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刘晓波!

刘晓波,第一位在中国本土和中国监狱中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公民

我没有敌人 …… 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 刘晓波在2009年被判11年徒刑前的最后陈述。

自从上一次的胡佳落选诺贝尔和平奖之后,像这种诺贝尔奖的评选就显现出了一个问题:虽然几乎人人都知道天朝今天负责加工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拖鞋和袜子,也有很多人知道政府是如何对待自己国民的,但很少有潜在诺贝尔奖被提名人可以作为一个有象征性的符号,在国际上享有声望。当然这一是因为国内的新闻管制,导致一些人为自己人民的自由为之奋斗二三十年也无人所知,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能不说,市场推销技能在政治活动中不可或缺,而中国人普遍缺乏这个技能。

其实这一次我也没有对刘晓波,二十年前“刘黑手”抱太大期望,就连刘晓波的夫人刘霞女士都说,她只准备了刘晓波没得奖的发言,却没有准备刘晓波获奖的发言。平心而论,凭对世界的贡献的来说,候选人名单中比刘晓波强者无可计数。如果按这点来评选,根据互联网在全球各地争取人权,自由中扮演重要角色,我觉得Tim Berners-Lee,万维网发明者,才是真正受之无愧的候选人。如果没有他的发明,和他对维护互联网自由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压根就不会有Twitter,也不会有中国今天的网络维权运动。

但将和平奖颁给中国,却有着其特殊的意义。评选委员会Thorbjørn Jagland在宣布获奖人时的发言说,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该有批评存在,也应该容忍批评。中国今天有着历史上无双的经济发展奇迹,但发展和随之而来的力量也意味着中国将面对更大的责任。中国是多个人权公约的签约国却没有做到承诺,而“我们相信,人权和和平联系紧密,人权是诺贝尔遗嘱中对和平奖的要求,推动‘世界、国家之间友爱(fraternity between nations)’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刘晓波在异议分子中坚持和平,非暴力,理性,甚至还不反对保留共产党大框架下争取改革的立场,让他完全符合和平奖的描述,而不像六十年一贯坚持其红卫兵风格的外交部所说:“对和平奖的亵渎”。不过感谢祖宗,至少这次他们没说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

对于我来说,他和二十年前的坦克人王维林一样,同样是中国人今天早已失去的勇气,不屈和良知的象征。就算按爱国贼,爱国份子的价值观来评判,刘也毫无疑问是位优秀中国人。比起爱国贼们在海外“爱国”,刘晓波就算身陷囹圄,也拒绝了“保外就医”,而宁愿选择坐穿牢底。

不过不能忘记的是,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意义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本人,而这,才是这个奖最关键,和在某种意义上,喜剧的部分。Jagland说,“中国国内和海外争取中国人权的广泛运动一直在进行,而刘晓波,因为当局对他的判决,成为了中国人权运动最重要的象征” ——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去年的重判,也许今天的授奖就不会发生,而把刘晓波作为第一个中国国籍(实际是第二个,但达赖喇嘛持有难民旅行证),无疑是给了共产党二十年来最响亮的一记耳光。平日老是嚷嚷没有中国人得诺贝尔,而今天给了,我们的党又叶公好龙,不敢认了。这对于国际社会认清这个党的本质很有好处。

不知道天天号称要政改却因为08宪章把刘晓波关进监狱的衙门,和衙门首脑温影帝今天在想什么。我们都知道,如果讨厌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别理他,但对于一个用言论都可以推翻的虚弱政权,这显然不是选择,甚至之前还多番警告挪威政府不要授奖刘晓波,却不自知这种行为只能起到反作用。诺贝尔评委会对中国人权运动的肯定,在短期之内肯定会对中国人之福祉有帮助,至少给了很多并不知道刘晓波,或者已经在物欲横流中忘记他名字的人一个提醒。他的获奖,无疑让很多人知道了原本只是小范围知识份子宣言,08宪章的存在。

但从长期来看,这个奖只是一个开始。他对刘晓波的处境会有帮助,但对其他有家有国不能回,或者因为维权或者人权而被关进监狱里的中国人来说,这称不上任何好消息。对于流亡国外的人来说,他们风险不大,就像那个国际奇闻 —— 作为中国通缉犯的吾尔开希,通过各种途径向中国政府自首均被拒绝,不知道世界上还能从哪里找到这种奇闻。但对于坚持在中国国内的自由不屈者,情况就难说了。凭衙门六十年来的历史已经表明,他们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而只会更加凶狠,斩草除根,以免出现刘晓波第二。我不敢想象以后的情况。

刘晓波的获奖,无论是对于官方,还是民间来说,都是一个契机。对于民间来说,这是让世界看到中国民间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和赢取更多支持的最好机会,而对于官方,也是展现自己改革诚意的契机。如果真的有诚意政改,就请先从释放和停止迫害刘晓波、胡佳、高智晟、赵连海、黄琦、谭作人、陈光诚和其他异议和维权人士开始。

但我没有刘晓波那样的境界。就在宣布刘晓波获奖之后,又有不少人因为聚餐吃饭庆祝而被逮捕,至今没有消息。这样的政府和他的首脑,叫影帝,那是表扬。

PS:诺贝尔奖官方网站已经获得“GFW-中国政府推荐的好网站”认证,为了庆祝,特此提供评委会颁奖发言视频本地下载(mp4,12.4mb),为传播消息、保留历史时刻作出自己一份微不足道贡献。

基督城地震的另一面

已经进入大学毕业前的最后几个星期了,实在是很忙,常常会忘了这里,还请见谅。另外嘛,现在无论有什么话想说,我能找到一个小萝莉说了,所以表达欲就减少了。不知道多少人能够理解这点:)我依然在Twitter上活跃,有事,或者需要交流可以在那里找我。

不过,最近看到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在本地电影院快要下线了,家人想去看,还是抽空跟着去看了一次电影。我原本就不喜欢这样的东西,看电影送卫生纸,别人吃个爆米花都要被鄙视,这一听就不是正常人,而是平日中的那些道德勒索犯、爱国贼所喜欢看的电影,不过还好,电影院就我们两三个人,相当于专场电影,吃爆米花谁都管不了我。

不过我不想说这个,我想说的是最近在南岛基督城(Christchurch,或者按非常不信达雅的译法,克赖斯特彻奇)的地震。新西兰是地震多发国,这两年地震不断,这个博客里也提过很多大地震,但从来没有一次地震这样靠近一个大城市。按天朝标准,基督城最多是个大县,不过在新西兰,是第二大城市。这样的地震对全国经济,救灾能力的考验是可想而知的,预计损失在新西兰年GDP的2%以上。

这次地震有很多颠覆我观念的地方。最值得一提的是强震发生的时段。作为天朝子民,我们的“常识”是晚上,特别是凌晨发生的地震,几乎肯定要比白天大家都没睡觉时的伤亡要高得多,“家“这个词的脆弱早已深入人心,以至于成为了一个很难颠覆的常识。所以当我听到很多人庆幸地震发生在凌晨死点,而不是下午四点,可以理解我有多惊奇了。事实上大多数住宅都比较新(根据新西兰“新”的标准,我的意思是五六十年内),依照的建筑标准更严格,而且大多是木框架结构,所以抗震能力更强。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说,家是最安全的地方,至少就我,很少看到整体倒塌的住宅。电视中的一个画面很有意思,一户居民发现一个小断裂带正好从自己家中经过,房子跟着地势隆起来,却依然完整并未倒塌。

相对于住宅,倒塌严重的是那些比较古老,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这些建筑大多处于市区中心的商业建筑和教堂之类的社区建筑,这些建筑晚上通常不会有人住。它们大多是砖瓦结构,一震就导致砖头乱飞,烟囱倒塌。如果是白天,很明显会对行人造成极大的杀伤力。

不过对我天朝人,特别是还居住在天朝的子民来说,没有什么比如此低的伤亡率更让震撼了,以至于让很多人嘲笑说新西兰地震是对天朝“很不友好”的一次地震,零伤亡(其实有一个人因心脏病发身亡),新西兰自己不能多难兴邦就算了,而且还让天朝情何以堪,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居心。这个问题让我朝的五毛们伤透了脑筋,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不过大多是臆测,并不准确。当然对他们来说这并不无所谓,拿到钱就行了。

媒体将这次地震和海地地震对比,两次地震无论是震级还是震中离人口聚集区的距离都差不多,可造成的伤亡水平差别巨大,当然更好的建筑质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除了零伤亡,房屋倒塌都很少,近40万人口的城市只有400人的房屋不再安全,需要临时居所。

不过实事求是的说,低伤亡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在内。新西兰有个昵称叫Godzone,上帝自己的国家,当然不会让大事发生在这里,事实上这个国家的运气也的确是好。一是地震发生的时间救了很多人的命;二是主震前四秒发生了一次五级的小震,相对于唐山大地震之后的强余震来说,这个地震对那些居住在砖瓦房内的居民非常重要,就因为多了这几秒,刚好唤醒了正在床上熟睡的人们,接着大震来临,正好逃走,然后发现自己的床已经被压在倒塌的砖头之下了。

如果震中处于市区下方,那么我对这个国家不抱任何信心。甚至连大众都不否认这点,民防部曾经和电视台合拍过一个低成本电影,假设1855年在惠灵顿的地震发生在今天,有人会因为一个星期内等不到救援而饿死,医药短缺让糖尿病人丧生,而这个国家必须得依赖澳大利亚的援助。当然电影有些艺术化,但民防部平日的宣传也是着重于自保,希望民众们在没有任何支援的情况下能至少独立坚持三天。

如果有五毛兄弟因为我这些资料得了领导的赏,我要求一半分成,二毛五也是钱,是不是?玩笑归玩笑,但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给历史一个完整的图片,不夸大任何一面,不然你和共产党的真理部有啥区别呢?

这就说到了唐山大地震这部电影。这电影离事实根本不能再遥远了,稍微考虑一下都站不住脚。一个小孩子,在如此大灾之后,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呢,能恨自己的妈32年,这显然是我朝的老毛病,用成人意志意淫孩子的想法。当然我不否认灾难中的很多悲欢离合都人催人泪下的能力,但为什么个人的遭遇能获得广泛的同情和关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 它是真的,至少也应该有事实基础,例如很多电影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因为是真人真事,才可能符合一般人生活的常识,更能产生共鸣。

不过“事实”当然是不能拍的,这词都快成为天朝敏感词大辞典的最新成员了。人掉眼泪很正常,可如果连为谁掉眼泪都不知道,还要通过发卫生纸的途径来强迫别人一起掉眼泪,我坚持对这种人“道德勒索犯”的评价。更别用说我们所看到的只是事件的一面 —— 还有隐藏的另一面不为众人所知。我推荐一部叫《掩埋》的纪录片,这部片子在youtube上有完整版本(当然,需要翻墙)。当了解了个人悲剧所处的大背景下,再来考虑这些小说和电影是否依然感动,依然有价值,更为合理一些。

32年之后,经济发展了,可社会显然没有随之前进,甚至倒退。三十二年前的个人悲剧在汶川大地震之后丝毫没有减少,而且更有一种上瘾的趋势 —— 眼泪多么能够创造“凝聚力”,以至于开始鼓励大家流泪,而让人们知道自己为什么,为谁流泪则不再重要,至于能否让人们不再流泪,更不在很多人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对于我来说,这种集体的心灵麻木比任何地震都要悲剧,任何不能从历史中吸取教训的人,将会不可避免的重复历史。

兴邦级灾难

有网友建议说,对各种事故、自然灾难可以使用新的分级方法。除了传统的“大中小型”灾难,对于毁灭性的灾难,所谓“百年一遇”甚至更罕见的灾难,可以新建一类别,名为“兴邦级灾难”。很明显,这个分级是根据影帝温的“多难兴邦”名言产生的。影帝的话会这样被网友奚落讽刺是有原因的。其实至少就我的看法,多难兴邦这四个字一点都没错。但前提是,如果对这四个字的理解就停留在其表面,觉得哭一下,网页全部变成灰色就可以兴邦了,而不去理解多难为什么兴邦,那么不仅无益,更会让人们逐渐活在自己构建的感情中,脱离现实问题。

我们哀悼逝者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于哀悼。我常常说,就算我们比不上“西方发达国家”这句话是事实,那么我们至少也应该达到人类本性所要求的最低水平。从生物学上来说,人类对同类的哀悼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哀悼和葬礼可以重建社会秩序和关系网,填补因为逝者而带来的阶级地位真空,防止因死亡造成群体内乱;以及对死者表示敬畏、用哀悼,埋葬尸体等方式保护还生存着的个体不受尸体带来的疫病侵袭,避免死亡再次发生。

如果把我朝人民和动物界的动物相比犯了大不敬,那我收回刚才的话,换个例子。被抹黑了近一百年的李中堂李鸿章在折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窃念多难兴邦,殷忧启圣。伏读迭次渝旨,举行新政,力图自强”。后面一段话比较好理解,关 键是在前面的“殷忧启圣”。文言文不是我的长项,所以如果我说错了,请纠正我。但我的理解是,殷——“多、深”,殷忧——“多忧”。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 是,太多的忧患可以激励、启发民智,出现“圣人”。当然,圣人是文言文的说法,翻译成现代白话文,大概就是才德兼备,有能力、有魄力解决困难中显现出的种种问题,从而 “兴邦”。

五一二地震后,我是强烈要求国家降半旗的众多网民之一。但我今天有点后悔。如果哀悼日的意义变成了流点眼泪,增强“凝聚力”的宣传政治工具,那意义不仅全无,而且还会带来反面的危害,更是对逝者的羞辱。其实兴邦级灾难在神州大地上一点都不罕见,都不用追朔到几十年前的超级兴邦级自然灾害了,就这两年,南京大爆炸,奶粉危机,石油泄漏,全国多处的幼儿园屠杀事件,无论是哪一个,那规模都是兴邦级的。也许会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但灾难的大小不是按死亡人数的多少来算的。一千条人命是命,一条生命也是生命。

在民意的强大压力之下,在地震后官方不得不低头,第一次为普通民众举国哀悼,下半旗致哀。在那个时刻,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让人们感觉到,这个 国家是人民的,而不是共产党的。虽然进步的来源不是自己的自觉,而是外部压力。在这之后的兴邦级灾难又有玉树地震,以及今天的甘肃舟曲。每一次都是举国哀悼,但除了一点心理上的安慰,我们还做到了什么?你知道那些事件中的责任人最后下落如何了吗?“有关部门”都采取什么步骤阻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实话说,对于那些小型兴邦级灾难,每个人都在像比赛一样看谁遗忘得更快。在中国做官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总有一件更大型的灾难来转移注意力。泥石流之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在追究南京大爆炸的死亡数字是否真实,奶粉导致婴儿早熟调查报告将会在今天公布。只有当灾难太过于兴邦,我们遗忘的速度才能减慢。例如我还记得五一二地震后“让灾民安居置业,考虑到了自然灾害的城市规划,更好的房屋质量”这样的诺言。不过今天发现那只是说说而已罢了,真的需要考验的时候,有些事情就又露馅了

如果说地震还有些天灾的因素,在舟曲发生的泥石流,可以说,那些同胞真的是死得一点意义都没有。为了经济发展,修一座小水电,往江水里倾倒一点建材或许看上去影响都不大,可如果是每个人都这么做呢?这简直是这个社会的最好诠释,每一个人的不作为,甚至是一点小恶,埋下了一颗迟早会爆炸定时炸弹。为了经济利益,多次、小量的放弃自己权益,每一次看上去都觉得一点牺牲基本无害,可以放弃。不过生命,乃至人性就是在这样不经意间一点点逝去的。

如果你是真心对舟曲死难的同胞感到悲伤,那么请你在默哀时想一想:如何才能让上千条人命的逝去有价值?如何才能阻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你,又能做些什么?

永远不要放弃问为什么。

对人名、地名和其他名词的政策

我个人觉得我对名词,特别是敏感词的运用算是非常小心的了,学过法律之后我就开始咬文嚼字,因为我明白一个词可能会造成的差距。例如我很少用“民主”这个词做话题,也很少在正文中出现这个词。我觉得民主本身是中性词,但考虑到当下的环境,特别是爱国人士的感情,如果用“民主的=美帝的=邪恶的”这看似夸张但却很普遍的逻辑,那么我当然会考虑避免用这个词以免一不小心站错了队 —— 虽然我朝宪法、我党党章里都有这个词的存在。再说也没必要说这个,很多话题的本质并不是民主,我觉得民主的帽子太大,很多时候并不适合于描述问题根本。如果翻以前的blog,你会发现我很少很少用这个词,就算要用,几乎都是在说新西兰等位于地球上的国家的新闻。如果不可避免的要把“民主”和那个国家和政权不分的事物联系起来的时候,通常都是在叙述一个中性事实而不是在观点中运用,例如“枪和玫瑰”的专辑“中国民主”,专辑名就叫这个,那我当然不能篡改。

所以偶尔碰到几个在评论里大肆批判博主是“民猪人士”之类的,我可以非常有信心的确定这些人要么真的是五毛,看个标题就捞钱走人;要么就是……啊,我实在是不想用脑残这个词,阅读能力低下?而今天看到有位朋友对我在blog中使用的一些用词有意见,正好就此机会说明一下。写blog对于我来说本来是个休闲活动,如果翻到最初的前几页的话,可以看到我可是写得很随意的。而现在却搞得越来越正式了。这很大程度要归咎于顺民们对于媒体的理解:“媒体就是应该弘扬主旋律,个人博客就是该考虑对和谐社会的不良影响”。根据顺民精神的指引下,简单阐述一下我的对于用词的原则。

其实刚才的例子已经描述了我使用名词的政策了。如果我想要中性的表达,我会使用被大部分人认为是中性的词语。如果我不想中性描述,同理,我也会使用大部分人认为非中性的词语。在中立的情况下,我有两个政策。第一是名从主人。现实中的主人所希望的称呼,而且的确在现实生活中使用这个名字,那么我通常也会使用同样的称呼。第二是使用最能反应实际情况的词。例如今天的西藏的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无论是主人喜欢的名字,还是现实,西藏都是一个自治区而不是国家;同理,我使用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或者台湾国

不过也有例外,例如译名。对于有中文名描述,可对象人物或者国家并不使用中文的,或者在文化上和中国没什么关系的,则使用最通用的中文名。所以虽然海参崴有俄文名,但考虑到用这里使用的语言是中文,阅读这篇文章的对象也大多中文为母语(之一),理所当然应该使用中文世界最熟知的名字。而对于首尔/汉城,由于对方属于中文文化圈,使用中文,而且特指了更改的对象是中文名称,那么应该使用首尔。

另外一个让我纠结了好久的例子是新西兰/纽西兰,虽然本地华人和香港,澳门社会更倾向于使用后者,我也习惯于后者,但根据最常用名的原则,包括我本人也来自内地,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采用中国大陆的译名。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故意的贬称或者褒称。这个就很容易说了,观点是我的,所以我的用词理所当然的反应了我的观点,除非我在写论文,那我会严格使用中性名词描述。当然,和写任何东西一样,观点要有论据支撑,所以这也反应了我认为文中表述的事实,或者以前某篇文章中的事实,能够作为我使用这些词的论据。所以这其实也遵守了反应现实的原则。不过差别在于反应的是我认为的事实,而这事实是否得到普遍认同,我不知道。例如“温影帝”这个词我就觉得能同时表达我的观点,和很好的反应了实际情况例如我觉得天朝忠君臣民的自大自狂是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所以我倾向于使用“我朝”而不是“我国”(这还有考虑到把真正的国家概念和现在的这个“国家”分开);我认为温家宝同志演技一流,所以特别是在谈论其演技时,会更倾向于使用“温影帝”而不是直呼其名讳。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还是尽量遵守了用词反应客观现实的原则,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否认这样的现实:

  • 包括影帝等九大法老的名讳在中国网络,特别是能够提供给你我发言的论坛上,本身已经成了敏感词,会遭到审查,变成***,甚至前段时间在Google.cn搜法老的姓都会被重置。虽然我们无法据此了解知道这些名字的主人希望我们怎么称呼,但直呼其本名肯定是不行的;
  • 在国外网站上大量使用“敏感词”很容易引起GFW的注意,接下来的后果参考第一条;
  • 党政不分;

希望已经阐述清楚了。至于为什么写这个,我知道这样的争论以后肯定还会有,朝廷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但毕竟影帝的影迷还是挺多的。

没有打对打错之分

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错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陈玉莲。被打了16分钟的陈玉莲至今还在住院,她说,公安方面的领导来医院道歉时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南京日报 via 163.com

当然,大部分看客是把这故事当冷笑话看的,这我可以理解,这事件就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看到的黑白红色革命片,片中偶尔会出现皇军和皇协军互打,皇协军把皇军打得抱头鼠窜的场面。导演为了体现红朝伟大,一般都把这种场景处理得非常喜剧化。官夫人被打事件也有着类似的喜剧感。但我不太能够理解的问题是,媒体是怎么选择“误打”这个词的?在国外那么多年我的中文也许退步了,所以如果我说错了,请大方指出我的错误。但“误”打这样的词语所暗示的是,至少就大众舆论而言,“打”这个行为本身是没有错的,这一次是因为打到官夫人了,所以“打错人了”。但既然有打错的时候,那么当然也就应该有“打对”了的时候。那什么时候才算是“打对”了?这事不能说太细。

作为官方,在不在乎这种逻辑问题并不重要,因为枪杆子在他们手里,就算国家机器明天在你头上撒泡尿,说你活该,凭你一己之力,是绝无法改变现实的,所以逻辑漏洞再怎么严重,现实意义也不是很大。但问题在于,这两天看新闻和媒体的反应,广大屁民能够真正读出这其中逻辑问题的,并不多,更多的是像是事不关己一样看热闹。反倒是地方媒体的写手更敢于指出这样的问题。

后来有消息说这位官夫人的确和访民有点联系,所以说便衣并没有“打错”。但如果仔细想想这件事,警察是打对了,还是打错了,其实并不重要。想象一下,假设陈玉莲的确是访民,就算她真有天大的冤屈,湖北警方会出来承认打错了吗?常识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而若她不是访民,官夫人的牌子也是正宗的,被“误打”的原因也就很容易理解了——陈玉莲虽然有官夫人的牌子,但却没有把这块牌子挂在脖子上,而至于打对打错,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全看情况而定。我相信很多海外华人对这一点深有体会,虽然大部分天朝屁民,特别是比沿海城市落后的内地城市,还是有“崇洋媚外”倾向,对代表着富裕和金钱的洋人有种种优待,但“假洋鬼子”却很难轻易享受到这些优待,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假洋鬼子没有那块牌子 —— 白皮肤蓝眼睛。

如果是一个官僚系统,共产党的人有这样的思想,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官僚们本身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这是他们赖以为生的基础。但对广大天朝子民来说,这种唯权力,金钱是从的思想却是一个相当危险的现象。这不仅仅是迈向丛林社会的关键一步,在道德层面上,这显现出无论我们平时怎么骂共产党,但在内心里,我们还是承认,甚至赞成我党的种种思想的。共产党法力再大再无边,教民也没也过天朝人口半数。但有了一个个的小而平凡的共产党员,我教今天才会如此的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