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恐怖份子 – Section 92A 回来了

本周议会通过了替代饱受批评版权法Section 92A(本blog以前对此有深入讨论,请自行搜索)的替代法案,Copyright (Infringing File Sharing) Amendment Bill最终修改)。 在法案通过之后,新西兰的互联网社区再次发起了Blackout活动,把自己的Twitter, facebook换成全黑图片。

花了点时间研究了下新法律 —— 我想在这里的天朝学子应该认真关注这个问题。比起以前的Section 92a,新修改有很多进步,但从本质上来说,两部修法的核心都是一样的 —— 假定有罪和中断用户使用网络的权利。

Google 在针对 Section 92A 提交的建议书【PDF】中就提到,她收到的数字千禧年法版权通知中,有三分之一并不真实,有高达一半的通知是一家公司针对竞争对手采取的措施。当然肯定有确实被侵犯版权的事情发生,但这种法律上的指责理应通过司法过程来确定,而不是坐着办公室里就可以大面积散布的侵犯版权通知 —— Section 92A 就是把版权通知作为侵犯版权的确凿证据。

不过新通过的Section 122MA基本上没有任何变化:
122MA Infringement notice as evidence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1) In proceedings before the Tribunal, in relation to an infringement notice, it is presumed:

(a) that each incidence of file sharing identified in the notice constituted an infringement of the right owner’s copyright in the work identified; and
(b) that the information recorded in the infringement notice is correct; and
(c) that the infringement notice was iss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ct.

(2) An account holder may submit evidence that, or give reasons why, any 1 or more of the presumptions in subsection (1) do not apply with respect to any particular infringement identified in an infringement notice.
(3) If an account holder submits evidence or gives reasons a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2), the rights owner must satisfy the Tribunal that, in relation to the relevant infringement or notice, the particular presumption or presumptions are correct.

粗体部分是我加的。

这一点都不像是认真的修法,而更像是给原版的涂脂抹粉。虽然不再说版权持有者发出的通知就是对方侵犯版权的确凿证据,而只是“假设有罪(presumed)”,但这修饰并没有任何意义,用户还是会因“假设有罪”的行为受到惩罚。虽然可以在仲裁庭上挑战这种假设,但需要用户证明自己无罪,而不是让版权持有者来证明用户有罪。

更本质的问题是终止用户的互联网帐号依然是惩罚措施之一。在现代社会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使得不少国家开始承认互联网为基本人权之一。这不仅保障人们在社会中的通讯权,公民自由—— 集会,言论等自由在今天的表现也越来越依赖互联网,看看中东就知。何况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已经电子化了,失去网络连接会严重的影响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能力。

不过关于这一点,新法退让了两处,一是只有地方法院,而不是仲裁庭才有权决定终止一个人的互联网帐号。另外最主要的一点是,关于终止用户帐号的相关部分(Section 122O),不会马上生效。而是要对互联网用户“听其言观其行”,如果仲裁庭和罚款无助于制止网络侵犯版权行为的发生,政府才会决定生效这一部分。 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今天的国家党政府在选举时是以“反保姆国家”为口号的,而上台之后,却不断的在制造一个更大的保姆国家 —— 前段时间的另一个修法是,以前病假三天以上才需要给雇主证明,现在一天就需要证明。让人仿佛感觉回到了上小学给老师带条子的时代。

天朝的法律学生走出校门之后会遇到“法律不是挡箭牌”的问题,我突然发现在这里其实也一样,什么无罪推论,正当法律程序之类的概念还是可以被 随意扔出窗外的。但我着实不认为新法的实用性比Section 92a有任何提高。这有点像RIAA为首的版权恐怖份子在美国大面积控告个人侵犯版权者的预演,也就是把这个过程法律明文化了 —— 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的。不过新法比较好的一点是规定了赔偿上限不得超过$15,000。对于海外,特别是美帝的版权恐怖份子来讲,这点钱不痛不痒,但对于本地的艺术产业来说,这还是值点钱的。

新的修法只是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至于如何实行,还得等待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所制定的细节和施行措施。这应该会在半年内出现。到时候应会对该法律的凶猛程度有更好的认识。

P.S. 新西兰有个海盗党 (其实2009年就有了),比较悲剧的是,新西兰法律要求一个政党需要有500名“Financial Member”,也就是付费入党的党员才能注册政党,而近两年过去了,只有50人加入。我常常笑话说这是罕有的自己被自己的理想给害死的案例。如果你来自本地的话,该党的入党费最近从$10降低到了$2,给我证明我是错的吧。

维基泄密

今天花了几个小时看了看维基泄密公布的美国驻外使馆和国务院的电报。当然,作为天朝子民,我们理应维护天朝荣耀,批判美帝在背后是怎么污蔑我们的。不过在已经公布的六份,来自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的电报中,我实在是看不到什么令人震惊的爆料。当然很多东西都是秘密,例如外交人员间的谈话,对伊朗,朝鲜等的看法。但问题是,在我朝这些几乎都是公开的秘密,例如朝鲜曾经往伊朗输出有核承载能力的导弹 —— 而且是通过北京机场转运的

有些内容倒是第一次听说,但并不是那么有震撼性。例如美帝驻比什凯克的大使曾经收到消息说我朝承诺30亿美元援助吉尔吉斯斯坦,以此为条件关闭美军的玛纳斯空军基地。我朝大使很明显没料到美帝的情报部门那么厉害,因此在两国大使会面时吃惊得结巴忘了怎么说俄语。更有意思的是这位姓张的大使虽然没有否认此事,但说“如果中国人知道了,他们绝不会同意,而且会导致革命”。电报结尾说,在天朝外交人员面前谈“中国革命”的可能性是一种禁忌。言外之意就是这位大使没有避嫌。

今天公布的资料只占到维基泄密所拥有的资料的千分之一,但剩下的东西究竟对天朝屁民有多大价值,我不抱太大希望。已经阅览过全部文件的媒体谈到可能造成的外交风波,和天朝有关的无论就是朝鲜,伊朗和对Google的攻击。Google的事情据说是一位“政治局委员”在搜索自己名字之后发现批评自己的文章,从而有了接下来一连串的黑客攻击。但我相信很多人早就知道这些事情背后是由天朝主导的。维基泄密无非就是证实了传言,捅破了Google没有捅破的那层纸。

想到此我突然有一种自豪感。相对于美帝人民来说,我们获取资讯的能力丝毫不比美帝治理下那“虚伪的资本主义言论自由”差。虽然我朝的媒体只报好消息,但我们有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小道消息网络,大到当今圣上的家庭和私生活,小到某个地方发生的群体事件,我们在资讯上一点都没有落后。而且比较维基泄密的主要泄密者Bradley Manning被捕,我们有大量小泄密者深藏于人民群众之间,至今仍然安全生活。

不知道是否可以由此得出一个结论 —— 我们也许真的比美帝好五倍?不过换个方面来看,这也证明了更加透明,公开,民主的政治是不可阻挡的潮流。无论怎么阻挡,人们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途径去了解他们应该知道的那些事情。而信息的自由流动则逐渐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主要力量。为此,我要向所有为了良心的泄密者致敬,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些已经进入监狱的泄密者,包括Manning和师涛

但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泄密外交文件公布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情报,这些情报并不一定准确。例如Google和政治局委员的那段我就持怀疑态度 —— 这太像我们以前听到的某个传言,而美帝的情报部门有听风就是雨的前科。这次泄密外交文件的主要功能还是以此窥探美帝的外交政策,对各国政策和领导人的真实看法。在这一点上面,我很期待北京使馆在六四事件,中国权力交接等关键事件时发回国内的电报和分析。研究美帝对国际事件的看法和背后的作用,这些资料的价值无可估量。

更新:维基解密网站在一个页面提供了所有和中国相关的泄密文档。虽然就我看来这个页面并不完全。

对人名、地名和其他名词的政策

我个人觉得我对名词,特别是敏感词的运用算是非常小心的了,学过法律之后我就开始咬文嚼字,因为我明白一个词可能会造成的差距。例如我很少用“民主”这个词做话题,也很少在正文中出现这个词。我觉得民主本身是中性词,但考虑到当下的环境,特别是爱国人士的感情,如果用“民主的=美帝的=邪恶的”这看似夸张但却很普遍的逻辑,那么我当然会考虑避免用这个词以免一不小心站错了队 —— 虽然我朝宪法、我党党章里都有这个词的存在。再说也没必要说这个,很多话题的本质并不是民主,我觉得民主的帽子太大,很多时候并不适合于描述问题根本。如果翻以前的blog,你会发现我很少很少用这个词,就算要用,几乎都是在说新西兰等位于地球上的国家的新闻。如果不可避免的要把“民主”和那个国家和政权不分的事物联系起来的时候,通常都是在叙述一个中性事实而不是在观点中运用,例如“枪和玫瑰”的专辑“中国民主”,专辑名就叫这个,那我当然不能篡改。

所以偶尔碰到几个在评论里大肆批判博主是“民猪人士”之类的,我可以非常有信心的确定这些人要么真的是五毛,看个标题就捞钱走人;要么就是……啊,我实在是不想用脑残这个词,阅读能力低下?而今天看到有位朋友对我在blog中使用的一些用词有意见,正好就此机会说明一下。写blog对于我来说本来是个休闲活动,如果翻到最初的前几页的话,可以看到我可是写得很随意的。而现在却搞得越来越正式了。这很大程度要归咎于顺民们对于媒体的理解:“媒体就是应该弘扬主旋律,个人博客就是该考虑对和谐社会的不良影响”。根据顺民精神的指引下,简单阐述一下我的对于用词的原则。

其实刚才的例子已经描述了我使用名词的政策了。如果我想要中性的表达,我会使用被大部分人认为是中性的词语。如果我不想中性描述,同理,我也会使用大部分人认为非中性的词语。在中立的情况下,我有两个政策。第一是名从主人。现实中的主人所希望的称呼,而且的确在现实生活中使用这个名字,那么我通常也会使用同样的称呼。第二是使用最能反应实际情况的词。例如今天的西藏的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无论是主人喜欢的名字,还是现实,西藏都是一个自治区而不是国家;同理,我使用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或者台湾国

不过也有例外,例如译名。对于有中文名描述,可对象人物或者国家并不使用中文的,或者在文化上和中国没什么关系的,则使用最通用的中文名。所以虽然海参崴有俄文名,但考虑到用这里使用的语言是中文,阅读这篇文章的对象也大多中文为母语(之一),理所当然应该使用中文世界最熟知的名字。而对于首尔/汉城,由于对方属于中文文化圈,使用中文,而且特指了更改的对象是中文名称,那么应该使用首尔。

另外一个让我纠结了好久的例子是新西兰/纽西兰,虽然本地华人和香港,澳门社会更倾向于使用后者,我也习惯于后者,但根据最常用名的原则,包括我本人也来自内地,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采用中国大陆的译名。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故意的贬称或者褒称。这个就很容易说了,观点是我的,所以我的用词理所当然的反应了我的观点,除非我在写论文,那我会严格使用中性名词描述。当然,和写任何东西一样,观点要有论据支撑,所以这也反应了我认为文中表述的事实,或者以前某篇文章中的事实,能够作为我使用这些词的论据。所以这其实也遵守了反应现实的原则。不过差别在于反应的是我认为的事实,而这事实是否得到普遍认同,我不知道。例如“温影帝”这个词我就觉得能同时表达我的观点,和很好的反应了实际情况例如我觉得天朝忠君臣民的自大自狂是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所以我倾向于使用“我朝”而不是“我国”(这还有考虑到把真正的国家概念和现在的这个“国家”分开);我认为温家宝同志演技一流,所以特别是在谈论其演技时,会更倾向于使用“温影帝”而不是直呼其名讳。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还是尽量遵守了用词反应客观现实的原则,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否认这样的现实:

  • 包括影帝等九大法老的名讳在中国网络,特别是能够提供给你我发言的论坛上,本身已经成了敏感词,会遭到审查,变成***,甚至前段时间在Google.cn搜法老的姓都会被重置。虽然我们无法据此了解知道这些名字的主人希望我们怎么称呼,但直呼其本名肯定是不行的;
  • 在国外网站上大量使用“敏感词”很容易引起GFW的注意,接下来的后果参考第一条;
  • 党政不分;

希望已经阐述清楚了。至于为什么写这个,我知道这样的争论以后肯定还会有,朝廷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但毕竟影帝的影迷还是挺多的。

排污交易计划正式实施

新西兰是西方世界中少数几个如此乐意实施排污交易计划(Emissions Trading Scheme)的国家之一。原因有很多,一是国民本来就就比较崇尚自然和绿色;二,国家的几大经济支柱,包括农业和旅游业,均和新西兰的绿色形象息息相关。而且作为一名知道底细的地理学生,这个国家本来一点都不绿色,有些地方甚至还比不过类似于中国这种如果把火电站改成投票站,第二天就能举行大选的地方。但有时候形象和现实总会有那么点差距,而且人云亦云之后,事实还会被扫到地毯下不为人所知。

从7月1日开始,排污交易计划正式在于民生相关的主要行业,特别是能源和交通方面开始实施。排放交易本身是什么我就不赘述了,维基百科有背景知识。新西兰是西方世界中少数有此类计划的国家(其余大部分国家均属于欧盟单一排放计划下),因此世界再一次的把这个小国作为了一个新概念的实验地。

新西兰的排污交易计划有几个比较特殊的地方 。相关法案经历了两个版本(2008版/2009版),反应了从左翼到右翼政府的换届。国家党政府于2009年上台之后设置委员会审查之前版本的法案,据此提出了不少修改[pdf],因此还未实践就已经修改过了。最明显的例子国家和每个行业的总排放量限制被撤销了,也就是说,只要付钱,愿意排放多少都无所谓 —— 政府将会无限量对市场供应每单位$25的排放权。

总排放量的设置并不单单只是为了避免国家从国际市场上购买碳排放指标,而是将被过去认为是免费商品的大气污染权市场化,从而给商业和污染者经济动机来降低排量。而对于一个喜欢市场经济的右翼政府来说,这种做法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它违反了市场供应规律。谁都知道一个简单的经济供需原理 —— 作为商品的污染权供应量越大,相应的价格也就会降低,以至于降低对每个个体的奖励/损失价值。无限量的供应只会导致排放权的实际价值无限接近于0。当然,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每个行业仍然需要从市场上,或者从政府购买排放权,但这样的成本可以直接转嫁给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供应商总是处在一个更强势的地位,而且无限量的供应使得各个行业完全没有通过降低排放而在价格上取胜的动机 —— 大家都排放,除了消费者多付钱之外,各个部门的竞争对手仍然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在实际操作中,这实际上就把用来调节国家排污量的市场调节机制变成了一种排污税,只要交钱,谁都可以往空气里排污。这听起来非常像工党的通过大帽子的掩护来捞钱的做法,但却是实实在在来自于国家党。而更为奇特的事情还在后面——政府实际上捞不到一分钱。 政府对每个行业都有行业平均值60%-90%的免费排污量提供,这实际上不仅仅是不需要排污行业实际负担一分钱的交易,政府还提供补助。换句话说,政府补贴的排放量将会通过纳税人的腰包付出,而剩下的部分还是由纳税人,也就是消费者通过上涨的消费品价格补贴。这不仅仅是排污税了,而是消费者通过支付排污税向各个行业进行大范围的补贴。

新西兰的最大排污行业,农业,更被允许延后五年加入交易计划,这进一步降低了计划的控制排污能力。作为新西兰主要产业,农民拥有十分强大的政治影响力,但从长期商业上来看,短暂的逃避只能导致未来面临更严重的挑战。农业非常依靠出口,而新西兰处在一个天高地远的位置,出口商品到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长距离运输,如果外国人在购买商品时把碳排放量当作认真考虑的因素之一,像农业这样的出口依赖部门很容易崩溃,从而导致整个经济体内的连锁反应。

毫不意外的,除了执政党,没有人,甚至包括两个极端:根本不相信全球变暖存在的行动党,和环境保护狂热份子绿党会支持这种计划。这更不受广大的民众欢迎。排污交易计划将会直接导致物价水平上涨。在新西兰,运输几乎都是通过烧油来完成的,运输业成本的上涨,将会 直接导致所有消费商品价格的上扬。我已经收到电力公司的信说价格会上涨3%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环境保护的确要付出些许代价,而且大部分民众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 但这样的代价所换回的是什么,或者什么都没有?

那么这要怪谁呢?国家党08年选举时很诚实,明确指出上台之后会修改排污交易计划。

思想,主义下的体育

最近看球看傻了,真是不知道写啥了,随便乱涂一篇。

女伪球迷通常专注于像男模队内的型男,而作为一名雄性的伪球迷,世界杯也在政治方面提供了很多乐趣。在洪都拉斯,政府为了让大家看世界杯而宣布全国放假;可同样的提议在新西兰却被迅速否决,当然,更不用说还有一堆国家根本就没这种想法。如果去仔细研究这些反应,将会反应出每个国家更深层次的差异,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放假不放假的问题。

说起政治,三十二只球队里有谁会被朝鲜主体思想队更能勾起人兴趣的呢?常常听到一种说法,说朝鲜提供给了今天的中国人,特别是我们年轻一代一个回到过去的可能,让我们看看40年,或者半个世纪前的中国是怎么样的,或者,更甚一步,让今天的天朝人有点心理安慰,知道有人给我们垫底。当然,我没有活那么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有人知道 —— 当“朝鲜队输球就要挖煤”这种谣言掀起之时,各大网站都出现了一群………你知道是什么人在拼命辟谣。虽然这事肯定是谣言,但谣言真的是空穴来风么?如果说把“朝鲜队”换成“新西兰队”或者“美国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相信这种谣言。

作为一个极权、独裁统治的极端例子,政治已经渗入了朝鲜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朝,不管我党再怎么不济,人们至少现在还有逃避的自由,“不谈国是”的奢侈 —— 虽然我并不喜欢犬儒。而政治已经找上了每一名朝鲜人,包括体育。朝鲜人一开始就没开始把足球当足球踢,而是作为了一种工具,一种展示“主体思想”伟大之处的政治工具。既然自己已经先把体育政治化了,被别人政治化也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用政治挂帅体育竞赛。先不说这样对不对,但有一个小问题,体育竞赛就像打仗,没有常胜将军。你可以在比赛前大叫自己的目标是夺冠,但现实是,不管是多么美丽的愿望总不能每次都实现,毕竟现实生活不能用作弊器保证自己每次都胜利。所以政治挂帅体育的一个问题就在于,一些政权可以用一次胜利来偷换概念,证明某些体制或者人物、团体的伟大,那么碰到失败时,就会有不好解释的问题了,就像要怎么去解释那个0:7的比分一样 —— 掐断直播,然后就像柳京饭店一样,虽然它一直在那里不会消失,但还是“让我们再也不要谈论这件事了”,而领袖和主体思想还是一样伟大。

不过对比下一个世纪以来的各类政权试图政治化体育的尝试中,朝鲜的这种行为其实还不算严重,也就是说说而已,徒增笑料罢了。柏林奥运会之后,希特勒的答案是机枪和大炮;近一点还有69年的足球战争。在这一点上,我要表扬一下我朝,输个球,被外夷政治化奥运会,刘翔退场,或者被韩国人在比赛场上戏弄了一下,最多就是全国吵得不可开交,也并没有没有动手 —— 谁说中国人没有民主素养。

虽然大家,包括我在内口头上都不喜欢把体育和政治混为一谈,但很多人真正想说的是:“不要把体育和我不喜欢的政治混为一谈”。我在几年前还是非常天真的认为体育就是纯粹的体育。但在自己真正研究过历史,和看到一些漫天都是红色却不见奥林匹克旗的“支持奥运集会”之后,我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政治化体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你不利用起来,别人也会利用起来。你也许只是抱着纯粹的心态简单去参与体育运动,但在另一个政权的宣传下,你参与的行为本身就会产生另外的解读。

卑鄙下流的帝国主义宣传台BBC在南非世界杯期间播放了一套名为”Have you Heard From Johannesburg?“的纪录片,记录南非人民反抗种族隔离政策的历史,试图政治化南非世界杯。该纪录片有一部分讲述的就是全球抵制任何和南非的体育往来。由于种族隔离政策渗入了体育运动,南非的体育队伍几乎都是全白或者全黑皮肤的。当年的南非白人甚至认为这是很正常的,而看到新西兰毛利人的橄榄球队把南非打垮,而新西兰人还不断欢呼时,南非人被彻底的恶心到了 —— 我们的同胞居然为有色人种欢呼。

因为这个政治原因,非洲国家切断了和南非的所有体育来往。封锁虽然不能直接迫使一个国家政治改革,但给普通民众造成的震撼却是非一般的。当热爱橄榄球的南非人准备打开电视,看自己队伍比赛时,却看到了一群立场坚定的抗议者占领了球场,抗议一个自己觉得是“很合理”的政策,导致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自我反思,为什么我们在国外如此不受欢迎?

对南非的体育封锁也曾经延烧到了新西兰身上。因为“体育和政治应该分开”,两国之间的橄榄球队一直有交流。这直接导致了蒙特利尔奥运会被整个非洲所抵制,因为国际奥委会不愿意禁止新西兰参赛。当不少新西兰人在电视上看到这一幕时也惊呆了。不少人开始原本坚持体育交流的人也开始怀疑新西兰是否做对了。而在南非解除种族隔离制度之后,南非橄榄球队访问两国都受到了热烈欢迎,人群中不乏当年上街游行,喊队员们回家的那些抗议者。而在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移至南非举办,当年种族隔离的象征,南非橄榄球队成为了国家,民族认同的象征。那年南非夺冠,而颁奖的是曼德拉。

说南非和朝鲜两个政治体育的故事,无非就是想说一个道理:运动员和体育本身是无法被政治化的 。 体育本身只会是体育,只可能成为政治的受害者(例如朝鲜队要夺冠)或者受益者(例如南非在体育的推动下走向民族团结)。既然体育无法脱离政治,那顺着这个方向让两者皆收益则成了最好的选择。

而体育封锁对南非之所以成功,离不开两个原因,一全国崇尚体育;二,南非不是什么在经济,政治方面特别重要的国家,对其他国家来说,封锁所导致的风险不是那么大。至于朝鲜,他们没有直接杀向南非的原因也不一定是他们不想,只是没那个能力而已。那么,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期待万夷来朝的强大政权,可以强有力的单方面宣称“体育不能政治化”,你是要选择支持它呢,还是选择支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