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泥马

以前有一个经典案例“百度没有鸡吧”,注意那个吧带了口字旁。百度的“贴吧”中有各种各样的生肖“吧”,属龙的有龙吧,但唯独属鸡的没有自己的“鸡吧”,我今天又检查了一次,还是没有。这个问题刚被传出来时,大家都明白“百度没有鸡吧”这背后还有另一层含义,我觉得这句话至今依然正确。但经过一班blogger煽风点火,该事件被广传,不过很少有人再谈论起真正的意思了,而纠结于“鸡吧”的字面含义上。

草泥马似乎也有这样的倾向。作为“十大神兽”之首,草泥马这个词有两个源头,一是三鹿事件中的“草他妈最该负责”,二是网络低俗严打,你不准我低俗,那我换个名字,讨论下动物总不低俗了吧。但“草泥马”单独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早期的故事当中,和这马一同出现的通常还有“河蟹”和“鹳狸猿”,所以草泥马究竟是什么含义,我觉得是没有异议的。

我虽然不喜欢脏话,不过看到了那个草泥马之歌(不知道为什么作者为什么把它删了)之后也不禁低俗的笑了笑,特别是在“打败了河蟹”那一段之后。但一旦形成网络暴红现象之后,这事情似乎就变了。虽然blogger之间大多还可以明确草泥马的来历,但一般网民之间就不是这样了。很多只是纯粹把它作为一句脏话的变种,而后来增加的所谓“百度十大美食”就彻底的变成了恶搞,丢掉了原本的含义;而媒体中鲜有的报道更是不敢讨论草泥马产生的真正含义,而仅仅是将其简单归类为“恶搞”。纽约时报最近的文章还引起了“爱国者”的批评,他们口中说着“草泥马”,却说人家搞政治化,居心不良。

当然,网络暴红现象中也有不“低俗”的名词,例如正龙拍虎或者躲猫猫,但我不觉得他们的影响比草泥马大。至少就我的监测来看,我QQ里的那些群几乎从未提到“躲猫猫”,但“草泥马”却是出现在了每个群当中。

我有两个问题:1、莫非有些人真的过于低俗了?2、怎么样才能不让“草泥马”这种通俗语言在传播中变成了“低俗”?还没想好:(

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14/03/2009)

John Key半个月前说的是如果电信业者和版权持有者之间在3月27日之前没有共识,那么section 92a就会被取消。最近的大新闻当然就是全国最大的ISP之一,TelstraClear公开宣布他们会反对 Telecommunication Carriers Forum(TCF)所提出的Code of Pratice。TCF的工作方式是,不管是任何决议,都必须获得全体一致同意,成员之间只要有一家反对,决议就不能生效,也就是说,S92A的前景不妙。

但别高兴得太早,最终版本的Code of Practice还没有出来,如果中间还有变化,我觉得TelstraClear有变卦的可能性。另外我还收到一个小道消息说,Telecom New Zealand的立场也不太坚定,可能也会投反对票。

TCF最近也公布了其收到的部分意见书,其中包括来自Google的。里面有很多有趣的主意,如果你有空不妨读一读。例如建议让版权持有者在投诉之前必须宣誓他的投诉是真实的,否则按刑法中虚假宣誓论处(这个比只是收他们钱要好多了)。其实这很有必要,Google的意见书中引用了一项调查报告[pdf],Google所收到的DMCA(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侵权通知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是虚假的。还有个意见书一看就是网民写的,满篇感叹号和问号,说“新西兰人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

在议会方面,现在明确表态要求取消S92A的有Peter DunneRodney Hide,Rodney Hide有一些影响力,毕竟他是政府那边的,但政府负责该法案的的部长,Simon Power,仍然不愿意认输,在12日的议会问答时间中,他拒绝支持工党议员所提出的取消s92a的修正案。

这场风暴的另一边,新西兰唱片业协会(RIANZ)的CEO近日在先驱报上发表了文章,强烈支持S92A。他除了批评了那些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传言之外,也说这中间没有侵犯任何人权,也“不反对”有一个独立的裁判员,评判用户是否真的侵犯了版权。

总的来说现在看上去情况不错,但不要抱太大信心,27日还没到。

Tree hugger

相信对于在看这篇文章你的来说,全球气候变化和变暖,是事实,而不是什么猜测。不过新西兰虽然有“绿色”的形象,但真有不少人拒绝相信这一点,认为那是科学家在瞎说,或者是一个由戈尔所领导的,世界范围内的一种诈骗案件。

不过很多人对环境变暖持怀疑态度并不是他们真的怀疑环境保护本身,而是认为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触犯了他们的财产权 —— 那棵树在我的土地上,我凭什么不能砍?那些讨厌的环保人士(Greenie)喜欢树那就让他们天天去抱自己的树,不要来抱我的。 常常有很多开发申请因为周围居民把树拿来当藉口,导致地方政府最终拒绝批准。

在新西兰地方政府相对独立,所以不管中央政府怎么变,地方上的环境政策还是比较一贯的。中央政府要施加影响,只有通过修改法律,例如Resource Management Act。

修改案通过之后可能就可以砍树了。现在各地地方政府的的规定是只要是树,如果超过了一定高度,或者是一些种类,砍伐就必须经过批准。修改案之后,现在看来可能会变成只要地方政府没有先说不能砍(例如把你的树放在保护名录当中),那么你就可以砍

实话说我也当过tree hugger。有个朋友家附近要开发双层住宅,要砍掉一棵60多米的大树给停车位让路,我也是用的这个藉口反对:)既然有这样的规定那为什么不能用呢。我对这种被称为“tree hugger”植物保护的解读是,一是要保证城市中的绿化面积,很多平房都是几十年前修的,你无法强制要求人家现在去植树;二,树不仅仅对环境有益,你打开窗户就有一棵大树,看上去也挺舒服的(当然,那棵树别种在自己家的土地上就好)。

当然政府也不是不讲道理,很多情况下,只要你能证明你能补偿砍树带来的环境影响,比如在新开发的建筑旁边再种两棵,通常就没问题了。但问题是有时候点种树的土地没有,我朋友的那个案例中,开发商的做法是在土地上搞个小花园——也许可以抵消环境影响,但花园在你的土地上,又矮又小,我看不到啊,我希望在我窗外照样能看到棵大树。

这实际上是一个财产权和政府涉入市场的问题,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市场是否能否自己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很显然是不行的,这几乎是近代社会的第一个market failure案例。财产权也不是绝对的,早在现代法律之前就有一个“good neighbourliness” 的要求,你可以在你的土地上做任何事情,只要不要影响到邻居。过度的市场控制和过度的自由都是有问题的,不过看这里的评论反应,国家党的支持者是有过度自由的倾向。

不过中央政府很难直接插手地方政府的事务,也不能在法律中直接规定“任何树都可以砍”,因此只好选择折中方案。但又有什么用呢?有钱的地方政府可以用GPS搞清楚每一家人的土地上有多少树,然后把它们全部划为保护树木不就行了:)真应该让河蟹之首胡总来这里宣传不折腾。

工会和“维权份子”

我说两会是“妖魔鬼怪,砖家叫兽”一起出动的舞台是有道理的,再转两则新闻:

1、全总:有人以维权名义破坏农民工团结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9日下午表示,我们感到确有一些人,打着关心、维权的旗号,从事破坏和影响职工队伍包括农民工队伍团结统一的活动,我们一直反对这样的行为。我们在强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也提醒各级工会,要警惕这样一些会影响、破坏农民工和职工队伍团结统一的行为。

2、委员建议对民营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等措施

沈建国委员提出,对于违法犯罪的民营企业高管人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需注意区分涉案的企业高管人员与企业本身,在追究个人犯罪的过程中维护企业经营、社会就业的稳定。 ……  沈建国委员提出,要实现这一目的,公安机关应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在侦查过程中,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慎用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

工人是我朝“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部分,属于“领导阶级”,因此当年的宪法中就顺着逻辑,没有把工人罢工的权利写进去,因为工人已经是领导人了,领导人还罢工?当然,我一直说中国的法律在理论上听上去都很好,但却没有人实行,公然反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条基本原则就算了,享受法外开恩优惠的居然是本应被“民主专政”的“资本家”,而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却什么都享受不到,噢忘了,享受到了下岗。

工会本应该是是一股相当重要的政治力量,因为虽然一个社会中的人都有其独特性,但职业状况却只有两种——打工的,或者是老板。作为工人阶级,他们的政治利益大体上是一致的。

在西方,名为“工党”的政党通常都名副其实,工会通常就是这个党的后台老板。实际上在工会运动早期,其理念其实和共产主义是一样的,只是后来放弃暴力革命,转走议会民主路线。在新西兰,很多工党议员都出身于工会, 最近新当选的工党主席Andrew Little也是全国最大私营企业工会The Engineering, Printing and Manufacturing Union的主席,前段时间还在youtube上号召工人们“团结起来”,不要害怕,不要被雇主“欺负”。

而工党总理的出身几乎个个都是“苦大仇深”,小时候家里连收音机和每天的报纸都买不起,14岁就出去打工,高中都没念完……之类的故事,我记得有一个总理(Norman Kirk 还是 Mike Moore?),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已经是革命家形象,在议会里辩论了好几年了。不过这么多工党总理里倒是有一个十分有名的例外,前总理Helen Clark出身“富农”家庭,不过她也是除第一届工党政府外赢得选举最多总理。

说起这个的原因是,其实你仔细对比,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和我D在某种程度上,其发展轨迹其实很类似。再比比:工党近二十年,议员的工会背景在逐渐淡化,而学者开始增多,最近几任党魁都是在大学里教书的,其中也并不乏真正懂经济的。听上去很熟悉?

不过还是有区别的,一个是democratic socialism,而另一个,自称是最正宗,不过我觉得用dictatorial capitalism under the disguise of socialism形容比较合适。

我D的领袖,像温影帝和胡总,也是工人阶级出生的,但政党政治并不是党魁等少数几个人了算。无论有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一个政党背后总有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试图给这个政党施加压力,这是正常的,因为商人也是人,人是政治动物,贫苦大众要发声,商人当然也有权力拥有自己的政治力量。在多党环境下,真正的资本家要施加政治影响力,肯定不会找工党,因为有理念上的冲突,工党也不太可能按你的要求去推广某项政策。但在我朝就不同了,不管你是标准的工厂工人,还是资本家,你的政治影响力都只能靠一个D。

和正常人一样,如果这个D是个年轻的D,那它会很有理想和抱负。但问题是,屁股在位置上都稳坐了60年了,当年的承诺也没有人再能记起,这个时候再面对商人的金钱贿赂和贫穷工人的申诉,如果是你,你会选择谁?D常用的一句话是“历史选择了D(所以……)”。It doesn’t mean anything。我还是用本地的例子,最近右翼国家党上台,多了很多新议员,虽说是右翼,但很多新议员处女演说的开头都差不多:“我生长在蓝领家庭,我知道穷人的感受,我通过自身努力到了这里……”,这是选举语言,因为他们意识到,缺了这部分人的部分支持就他们无法继续留在台上,你认为他们真会发自内心的为一般大众考虑?更别说有选择,那么也就有抛弃。

忘了是谁说的,原话大概是工会之所以是工会,并不因为“工会”这个名字,而工人支持谁,谁就是工会。其实社会[空格]主义(socialism)一样,socialism如果没有了大众基础,变成了纸上的概念,就如现在这样。我觉得现在的这个D其实是标准的右翼,而那些所谓“反动份子”,还有新闻里的提到的“维权份子”,才是真正的socialists。看看他们追求程序和社会正义,同情穷人,争取弱势群体利益,反抗权威,更极端一点的,劫富济贫——你说哪一点不是socialism?

再看看现在这个工会。

如果有话再接着写。

双周9天工作制

一周四天工作制据说在欧洲国家已经存在,不过这回是因为经济危机的原因,国家党政府也研究了这个问题。本博之前也讨论过,作为经济学上来讲,裁员比减薪和减工作更划算,但如果你把我看作一个socialist,我觉得大家一起少工作一天更合理。

政府今天公布了相关方案,就如标题所说,最后选择的是2周9天工作,毕竟如果大家每周都少工作一天,像新西兰这样的小经济体似乎还是有问题。作为对雇员的补贴,政府将会提供第10天的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12.5/h)给付,最高付等同于5小时的工资。

至于具体政策,我懒得翻译了,直接从议会网站上偷来:

  • Will be available to businesses with more than 100 employees. There are about 1600 companies which fit this category and they employ 580,000 people.
  • Will be available to businesses from March 27, 2009 through until December 31, 2010 – but only for up to a six month period within these dates.
  • The government’s contribution will be paid direct to employers to give to the workers it has negotiated a voluntary agreement with to reduce work hours to a nine-day fortnight.
  • Will be available to up to 10 employees for each averted redundancy.
  • Will apply to employees who have been full-time for the two months preceding going into the scheme.
  • Is anticipated to be picked up by between 20,000 and 25,000 workers, making the approximate cost $16 million to $20 million.

总的来说我觉得还是非常合理的。一个月牺牲2-3天的工作时间,换取不被裁员的保证,作为员工来说,我觉得是划算的。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下,最重要的就是信心,钱少一点无所谓,其实也没少多少,政府最高可以补贴60纽币,而一名普通全职员工的每日工资一般在$120-200不等,也就是等于少了半天的工资。但如果有不被裁员的保证,那么员工将更有可能去消费,而不是把钱存着。

不过我觉得真正该付出代价的是那些贪婪的公司,而不是雇员。我对资本家极不信任,所以这一点上面我也要恶意揣测一下,是否会有资本家故意减少员工工作时间但却安排同样多的工作,然后让政府出钱?这个政策应该只对那些陷入亏损的公司有效,如果一家公司仅仅是盈利降低了,我觉得这些公司应该接受经济环境不佳这个现实,而不是继续去试图追求以前的高盈利率而让无辜的员工付出代价。

我也不认为有很多雇主会对这个计划感兴趣,双周少一天工资,最多十个人,公司省的钱其实并不多,假设每个员工平均工资每小时$20, 13 x 10 x 20 x 8, 半年20,800多块钱,在一个100人的大公司里,这基本上什么都不是,裁一个员工省下的工资可能都比这个多。

这让我不得不怀疑John Key又在耍花招,让公众觉得“我们尽了一切力量”。另外这也能让你看出,一个公司如果真正要在工资上省钱,最好的做法不是向普通员工的工资开刀,谁的工资收入最多,干的活不仅无益,甚至还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