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恐怖份子 – Section 92A 回来了

本周议会通过了替代饱受批评版权法Section 92A(本blog以前对此有深入讨论,请自行搜索)的替代法案,Copyright (Infringing File Sharing) Amendment Bill最终修改)。 在法案通过之后,新西兰的互联网社区再次发起了Blackout活动,把自己的Twitter, facebook换成全黑图片。

花了点时间研究了下新法律 —— 我想在这里的天朝学子应该认真关注这个问题。比起以前的Section 92a,新修改有很多进步,但从本质上来说,两部修法的核心都是一样的 —— 假定有罪和中断用户使用网络的权利。

Google 在针对 Section 92A 提交的建议书【PDF】中就提到,她收到的数字千禧年法版权通知中,有三分之一并不真实,有高达一半的通知是一家公司针对竞争对手采取的措施。当然肯定有确实被侵犯版权的事情发生,但这种法律上的指责理应通过司法过程来确定,而不是坐着办公室里就可以大面积散布的侵犯版权通知 —— Section 92A 就是把版权通知作为侵犯版权的确凿证据。

不过新通过的Section 122MA基本上没有任何变化:
122MA Infringement notice as evidence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1) In proceedings before the Tribunal, in relation to an infringement notice, it is presumed:

(a) that each incidence of file sharing identified in the notice constituted an infringement of the right owner’s copyright in the work identified; and
(b) that the information recorded in the infringement notice is correct; and
(c) that the infringement notice was iss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ct.

(2) An account holder may submit evidence that, or give reasons why, any 1 or more of the presumptions in subsection (1) do not apply with respect to any particular infringement identified in an infringement notice.
(3) If an account holder submits evidence or gives reasons a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2), the rights owner must satisfy the Tribunal that, in relation to the relevant infringement or notice, the particular presumption or presumptions are correct.

粗体部分是我加的。

这一点都不像是认真的修法,而更像是给原版的涂脂抹粉。虽然不再说版权持有者发出的通知就是对方侵犯版权的确凿证据,而只是“假设有罪(presumed)”,但这修饰并没有任何意义,用户还是会因“假设有罪”的行为受到惩罚。虽然可以在仲裁庭上挑战这种假设,但需要用户证明自己无罪,而不是让版权持有者来证明用户有罪。

更本质的问题是终止用户的互联网帐号依然是惩罚措施之一。在现代社会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使得不少国家开始承认互联网为基本人权之一。这不仅保障人们在社会中的通讯权,公民自由—— 集会,言论等自由在今天的表现也越来越依赖互联网,看看中东就知。何况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已经电子化了,失去网络连接会严重的影响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能力。

不过关于这一点,新法退让了两处,一是只有地方法院,而不是仲裁庭才有权决定终止一个人的互联网帐号。另外最主要的一点是,关于终止用户帐号的相关部分(Section 122O),不会马上生效。而是要对互联网用户“听其言观其行”,如果仲裁庭和罚款无助于制止网络侵犯版权行为的发生,政府才会决定生效这一部分。 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今天的国家党政府在选举时是以“反保姆国家”为口号的,而上台之后,却不断的在制造一个更大的保姆国家 —— 前段时间的另一个修法是,以前病假三天以上才需要给雇主证明,现在一天就需要证明。让人仿佛感觉回到了上小学给老师带条子的时代。

天朝的法律学生走出校门之后会遇到“法律不是挡箭牌”的问题,我突然发现在这里其实也一样,什么无罪推论,正当法律程序之类的概念还是可以被 随意扔出窗外的。但我着实不认为新法的实用性比Section 92a有任何提高。这有点像RIAA为首的版权恐怖份子在美国大面积控告个人侵犯版权者的预演,也就是把这个过程法律明文化了 —— 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的。不过新法比较好的一点是规定了赔偿上限不得超过$15,000。对于海外,特别是美帝的版权恐怖份子来讲,这点钱不痛不痒,但对于本地的艺术产业来说,这还是值点钱的。

新的修法只是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至于如何实行,还得等待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所制定的细节和施行措施。这应该会在半年内出现。到时候应会对该法律的凶猛程度有更好的认识。

P.S. 新西兰有个海盗党 (其实2009年就有了),比较悲剧的是,新西兰法律要求一个政党需要有500名“Financial Member”,也就是付费入党的党员才能注册政党,而近两年过去了,只有50人加入。我常常笑话说这是罕有的自己被自己的理想给害死的案例。如果你来自本地的话,该党的入党费最近从$10降低到了$2,给我证明我是错的吧。

有效的辩论

判断一个议会是否是货真价实,不是橡皮图章的条件之一就是看这个议会中是否有真正的讨论。如果议会过于庞大,有效的辩论就很难发生;而议会相对于人口基数又过小,那么又很容易形成集体独裁。

说起这个的原因是新西兰议会最近发生了一次颇为喜剧的辩论。本月10日,一个关于税改的法律修订案(Taxati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 Remedial Matters) Bill)在议会里进行一读前的讨论。负责这个法案的部长不在,于是就由国家党的另一位部长(广播和移民部长)Jonathan Coleman代为阅读部长的对该修订案的介绍。这位先生充分利用了议会辩论中给他的十分钟阅读部长的稿子,可问题是——他拿错了演讲稿。他阅读的是关于另一个,两年前已经通过的修改案(Taxation (International Taxation and Life Assurance and Remedial Matters) Bill)。

如果想看这位部长是如何坚持阅读一份错误的演讲稿,视频在这里

当然人人都会犯错,没有人期待议员做到完美。再说两个法案的名字和内容的确很相似,而Coleman并不负责这个法案,所以对他来说,一时没反应过来的确情有可原。可问题是,他拿着错误的稿子认认真真读了整整十分钟,不仅他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拿错了演讲,连和他同一政党的议员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了这个错误,倒是反对党一方制造了不少噪音,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从此可以看出,议员都在睡觉,没有人在仔细听每一个人的发言。

英式议会法律通过前需要进行三读,的目之一是让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法案当中,将政府的法案暴露于公众和其他议员的检查之下,而达到这一点的重要途径就是议会辩论。但西敏寺系统的问题就在于,议会的最大党也是执政党,虽然名义上有辩论存在,但辩论对最终结果通常并没有太大影响。因为执政党通常已经有足够票数,可以完全忽略其他方面的意见。这个税改法案也是一样,虽然部长完全在做梦读错了稿子,可一读还是顺利通过了。实际上在真正的辩论之前,每一个政党早已对辩论话题有了自己的看法,执政党并不会因为被指出错误而更改任何东西。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投票。反正大家都已经有自己的观点,辩论改变不了最终结果,那还浪费时间做什么?

相对而言,美帝在这方面的确比英国人进步很多。判断一个议会是否货真价实的另一个条件就是立法权不能被行政权干涉,否则就是民选独裁,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就是做做样子而已。

又输出价值观了

中国伞兵畅销海外 (截图来自TVNZ未编辑视频)

作为一个小国家,新西兰有着相当强大的草根运动传统。在这个相对和平的国家中,几次大事件几乎都是由公民不服从而引发的。原因很简单,四百万人口的国家是无法产生出什么非常有话语权的名人的,因此,人民习惯于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在选举制度改革之后,很多草根运动中的社会活动家甚至进了议会中的左翼政党,主要是工党,还有更左的绿党。但这些人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出身,在议会之外,还会看到他们领军抗议浪潮的身影。反对者称他们为“专业抗议家”,就靠抗议吃饭;但他们却为此而自豪。

其中一个专业抗议来自绿党,每当有中国官员到访位于惠灵顿的议会大楼时,党魁总会举着一面雪山狮子旗站在门口“恭候”访客的到来。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固定项目,原来举旗帜的是Rod Donald,而在此人逝世之后,新任党魁Russel Norman把这个“传统”坚持了下去。因为议会安保的问题,只有议员可以利用他们的身份在有客来访期间靠近议会大楼(虽然如此,任何在议会内的抗议仍然需要议长批准)。这就导致了一个奇特的现象:绿党每次都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举着旗帜竖立在议会大楼外,而且还要常常面对成群的亲中欢迎队伍,那画面,苍凉悲壮感中,略微透出一丝傻气。

但不要误解我,不管我赞不赞成他们的观点,这是一个公民,一个议员在一个民主国家中应有的权利。就算他是傻瓜,他也有做傻瓜的权利。虽然每次中方都对这面雪山狮子旗有点看不过去,但也只是忽略掉他而已,每次抗议也非常和平。但今年不一样了。也许是国力增强了,“中国人”要“扬眉吐气”了,习储君今天下午到访新西兰议会时,祭出了我朝特产打伞功试图掩盖Russel Norman举的旗帜,失败之后还与之扭打,用雨伞敲击,抢走旗帜 —— 一个外国保镖在另一国的议会大楼内和议员扭打,还真是闻所未闻。也许保镖把这里也当成中国了?

当然,保护重要人物是保镖的工作,使用任何必要的手段也无可厚非,我不反对这点。但根据现场录像显示,Russel Norman没有和任何人有肢体上的激烈接触,非常听话的站在保镖之外,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给保护对象造成什么类型的人身伤害 —— 除非储君对那面旗帜过敏。

印象中这应该是官方第一次在外国土地上使用打伞功,感谢国家,今天让新西兰人见识到了我们是如何在国内对待异议者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朝第一次大规模使用伞兵是09年的六四二十周年纪念日,然后再运用到了类似于世博会等重要场合中。且不说几个人打着雨伞的大男人在天安门广场晃悠是个非常幼稚,有喜剧感的画面,不管是谁发明的这种打伞功,这个人的心智也绝不会多么成熟。打伞能做到什么呢?该拍照该录像的新闻记者一个不少,还顺带向全世界介绍了我们有多么喜欢打伞,成为了国际笑话。

稍微有点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明白,一个人,一个国家的形象不是靠打伞来维护的。今天在惠灵顿的恶劣行为如果能对国家形象做出什么贡献的话,那只会是负面的贡献。新西兰警方表示已经正在调查此事。我希望看到的结果是,把那位打人的保镖赶出国境。

18/6 更新: 因为中国方面拒绝合作,因此警方已经宣布无法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起诉任何人,但表示对此事的调查将会继续。习近平的代表团将于明天离境。

特权文化

新西兰民众,特别是比较右翼的选民,常常认为有些职业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现实社会”的一部分,觉得这些人缺乏社会经验。这些职业包括老师(特别是大学老师),和公务员。虽然这种说法的最根本原因是因为这两个职业的政治倾向通常都偏左,所以不讨人待见。但对于公务员,乃至于整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政客,我还是比较赞同这种说法的。虽然相对于中国的“铁饭碗”来说,一个政府职位并不和一个私有企业的职位高级多少,但两者之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工作人员的权利意识“sense of entitlement”。如果你在私人企业,你想涨工资,那么你会直接找你的老板谈。虽然公务员和政客也有“老板”——“纳税人”,但问题是,如果人人都是你的老板,这情况实际上和人人都不是你的老板是差不多的,最终结果只会导致出现个团体或者机构来代表纳税人。使用一个官僚机构来管理政府,实际上就和自己管自己没区别。

所以一旦权力失去制约,后果就是可以想象的了。当英国的议员支出丑闻烧到新西兰时,很多民众第一次知道我们的议员可以用纳税人的钱吃午餐,给女朋友的海外旅行付账,甚至是给自己买A片。最近的火烧到了工党的身上,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工党在执政九年期间,有至少三名部长的支出有不检点行为。其中一位Shane Jones当即无条件向公众道歉,而另一位部长,Chris Carter,因为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而被工党党魁要求回家反省 —— 这是玩笑么?还是一个家长在管教自己的小孩子?

在监管方面,我觉得新西兰做得并不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客几乎都是在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而很多时候,这种行为甚至逃过媒体的眼睛,只有在实在太过分了的时候,例如要把议会特权延伸到议会之外时,才引起民众反感。而长期放纵政客则直接导致了权利意识泛滥。人都是贪图利益的,既然议会提供了一张信用卡,虽然规定说只能用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但我为啥不能用它来买A片吃午饭呢?午饭是工作午餐,爱情动作片嘛……可以说是一个人在外太寂寞了?

让我感到见怪不怪的是的是大部分政客和民众的反应,缺乏监管的根本原因因为深层次的文化问题。想象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我是一个公司会计,我因为自己的信用卡过期了,或者我暂时缺点钱,因此我从公司那里“借”了点钱出来。后来我被老板发现了,我说明情况,把钱还掉之后,我是否能够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在这个职位上工作?

当然不能,我多半会被以欺诈,盗窃等罪名告上法庭。那么为什么这些政客就可以逃脱?

这种特权文化的泛滥,已经使得甚至连民众都已经认为公众人物都可以享受额外的特权了。刚开始我还感到很惊奇,特别是老牌电视主持人Paul Holmes公开在广播节目中说前联合国秘书长是“不要脸的黑鬼”时 —— 这种情况无论是放在美国还是英国,都意味着这位主持人新闻生涯的结束,可Holmes虽然也遭到了强大压力,但却可以继续逍遥5,6年,然后十分体面的退休。

另一个可以对比的,更为直接的例子是英国足协主席,申请2018世界杯的大使David Triesman,因为被小报在餐馆里录下“西班牙和俄国人试图贿赂裁判”而被迫辞职。几乎是同一时间,新西兰的2011橄榄球世界杯大使公开说一直球队对“darkie”的数量有名额限制,却一直拒绝辞职,甚至还得到了总理John Key的支持,认为只要他道歉了,“这事就可以了了”。

我想新西兰人应该学习一下中文电影里的那句台词: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本地媒体stuff今天效仿英国卫报的方式,把多达1.6万页的议员信用卡开销名目放在网上让民众有机会挖出议员的脏事。这本来是一个web 2.0的好创意,按照这个网站的每日访问数量,1.6万页并不是什么大数目,每个人看一篇,早就看完了。可问题是到了现在(15日晚上8点),也就不过被翻了四千页而已,一副小国寡民,不关我事的态度昭然显现。

又是两会季节

对我来说,两会是自春晚之后的更大的一个娱乐节目。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两会总是选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召开,但我相信,季节对人的行为是有影响的,万物复苏之际,代表也是人,心中也会开始不安起来,这可以理解,但代表可以在公开场合做出一系列颇有娱乐性的事,那么人们同样也有围观的权利。

两会的的另一个娱乐之处在于,虽然名义上这是中国的议会,但却没有什么代表有胆量去真正的,深入的讨论国是。原因众所周知。其实这也是一个常识问题:议会人数不能过多。忘了是谁说的,议会人数一旦上千,那么这个议会只能是橡皮图章,因为这样庞大的一个机构不可能有真正有效的讨论存在 —— 当然这正是我朝最想要的。但人说话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让别人做传声筒,一次两次还行,时间久了,要么把传声筒弄成了心理变态,要么就捂不住人说话的本能。但大事又不能说,说点正事又怕触及敏感地带,除了那些有意邀功请赏的而外,代表们就只好在那些小事上标新立异了。

但人还有一个问题,再娱乐的一件事,如果年年岁岁都重复一次而没有任何新意的话,耐力再强的人都会感觉沉闷,进而看穿这场大戏背后的真实。我翻出了我去年写两会的那篇blog,个人认为,原文复制,然后把里面的笑话更新一下,基本上对每一年的两会都适用 —— 在一些情况下,甚至连笑话都不用更新

人民日报,甚至包括温影帝在内都同意这一点:

影帝的回声在荡漾

我想说说新西兰本地的事。我的专业触及很多政治,上课讨论一些政策历史,发展之类的问题时,我有好几个讲师都喜欢放一些过去的电视节目,从60年代新西兰电视开播,到这个世纪初的节目都有。看以往的电视节目总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觉得广告里的人都土得掉渣,然后还可以感叹一下以前的物价是多么的便宜。

当你看那些政策制定者时,虽然没有49年前的新华日报那样虚伪,但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谁在当时说了谎,谁做某件事的动机夹杂了个人因素,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可问题是,有些不太那么善良的人今天依然活跃在政坛当中,通过对历史的了解,你甚至可以大概判断出这些人今天会做些什么,但选民还是会投票给他们。选民总是最傻的么?不见得,记性差是个普遍问题,不只是中国人才有。虽然不是人人都会忘事,但能以史为鉴的那一群人,要么像这里的情况,窝在大学里当讲师,或者像国内一样,缺乏改变的权力。

说回中国国内。这里有好几个读者私下质问我为何称呼敬爱的温总理为“温影帝”,上图中的例子就能够说明问题。如果是第一次听他喊一些口号,也许我还会跟着激动一下,但连续几年都为一张张画出来的大饼而激动不已,这已经不是用记性不好可以解释的现象了。除了专业的五毛党喝彩党之外,恕我直言,不是影帝演技太好,就是真的脑袋有问题。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习惯,就像人们看电影电视剧一样,先不论其中人物演技的好坏,如果听到某影帝也了参与演出,我相信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总会先看一下再说。影帝只要没有发挥严重失常,得到的评价总不会太过于负面,而那些“不知好歹”的人说了两句坏话,还有一群粉丝来主动替明星辩护。

影帝自己是否真正相信他所说的那些话都是疑问。如果中国大,中央政府管不了地方是个合理的理由,那么对于两会上发生的和影帝言论直接冲突的行为,不知如何解决?

但政治,或者心理学中最难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去打破一个大家已经习惯的循环,无论中国国内国外都是如此。就算有着真正的选举,选民的投票也并不是完全理性的,政党更替除了自己本身的执政失误之外,还有些其他看上去并不是那么理性的原因,例如哪个候选人长得更帅,或者这一方执政太久了,该换一换风景看了。

同样的,在国内,跟着潮流走,成为党这个循环的一份子,总是比逆潮而动,走一条和大众不同的道路要容易得多。除了预期效益会显著降低之外,初期投入的成本也是一个问题,所以这一群人,至少我感觉,当他们表明自己的立场支持一个团体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他们并不知道 为什么要支持,但反正跟着走就没错了 —— 除非外部环境变化太大,不支持的理由过于显著,到了完全无法忽视的地步。

当然,社会需要改变,改变的动力也肯定不是提无厘头议案的那些代表。但他们确实值得观察的一道风景,不是看他们提出了什么,而是看他们还能蹦达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