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西兰选举制度公投

虽然今年的议会选举看上去已经没有多大的悬念,但在选举日同一天进行的投票还有关于新西兰选举制度的公投。公投将会询问新西兰选民是否要保留现有接近比例代表的联立制Mixed-Member Proportional, MMP),或是在其他四种选举制度中挑选一种

在80-90年代,新西兰政界也产生了一场关于选举制度的类似争论。在MMP之前,新西兰和英国一样使用选区简单多数票制度(First Past the Post, FPP)。根据法国政治学家杜瓦杰的“杜瓦杰法则”(Duverger’s law),任何多数制的选举制度都会造成政治环境逐渐向两党制发展。至少在新西兰,这条法则似乎是正确的。从议会建立之后,新西兰政局逐渐形成了改革党(Reforms Party)和自由党(Liberal Party)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局面。而在工党(Labour Party)于20世纪初崛起时,这两大党派被迫联合,形成了今天的国家党(National Party),逐渐形成了工党和国家党的两党政治。从四十到六十年代间,政治版图中长期被两党占据,没有第三党或者独立议员的存在。而从60年代开始,选民对这种两党政治感到逐渐厌倦,而当选民对两党均无好感之时,却没有第三个可能的选项。政界当时最有可能的 “第三党”,社会信用党(social credit party),虽然全国得票率并不低,甚至在1981年的选举中赢得超过20%的选票,但因为选民分散的因素,从来没有在总数80-99席的议会中赢得两个席位以上。

和FPP相比,比例代表制使得政治力量更难控制选举结果。新西兰的政治版图传统上都二元划分为城市和乡村。用地理划分的选区制度使得工党在1978年1981年选举中,虽然赢得了全国多数票,却在议席数量上却少于对手国家党,因此输掉了选举。新西兰在20世纪初期还有一个叫“乡村议席”(Country Quota)的政策。为了保障国家政治中的乡村地区利益,乡村选区的人口被特意设定为比城市选区人口少。该政策一直不受依靠城市选区的工党欢迎,在40年代被其取消。后来的政治评论说这很可能间接影响了选情紧凑的1946年选举结果,使得工党赢得了第四个任期。

理解了新西兰今天的选举制度是如何产生之后,评判今天这个选举制度的好坏就容易得多了。MMP解决了当初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得票比例和议席比例不 同,使得“一人一票”有了现实意义。它同时也让议会更加多元化。从政党方面来看,选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比较以前的两党政治,今天的议会中有8个政党,政治光谱的每一个部分几乎都有相应的政党在议会里代表,而议员的背景也更加多元,有更多的少数族裔议员得以进入议会。

更重要的是比例代表对权力的制约。不少评论家都认为,新西兰在1993年公投之后改换如今的选举制度,标志着民众看法两极化的80年代自由经济改革的结束。之后无论是谁执政,都再没能够获得绝对多数议席,无法推行极端政策。但历史上的改变并不是政客主动交权。政客普遍不喜欢MMP, 被广泛认为善于和小党合作的前总理Helen Clark,其实以前也非常讨厌比例代表制。按照以前的一些说法,这个改变其实是一次……事故。1987年工党总理David Lange在辩论时,看错了幕僚给他写的便条,“不小心” 宣布了公投。他马上后悔,也并未如约举行公投。可是反对党为了跟进,也宣布了相同政策。虽然后来也后悔,但政客鲜有的诚实使得承诺执行了。

但决定选举制度是往前走还是往后走这个问题,比看上去的要复杂得多。因为MMP本身也不是没有缺点。例如决定谁主政的权力也许并不在选民的手中。小党虽然票数不多,但却往往起到可以决定政府生死的作用,例如历史上的Winston Peters。另一个确实存在的问题是议员不用向选民,而是向自己所属的政党负责。因为一名议员没有选区也照样能够进入议会,选民对具体人选并没有最终发言权。

因此当选民做出制度改变这种重要决定之时,评判标准通常不是每个制度本身的价值,而是和当时的环境有关。在08年以前,对现有制度的 改革呼声相当之高,但其原因却不在于制度本身,而是对时任政府和类似与Peters这种绑架政府的小党政客不满。而今天,新西兰人改革的欲望并不高,保留现有制度的选民总是略占多数。民调中一个更为明显的特色是,有相当高的选民对这项议题表示“不知道”,或者只知道FPP和MMP之间的差异。至于公投中的其他几个选项,似乎没几个人能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新西兰选举委员会制作了一个内容相当丰富的网站,包括对每一个选项的视频和图片说明。但要真正明白公投中每个选项的真正含义和差异,却不是简单看几张图就能明白的。网站上虽然提供了大量的文字说明,但会有几个一般选民去真正的安排几个小时的时间去认真研究?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的宣传就极有可能影响最终公投结果。在1993年的公投中,MMP仅以非常微弱的多数(54%)获得选民通过,其中一个原因是反对阵营的宣传十分成功。当时由一些大多属右翼人士组成的反MMP 宣传突出两点,一是指出议员数量的增加会带来更加严重的腐败,使得政府更加臃肿;二是政府会更加不稳定。但在MMP运行了将近20年之后,这两者似乎都没有成立。

这次反对MMP的组织并没有继续要求回到以前的制度,而是鼓励选民投票给并立制(Supplementary member),FPP和MMP中间(但是靠FPP)的制度。执政党国家党虽然嘴上没说,但实际上支持改变。对于我来说,我不想告诉本地有选举权的华人他们应该如何投票。但我觉得有一个原则是正确的:任何一个民主制度,如果一个政党没有超过一半的人支持,就不能凭空给他们硬造出一个绝对多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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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公投

新西兰的议会选举使用联立制(MMP),这种选举制度有点像纯粹的比例分配制,政党票决定每个党的议席,区域议席只剩下了名义上的作用。总理John Key最近表示他要坚持他选前的承诺,在下一届大选的同时举行选举制度公投,而且这个公投对政府有约束力。

在新西兰实行简单多数制的时期,选举结果一直有一个特点:如果是右翼的国家党胜利,他们在小选区中通常是险胜;如果是左翼的工党选举胜出,则必须要在总得票数中大胜对方。由于工党的议席主要在城市地区,支持者集中,但在这些支持者集中的选区,你赢再多,那也只算一个议席。这导致了工党在半个世纪中,两次都是当一届政府就下台,虽然在几次选举中,总得票数都比对方多。

和反掌罚法案公投不同的是,几份民意调查均显示,这一项公投的支持/反对率势均力敌,通常不会超过5%。但问题在于,还有20%左右的选民不知道该怎么选,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明白MMP是什么东西。可问题来了,如果人们根本就不懂一件事情,让他们投票岂不是一件很荒唐的事?

MMP有很多让人诟病的地方。从1996年实行开始,新西兰就没有选出过一次多数政府,这让主要执政党的政策更难在议会中得到推行。但另一方面,MMP又是看上去最公平的制度之一,议席分配基本上合理反应了各党派的实际得票率,并且避免了两党政治的出现。

我个人认为回到简单多数制,将会是十分危险的一步。看看支持开倒车的是谁就知道了【PDF】,他们通常来自乡村地区,年龄偏大甚至已经退休。而在惠灵顿等城市地区,MMP的支持则占了大多数。作为少数民族,我们应该关心的不仅仅是新西兰将回到两党政治,而且少数族裔在议会中的代表将会减少。在联立制之下,由于决定议会议席的是党票,而党票是不分区的,因此每个政党都需要吸引尽量多的选民,包括推出少数族裔议员来赢得少数民族的选票,如果退回简单多数制,结果将会是显而易见的。

John Key也明白简单多数的缺点,如果政府支持这一选择,将会遭到更大的反对,所以他看上去更倾向于支持另一种选举制度:并立制(Supplementary member)。简单来说,这是MMP的缩小版,不分区议席依然存在,但是和选区议席分开算的。如果你熟悉台湾,2008的立法委员选举就是使用的并立制。至于这种制度是否公平,看看台湾的选举结果就知道了,两大阵营的得票率相差15%,可国民党的席位是泛绿的三倍。

因此无论政府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如何宣传,我的那一票已经决定给谁了。

爱民的独裁者?

《地球是平的》一书作者Thomas Friedman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专栏文章,其中提到,民主不一定比独裁好,特别是当独裁者是一个“开明”(enlightened)的政党时。他用了中国和美国的例子,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方面,中国都走在了美国的前面。而美国的一党民主却导致了现在的反对党共和党为反对而反对,拖慢了效率,导致一些政策不能尽快实行。

网民评论说,“中国人民从此又多了一位老朋友”:)

独裁者中确有“开明者”,英文中也有”Benevolent dictatorship”(我倾向于翻译为“亲民独裁”)这种说法。亲民独裁者虽然通过不民主的手段上台和维持政权,但它仍然使用拥有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为自己。

但我觉得首先需要明确的两点,一、历史告诉我们,不管独裁者是否真的亲民,他们都会试图把自己打扮得亲民(而且还有一个特点,这些独裁者通常都会把民主和混乱,无秩序联系在一起);二、独裁者的利益有时候和被统治者并不冲突,例如“人民专政”的说法,但这不意味着独裁者和被统治者就属于同一群体了。明确这两个问题就好说了。

独裁政治可以以很快的速度推行政策。如果这项政策是有利的,那么收效也会快很多。但这种速度也是有代价的,无论是经济上的,还是社会代价。随便举个例子,大家都在拿中国每年8%的增长率和外国做比较,但这个国家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我们花了多少年时间甚至是人命的代价来等待一位“开明”的独裁者?

独裁政治下的政策可以造福民众(暂且不论事实并非一直如此),但那不意味着这就是那项政策的初衷 —— 一个简单的测试,如果这位独裁者老了,下台才是对人民最好的选择,他会自愿选择下台吗?

等待独裁者突然良心发现,这有点像古时候等待“圣上英明”一样,不可否认的是,每一个朝代都的确有那么几个英明的君主,他们的到来通常也意味着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快速发展。但问题是,别说皇帝并非个个都开明,就算是开明的皇帝,老了也有昏庸无能的时候,那么现在,你是选择,在混乱,残酷中等待下一个开明的独裁者,还是自己动手,把这些独裁者去掉?

我想任何一个运作正常的社会,都会选择后者,中国的历史也是如此。如果推翻的是一个独裁者,那么人们迎来的将会是混乱,没有安全感和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停滞。但如果推翻是一个民主系统下的政党,你所需要做的仅仅就是投票而已罢了。

其实我并不是完全反对Friedman的意见,一党民主的确不如一党专政。前提是,民主是什么含义 —— 我从不将民主理解为一人一票,背后的运转机制比这要复杂多了。但无论是执政还是在野,政党的目存在的目的都应该是为了人民的福祉,而不是仅仅是为了要上台。大部分人只看到政党交替或者联合政府所带来的政策不一致性和社会不稳定,但却忽视了,这其实给了不同人群的观点和智慧一个施展的平台,而不是只是只有一部分的人观点得到了支持和实行。

从这个方面来理解,一党民主和一党独裁没有什么区别。新西兰10多年前的选举制度改革,推行联立制的目的之一就是就是为了增加议会中不同的声音,避免大选之后的“三年独裁时期” 。而且从此之后,议会中再无一党独大的现象。可是——新西兰又将面临另一次改革,不过这一次是往回走,政府试图改回一党独大的制度  —— 如果你来自新西兰之外,也许也许你想知道,本国现在的政府无论在经济还是文化方面均属右翼。发现什么了没?

户口

我本人反对今天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在以前有存在的必要性,在计划经济下,合理分配劳动力是保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但在今天,他已经失去了所有有效的功能,变成了钳制人才流动的一个工具,并且是种种本不该出现的社会不公的直接原因,孙志刚我就不说了。

户籍是权利,而不是特权。今天的户口已经显而易见的变成了类似印度种姓制度的证明书,北京上海深圳户口不仅比其他户口骄傲不少,而且能够享受的特权也比其他城市户口多得多。不同等级之间的待遇其实不仅存在于城乡二元结构之间,还有大城市歧视小城市,小城市歧视乡镇,乡镇歧视农村……不管原意是否如此,户口已经成了每一位中国人头上一个没有必要,甚至是有害的枷锁。

说起这个原因是今天看到这则新闻:

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该办法试行期为3年。(中新网 via 新华网

中国再怎么说,至少在大陆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在统一国家内,居民迁徙居然还需要“绿卡”这种东西真的是一种奇迹。像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这种国家,他们是“联邦”,每一个州有自己的州长,总理或者总统,甚至连各自之间的法律都不同,居民的正常迁徙也没有受到阻止,我也没看到全美国人一窝蜂的往纽约跑——根据支持户口者的逻辑,如果废除户口,人员流动将失衡,大家都会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跑。

这种对户口废除后人口流动的恐惧,实际上就是今天户籍制度所造成的不公的一种体现——深圳户口的价值比俺那旮瘩的户口价值高不知道多少倍,如果俺挪挪屁股就能让自己身价暴增,那为什么不做呢?但他们忽略了一点,一旦让户口跟着人走,而不是人跟着户口走,户口之间的价值差异就不存在了。

再说人口流向大城市的原因其实就不是因为户口问题,现在有户口,不也有很多人往大城市跑?真正的原因,虽然官方不愿意承认,但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后果正在逐渐显现。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你凭什么当你在独享经济发展好处时,要人家一辈子被拴在他们贫瘠的土地上?何祚庥院士已经告诉我们,生在中国就是一种不幸;难道中国内部还要继续划分,生在中国的偏远农村比生在大城市更不幸?

而至于为什么今天的沿海城市像欧洲,内陆农村像非洲,我们心里都有数。

真正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拿到这“上海绿卡”的要求。我好几年没有关心新西兰的移民了,不过简单看了一下,绝对比移民新西兰难,如果你来自本地,下面我说错了什么,不妨指正一下,我确实很几年没关心这话题了。

首先新西兰的移民是评分系统,根据你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评分,再从高到低“邀请”申请人来申请绿卡。上海绿卡虽然不是评分,但也有先后。例如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 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 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但那只是“可以”申请,在一个每年有名额限制的申请制度下,你只是“可以”申请那是不够的。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我们来一条一条的看,看看和新西兰对比,究竟有多严格。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首先移往新西兰不需要受什么奖励,不过女王给你授过勋什么的那当然更好。至于技术问题,很多大专文凭也能够成功移民。我还特别去算了一下,如果你有短缺专业的文凭,就算暂时没有工作也有希望申请到移民。

(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在新西兰没听说,不过印象中澳大利亚好像有类似的鼓励,到偏远地区工作几年,不仅缩短申请绿卡所需年限,而且特别容易申请下来。澳大利亚好像没有规定必须要是从事什么行业,而且澳大利亚的“偏远地区”可不是上海的远郊地区可以比的。

(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没听说过这种要求,只要收入和工作相符就行,收入和工作不相配那是要受到移民部官员怀疑的。

(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也没听说过这种限制,只要把钱拿来,在银行里放上它几年好像就可以了。当然,新西兰的投资移民有点夸张,要求的下限是是250万纽币,约860万人民币。

一个没提到的话题是时间限制。据我所知,新西兰移民没有强制的最少居住时间要求,但一般有2-5年的工作经验会让申请加分不少。不过在时间限制,外国绿卡也有一个问题,如果你离开该国太久,绿卡可能会失效,据我所知美国就是如此。但新西兰有一个很独特的东西——永久回头签证,在2年内连续在新西兰国内住满半年还是一年,我记不清了,就可以获得该签证,也就意味着就算你在中国住上30年,绿卡也不会过期——算了一下,这些杂七杂八的时间要求加起来,好像也没有到7年。

如果你在考虑“移民”,你要选择谁呢?如果你是“投资移民”,上海的要求似乎要低一些,但我相信访问我这个blog的朋友绝大部分都不会是那种富人。更别提有一个国外身份,在中国国内还有不少特殊好处。虽然你还是中国护照,但遇到困难时也可以冒充归国华侨,看能不能享受到和火车为日本人临时靠站一样的待遇;至于那些对外国人加倍收费的景点——你一口中国话,谁会你认为你是“华侨”?

当然,不要误会我是在推销新西兰,当其他朋友询问出国事项时,我总是向他们推荐其它国家而不是这里。地球上任何一个移民国家的机会都比新西兰多,而且移民要求也不见得比新西兰高,有些甚至还更容易。

我想说的是,废除现有的户籍制度,无论是对社会正义,还是经济平衡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奇特的思维

有时候我真不好理解洋人,特别是官员的思维。今天看到环境部和各地方议会的一份备忘录【PDF】,其中提到国家党以前的一个建议,说如果资源许可证(Resource Consent,中文翻译似乎不准确,就是修房子之前要从地方议会申请到的东西)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批出,那么整个申请过程应该免除所有费用,或者自动做批准处理。

很多政客喜欢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情。嫌地方议会的工作速度太慢,就要求它加快速度,而不是去研究速度为什么那么慢。这是一种,我称之为“懒政”的政客思 维。中国也有,但和洋人的出发点有些不同。政客是选票选上去的,因此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反应的选民的思维,也就是选民解决某件事情的急迫性,而政客的目的就是要取悦选民。

但问题是,我上面提到的那种情况,根本就不需要华人的智商,就连洋人都知道该怎么钻漏子:地方议会可以在规定期限到达之前,拒绝那些申请,申请费还是照收不误。

虽然选民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但选民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是专家。选民依赖政客做决定,但问题是,在英式的西敏寺系统当中,政客可能是某部部长,其实他的专业和他负责的部门完全不相关(在新西兰有两个例外,总检察长一定是律师/法界人士,农业部长一定曾经是农民,但这只是不成文惯例),也就是说,他们也不是专家。真正有专业知识的部门CEO和部门雇用的那些“专家”。

不过一个“民主”系统中显而易见的问题就如此,专家没有最终决定权,有最终决定权的又几乎是什么都不懂,只能依靠专家建议,而且当专家建议和政党利益冲突时,常常会忽略前者。

这就算了,但有些时候,谁都看出来,政客的一些言论绝对是未经大脑思考的,更别说采取过专业意见了。例如说前总理海伦大姐在一家酒铺老板被枪杀之后就说过,卖酒的酒铺太多是导致抢劫酒铺案件上升的原因;今天又来一则,警察部长说解决青少年飚车问题的方法是,让那些小混混亲眼看见他们的爱车被收缴,在废物处理厂被压扁

在这点上,我觉得美国式的政府和立法机构彻底分离比较先进些,至少部长知道他那个部是干什么的。Homer Simpson 曾经有句名言说,“The whole reason we have elected officials is so we don’t have to think all the time.”,虽然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但至少比让政客也做和我们一样的懒人要来的更好。

【2008大选】关于 … MMP

至于为什么我支持混合比例代表制(MMP),已经在这里说了。

这个问题在昨天晚上的小党党魁辩论中也是一个主要问题,因为如果MMP消失,那么这些小党也就将会随之其而消失。TVNZ随着辩论也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有点让人吃惊,在15,000+的电话和SMS投票中,有75%的人希望废除MMP制度。

我预期的是50/50,或者朝废除的选项偏10%左右(因为电话投票等方法的缺点是,如果你对现状不开心的话,你更倾向于自己花钱投那一票。),但75%的优势的确有些大。

当然,既然如此,那当然可以像提议那样,来一次全民公决,大家停止争论,尊重真正的民意。

不过我个人感觉,那些不喜欢MMP的人所用的理由实在有点好笑。他们认为投两张票太复杂,我们搞不懂;或者不能在大选当天马上获得结果太慢。

而他们却忽略了简单多数的一个严重缺点:总得票数少的党派也可以取得执政权。大家所熟知的例子是戈尔的那次美国总统选举。在新西兰这种情况更普遍,最著名的是78,81年两次选举,国家党获得的总票数都比工党少,但依然能够取得议会控制权。

新西兰政坛的一个趋势是,工党的席位一般在城市中心,而且都是以大比例胜出;而国家党的席位分布广泛,但胜出的比例相对较小。因此以前工党要想赢回政府,那么就必须得在全国大胜,而国家党则只需考虑关键席位就行。

工党的这种劣势可以用毛利议席填补——在MMP之前,毛利议席是工党的安全席位。不过MMP之后,工党的毛利议席优势已经不在了。

所以你现在应该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坚持要废除MMP了。

废除MMP可以,但如果就此回到以前的简单多数,那绝对是民主的倒退。

【2008大选】我为什么反对一党单独坐大

可以说国家党的胜利几乎已成定局,如果工党在过去的两年中都无法拉近自己和国家党的距离,那么在接下来的两周中要做到这一点,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上周末各大机构的民意调查几乎都没什么太大变化,工党落后国家党13-18之间。换算成选票,120席的议会中,工党会有40左右,国家党可能刚刚过半。在新西兰的混合比例代表制(MMP)已经实行了10多年,经过了3年国家党政府和9年工党政府,还没有党派能够成功获得过半议席。这次国家党可能要开先河了。

但一旦此情况发生,这就又等于回到了新西兰之前的“三年独裁政府”式的民主。一旦获得执政权,政府可以为所欲为,而不用考虑反对党和民众的意见,MMP也就丧失了其意义,我个人也不认为这是真正的民主制度。

MMP所产生的效果并不单只是各党所分配到的议席数目。议会中有各种各样的委员会(Parliamentary Committee),负责审查各个领域的立法等相关问题。当然,另外还有一个议会法庭(Privilege Committee),负责审查议员的违规行为(也就是Winton Peters做的那些事情)。

在一党无法坐大的情况下,这些委员会就必须有其他党派成员的参与(否则那些党就不支持政府)。这产生的效果是相当直接的,例如工党当时就无法袒护Winston Peters,因为工党在Privilege Committee的成员并没有过半。

现在再想象一下如果这些委员会都是由一党坐大?虽然现在的John Key看上去很帅,很可爱,可海伦大姐当年也是如此,谁能保证几年后他们在议会坐舒服不开始乱做事了?

各个政党在那些委员会的席位中合理反应了其在议会中的数目,使得政府无法一手独揽立法权。在简单多数下,议会制的一个弱点就是行政权和立法权无法有效的分开,因为一个政党既然控制了政府,那么也就控制了议会。这很显然不是最佳的民主制度。

至于对未来的国家党政府来说,作为支持MMP制度的选民,我对他们感到不信任。一是他们以前在MMP下的表现(当年的Jenny Shipley政府是怎么结束的),二是国家党要提议全民公决废除MMP。

所以我个人特别反对这个党坐大。现在看上去,能够防止这一点发生的情况有:

  • 工党突然发威,缩小差距(不太可能)。
  • 优先党侥幸存活下来(也不太可能,但比上一个可能性高些)。
  • 毛利党攻占所有毛利议席,由于其极低的党票,将议会议席撑至125左右(有可能)。
  • 绿党过10%(也有可能)。

无论如何,小党在新西兰政治的重要性是无可争议的,代表了“少数人群”的观点,使得整个国家的运转不能是那种忽略其他49%人民的利益的简单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