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 hugger

This blog was published on 14 March 2009 and may be out of date.

相信对于在看这篇文章你的来说,全球气候变化和变暖,是事实,而不是什么猜测。不过新西兰虽然有“绿色”的形象,但真有不少人拒绝相信这一点,认为那是科学家在瞎说,或者是一个由戈尔所领导的,世界范围内的一种诈骗案件。

不过很多人对环境变暖持怀疑态度并不是他们真的怀疑环境保护本身,而是认为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触犯了他们的财产权 —— 那棵树在我的土地上,我凭什么不能砍?那些讨厌的环保人士(Greenie)喜欢树那就让他们天天去抱自己的树,不要来抱我的。 常常有很多开发申请因为周围居民把树拿来当藉口,导致地方政府最终拒绝批准。

在新西兰地方政府相对独立,所以不管中央政府怎么变,地方上的环境政策还是比较一贯的。中央政府要施加影响,只有通过修改法律,例如Resource Management Act。

修改案通过之后可能就可以砍树了。现在各地地方政府的的规定是只要是树,如果超过了一定高度,或者是一些种类,砍伐就必须经过批准。修改案之后,现在看来可能会变成只要地方政府没有先说不能砍(例如把你的树放在保护名录当中),那么你就可以砍

实话说我也当过tree hugger。有个朋友家附近要开发双层住宅,要砍掉一棵60多米的大树给停车位让路,我也是用的这个藉口反对:)既然有这样的规定那为什么不能用呢。我对这种被称为“tree hugger”植物保护的解读是,一是要保证城市中的绿化面积,很多平房都是几十年前修的,你无法强制要求人家现在去植树;二,树不仅仅对环境有益,你打开窗户就有一棵大树,看上去也挺舒服的(当然,那棵树别种在自己家的土地上就好)。

当然政府也不是不讲道理,很多情况下,只要你能证明你能补偿砍树带来的环境影响,比如在新开发的建筑旁边再种两棵,通常就没问题了。但问题是有时候点种树的土地没有,我朋友的那个案例中,开发商的做法是在土地上搞个小花园——也许可以抵消环境影响,但花园在你的土地上,又矮又小,我看不到啊,我希望在我窗外照样能看到棵大树。

这实际上是一个财产权和政府涉入市场的问题,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市场是否能否自己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很显然是不行的,这几乎是近代社会的第一个market failure案例。财产权也不是绝对的,早在现代法律之前就有一个“good neighbourliness” 的要求,你可以在你的土地上做任何事情,只要不要影响到邻居。过度的市场控制和过度的自由都是有问题的,不过看这里的评论反应,国家党的支持者是有过度自由的倾向。

不过中央政府很难直接插手地方政府的事务,也不能在法律中直接规定“任何树都可以砍”,因此只好选择折中方案。但又有什么用呢?有钱的地方政府可以用GPS搞清楚每一家人的土地上有多少树,然后把它们全部划为保护树木不就行了:)真应该让河蟹之首胡总来这里宣传不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