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blog was published on 27 October 2008 and may be out of date.
在我消失的这段时间,杨佳的终审也出来了,当然,死刑并不出人意料。
你从统治者的角度来想这个问题就觉得很合理了。公安毕竟是统治者用来统治你我的暴力机关,你一个人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把暴力机关给端了,而且七秒钟连续砍翻四个,这种人,如果不要你命而把这口子一开,以后哪个暴力机关的工作人员还敢为人民民主专政卖命?
当然,就杀人偿命本身来说,杨佳也确实该死。我同情他作案的动机,如果他在潜逃中,我可能也愿意收留他几天:),不过既然被抓住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接受现实为佳。
不过我还是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杨佳和那些丧命的警察都是受害者。真正的凶手还是制度,拿走杨佳性命并不能解决社会矛盾这个根本问题。每个人都有头脑发热的时候,而在那个时候,人们可不会管你是暴力机关还是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