initiated referendum 并不需要政府支持。更何况2026年选举时,国家党的党魁都可能不再是Luxon,这个承诺价值在之前的基础上还要打个对折。
要我说的话,接下来的时间线大约会如此进行:议会司法委员会花费极大精力和物力聆听完创纪录的公众意见之后,法案和预期一样,无法通过二读。“自发”的“民间”组织指责政府不“尊重民意”,迅即开始收集选民签名,要求公投。在“人人平等”,“反种族歧视”等没有人反对,实则与条约本质无关的大口号下,获得必须的10% 选民签名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而这个公投的问题很可能是某种loaded question,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公投通过。
(题外话:所有政治操盘手都知道网站上提供的那种模板、罐头submission 其实对实质程序提供不了任何价值,毫无影响。其真正目的是获得最有可能投自己票的选民名字和联系方式,以及让这些人感觉他们的意见没有获得足够“尊重”,从而可以更容易地被操纵。而这件事让行动党以及某种程度上,毛利人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数据。)
2026年选举时,Seymour 的条件将不会是要求公投,而是要求政府“尊重”公投结果。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政府并无任何义务遵循这种咨询性公投的结果,但结果对Seymour 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公投本身就是对自己票仓催票的最好工具,极大拓展了选举时的操作空间。而无论是哪种结果,接下来的三年还可以延续同样的话题,继续挑动社会对立,用公帑为自己助选。
就和之前在Twitter 的所有政治预测一样,这不是为了今后有资格说I told you so,纯粹是看自己眼光如何。更何况这应该算是那种happy to be wrong 的议题。时间不会太久,一年后见分晓?
不过要是我不幸说对了,希望那时候还有人记得,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国家党的商业天才,谈判专家以为自己得手,没有让Seymour 获得他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