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版权法2008修正案

看到这事传到国内了,简单说一说。我明天要起大早(早晨4点),不能花时间打字:)

这事本来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今年四月),不过看上去好像是谁可能因为选举而把这修正案挖出来了。修正案本身可以在这里看到,引起疑虑的条款是第92A,如果你不懂英文,大意就是要求ISP必须制定相关条例惩罚那些利用网络进行盗版行为的人,直至中断对其的网络服务。也就是在欧美国家吵了很久很久的三振出局政策。

我个人并不对此感到太担心,因为一我很少下载那些东西,二,这条法律也不太可能影响到普通网民。p2p本身并不违法,而检测p2p流量中的内容将会让ISP大出血,没有人愿意这样干,而且ISP本身并不能决定用户的下载行为是否侵犯版权。因为如果你已经拥有一首歌的物理拷贝,你再通过p2p下载一份副本是不违法的。

这条法律的意义也就在于当美国唱片业协会等版权恐怖份子抗议时,ISP有解决这种问题的相关法律。往后看就知道了,92A之后的条款几乎都在为ISP 脱责。监视用户是否侵犯版权的责任主要还是在那些版权恐怖份子身上,而你一个普通用户,只要你没有把你的盗版行为产业化,我想很难引注意。

虽然很多人说这是现任政府的“最新”罪行,但实际上一不是“最新”,二也不是现任政府一意孤行。下面是该修正案三读的投票结果

Ayes 111 New Zealand Labour 49; New Zealand National 48; New Zealand First 7; United Future 2; ACT New Zealand 2; Progressive 1; Independents: Copeland, Field.
Noes 10 Green Party 6; Māori Party 4.

声明一下

我以前说过,独立blog要三防:“防火(黑客和到处乱扫漏洞的灰客) 防水(spam和无谓的争吵),然后就是防编辑了。” 关心IT很多年之后,我最大的感觉就是中文网络世界要做点自己的事情,很难。中文网络从创意到内容抄遍了全世界,你一个小blogger是绝无法改变这一切的——这些自称编辑(我听过一名本地“网络编辑”称自己为“记者”)的网络民工就像蝗虫一般,不仅把你的地吃得片甲不留,而且偶尔还会点武术,在你手上咬几口。

我刚刚才意识到,叫他们“民工”似乎有点对不起民工兄弟,人家是真正双手创造财富,而不是ctrl+c +v 来创造的。以后就叫编辑们网络蝗虫吧:)

说起这一点的原因是,我的版权声明中一直都有下面这段:

不受欢迎名单

除法律规定的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之外,本blog不欢迎以下媒体使用blog内的任何内容。

侨报(美国)

多维新闻社(美国)

Skykiwi(新西兰)

如果你是这来自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而且你正在工作中,对不起,本站不欢迎你的访问,请立刻离开

逻辑很简单,如果这些所谓“媒体”不尊重bloggers和他们版权,那我也很明显不会尊重这些媒体。但与此同时,我也坚持我的一个重要原则——假设善意,这就是最后一句话的目的。为了当蝗虫而造访这里当然不会受到欢迎,不过私人来访我永远会以不带偏见的眼光看待,除非你私人也做了什么事。

那段话更多的是立场的声明,我从未期望它能带来什么作用,但我希望在今天重申这一点,说得是哪一家,自己心里清楚。

年度总结

虽然写blog记事的习惯已经持续了很久,不过从有独立域名,独立空间开始,也就一年的时间。中间还有三个月因为假期,blog基本处于关闭状态。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年多一点,这个blog是从9月3日开始的,不过访客统计是从一年前的9月20日开始的,就这样算吧,方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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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钱财,替人消灾

虽然三鹿那份公关稿因为被泄露出来,无法证明其真伪性。但我们可以从其中透露的信息进行间接证实。

那公关稿中有一句“目前在百度上享受新闻公关保护政策的企业有蒙牛、伊利、汇源等……”。如果是真的,百度肯定是很郁闷了,保护人家吧,就等于自己露馅了;大公无私吧,拿了人家的钱不办事,那是会产生问题的。

于是就有了下面的曲线公关保护

新浪的惊叹号
(点击看大图)

这个伟大的惊叹号是新浪荣誉出品的。而腾讯的做法是空格

给不懂这方面知识的朋友,伊<!>利中间的<!>是网页注释符号,是供开发者参考用的说明,只能通过源代码查看。虽然它不显示在网页中,但对搜索引擎的收录似乎有影响——我对这一点不太确定,因此我也在这句话中加了句注释,看看对搜索引擎有没有影响。

但我至少可以确定,如果这个社会继续这样烂下去,牛奶革命的时刻已经不遥远了。

关于 … 新西兰的互联网

在这里的华人没有一个人不对本地的互联网服务抱怨连连的,速度慢,限制流量,价钱又贵。但我有时候不这样认为:至少这里没有电信的流氓式绑架,一切透明公开,就算限制了BT,ISP会明文告诉你这一点。

另外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新西兰是世界上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根据今天的新闻报道,78%的新西兰人都是互联网用户(误差+-2.5%左右)。“互联网用户”是怎么定义的没说,但这个数字的来源是一份学术性的报告,所以我假设这个定义不会太夸张,不像CNNIC为了求一个好图表而随便篡改定义。

不过另外一个数字也是最高的:在发达国家中,新西兰互联网用户还有至少1/3的人使用拨号上网。

由奥克兰理工大学(Auck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发表的这份报告给出的结论是,越靠近城市,越有钱,越年轻,就更有可能是一名互联网使用者。

我没时间看全文,只看了摘要,还是有点意思。这个国家的互联网普及率虽然高,但其关键问题在于,网络应用太少。有些本地人很不理解为什么那些亚洲人“总是抱怨网络太慢”,“我能收邮件,看新闻,在线银行,都挺好的呀”。甚至连看新闻的网民都不好找,只有34%的网民每天上网看新闻。

而据我所知,新西兰的电影工业对网络可是伤透了脑筋,上传速度太慢,就意味着无法把制作好的片段传出去,也就是意味着没有生意。

另外还有一些很有趣的数字。10%的网民有blog——不知道在中国这个数字怎么样,但我觉得10%已经很不错了。

25%的网民在网上交友,而其中一半的人和网友见过面。哪种人最喜欢在线交友?报告说:30岁的中年男性,哈哈。而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在年轻人当中很普遍,28%网民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其中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像我一样的老年人更喜欢似乎快要过时的blog。

这份报告的全文在这里可以看到[PDF],大概看一下,很多图表,没有多少文字,应该都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