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e Bradford 辞职

新西兰议会中最具色彩的人物之一,绿党的Sue Bradford今天宣布,将会在10月底辞职。根据她自己的解释,她对5月时没有竞选成为绿党党魁感到失望,她尊重党内的民主决定,但她认为是时候离开议会,回到草根政治当中了。之前我曾经写过篇blog,指出她的希望不大,更多的是生不逢时。现在社会正在向右转,而她又被选民认为是绿党中最左的一个,由她带领绿党,绝对是有害无益。

在80年代,Bradford是一名颇为有名的政治活动者,极力反对当时政府的右翼政策,多次被逮捕。在大学时代,她学习了历史,政治,中文和新闻,不过很奇怪,我似乎从来没她讲过中文。

Bradford已经连任了4届议员,不过她最著名的行为无异于提出反掌罚法案。她是一名非常两极化的人物,人们要不就是十分恨她,要不就是十分喜欢她。我觉得我是后者,她是绿党中社会政策的先锋,除了反掌罚法案之外,她帮助将青少年打工的最低工资提高到了和成人的同等水平,维护监狱母亲的抚养权。绿党从来没有进入过政府,作为一名左右两大党都不想靠近的政党议员,Bradford可以说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一般来讲,一个在野党议员的私人提案几乎不会被通过,但她提出的议案却有很高的通过率。

就此来说,我一点都不认为被冠名“极左”的绿党是一个极端党派,如果真的是极端,那么将不会得到代表多数群体的大党支持,但每次Bradford的私人提案都有大党支持,例如反掌罚法案,120人议会中只有7个人投了反对票。但选民开始反对的时候,这法案在其他政客的口中,就变成Bradford一个人的了。 我尊敬像Bradford这样坚持自己信念,为弱者说话,而不是跟着选民随风倒的政治人物。

不过,她也有失败的时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她曾经试图将刑法中对于“强奸”的定义拓宽为 男-男/女-男 和间接的性接触。在失败之后,她第一次承认她曾经是受害者

她的离开,标志着议会中又少了一个真正敢说话的人。

反掌罚法案公投

虽然正式的名称不是这个,但背后的实质就是针对该法案的。该法案的背景请参考这里,简单一句话,就是移除了刑法中父母为了教育孩子的免责条款。这次公投是新西兰历史上第一次由公民发动的公投(Citizens Initiated Referendum)。我个人虽然珍惜每一次参与民主程序的机会,但这一次我的确不想投票,因此我已经把选票销毁了。

主要的问题在于公投所选择的问题:

Should a smack as part of good parental correction be a criminal offence in New Zealand?

大概翻译则为:“当掌罚作为良好教育方法的一部分时,这种行为是否该在新西兰视为违法?”

我唯一可以想到的一个词是:白痴,这个问题绝对是白痴想出来的。这种问题很明显偏向反对反掌罚法案一方,事先就假设掌罚(至少部分场合上的掌罚)是一种“好的”教育方法,既然都先认定这件事是好的,那任何人都知道,如果一件事是好的,那怎么可能是非法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可能选择NO,因为会被误读为我支持废除该法案,但我也无法选YES,就如上一段所说,唯一的做法就是不投票了。新西兰公投的投票率历来极低,不会超过50%,而这次和我一样面对两难抉择的人不少,因此我预期投票率会更低。

我个人是赞同反掌罚法案的,虽然不可否认的是,掌罚在某些场合下是必要措施,如果子女把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例如铁轨上),那么用掌罚是最有效的。但掌罚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没有必要的。新西兰的很多家长从没有打过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教育依然是成功的。我理解我的想法可能和大部分华人相左,我也知道“打是亲骂是爱”这句话,但考虑一下下面两个问题:

  • 如果朋友把他的孩子委托给你照顾两天,你会打这个小孩吗?
  • 人人都有倔强的时候。,就算是成年之后。如果这个时候出来一个人打你,你是什么感想?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特别是对那些一直反对该法案的宗教组织,是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了自己的财产,觉得自己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为所欲为。换成华人的语言就是,“你是我生的,我要你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 我同意那些喜欢掌罚自己子女的人,孩子不是“Little adult”,他们需要管教。

虽然如此,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孩子不是“little adult”,但他们却是“little human”,他们不是成人,但他们是人。作为人来讲,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受到基本的尊重。正常的教育是应当的,但家长有点气就往孩子身上撒,孩子凭什么要受这个气?没错,孩子是父母生的和养的,可这是父母的选择,而不是孩子的选择,生之前问过孩子愿不愿意被生下来,问过自己我能给孩子最好的一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