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最缺的东西

常识(common sense),或者说,合理的逻辑。

说起这个的原因是,今天我朝的另一个真理部,也就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一年一度的美国人权报告,回应美帝在其人权报告中对我朝的污蔑。我花了半个小时大概看了一遍,看后就一个感觉:美国好可怕,我们为什么还不赶快去解放被压迫的美国人民?

但我们都知道,天朝这份人权报告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去解放谁,毕竟习储君说话要算数,再说我朝还没有能力把革命输出到美国。作为对美帝“无端指责”的回应,这份报告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往“抹黑者”脸上抹黑,就能使“被抹黑者”清白。这有点像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老师批评一样,被批评的小朋友哭着喊着说,你看你看,某某某也一样,为什么就批评我。

既然这份报告是建立在这种荒谬逻辑上的,报告内容肯定也是如此。随便举两个文中的例子:

劳动者权利缺乏保障。美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

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美国人类发展报告》显示,14%的美国人(约4000万人)读写能力不足,看不懂报纸文章和物品说明手册。

总的来说,这份报告给我的感觉是一个二流大学生写的。这个学生在交论文期限前三天才开始动笔,没有足够时间,所以先预设观点和结论,然后再网上到处搜索数据,堆积在一起就算完工了(我们赶论文时不也如此?:))。而引用的内容几乎从不给出具体出处,而给出的网站来源,有些是商业网站,甚至还有打错字的地方——要是拿给我的讲师评分,最后多半都是不及格。事实上,如果能认真写这个题目,还是能写出一些东西来的,但就如我所说,这份报告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要帮美帝下被压迫的人民脱离苦海,这份报告和天朝很多外交语言一样,名义上是对外,但实际目的是给中国人看的(就像那著名的“伤害感情一说”,目的是要向自己的人民传达某种信息),所以也就无所谓了。而与此相比,美国的那份人权报告则并没有针对某一个国家。

换句话说,官方已经不好意思说自己的问题了,于是就把视线引向美帝,然后天朝子民自然而然得就忘掉了我们的问题:“看看,美国也一样,所以我们的问题也没什么好了不起的”。

我不想判断两个人权报告中的批评是否合理,因为这和我说的问题没一点关系。实话说我从来没有看过美国的人权报告,我觉得没那个必要,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们做好就行。所以请不要说我的“反动言论”是受了美帝影响。我所好奇的是,为什么一些同胞真的被官方的种种无赖逻辑所引导?“爱国心”作祟?美帝做什么都是坏蛋?还是真的就缺乏常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些人,包括官方,一方面试图做得很成熟,很正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一方面又对别人的话异常敏感,动不动就是伤害感情——这是精神分裂,还是心里有鬼?

但以前可绝不是这样的。就十年前,官方还会公开反驳美国人权报告中的“污蔑”,至少还有点底气,例如下面这条:

美国指责中国不尊重“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但是,美国是世界大国中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最少的国家,迄今只加入了1 5 个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而中国则加入了1 7 个。美国应先看看自己国内的人权问题。

看看,俺比你多,俺比你好!哈哈。

这样看的话,天朝的确进步了,至少在外交文件的荒谬程度上。

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25/02/2009)

虽然92a的生效时间被拖后的一个月,但这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总理当时给出的前提是,一个月后如果ISPs和相关权利人对该法案的具体实施方式仍然没有共识,那么92A将会被停止实行。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TCF正在撰写和征求公众意见的code of pratice。我寄出了我的意见书,如果你真的关心此事,我想你也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我的简要如下:

  • 下载文件就算有版权,也不一定违法;
  • 下载文件的方式(例如BT),本身也不违法;
  • 权益人不能同时是法官;
  • ISP不应涉入整个调解过程;
  • 在司法程序证明用户有罪之前,用户是清白的,疑罪从无而不是“指责即有罪”,用户不应证明自己的清白。

事实上这些担忧是非常必要的。根据Computerworld获得的一份来自RIANZ(新西兰唱片业协会)的内部信件,他们正在争取,在我看来,一些十分荒谬的权利:

RIANZ instead wants users to be required to provide sufficient evidence as to why they believe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didn’t occur via the internet account in question and/or why there is n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the file being downloaded.

要用户自证自己清白是违反疑罪从无这一条司法基本原则的,这一条决不能被通过。

RIANZ opposes having to pay for processing copyright infringement notices and indemnifying ISPs for any costs and liabilities.

真是想得美,这和别人免费下载你的唱片有什么区别,你不愿意为别人免费干活,提供免费音乐下载;别人就应该为你白打工。

RIANZ does not want the notices sent out to users accused of infringement to include evidence that would be admissible in court.

这个就更严重了,可以随意指责别人就算了,指责了别人还不愿意提出证据——唱片业的这些人究竟想要有多么霸道?我现在真正发自内心的觉得,我称RIAA,再加上RIANZ这种组织为版权恐怖组织一点也不夸张。

92A可以通过,也必须保护版权,但我觉得上面的例子已经不能再明显,我们绝不能让版权恐怖份子主宰一切,因此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就非常重要。工党提议让独立的调解庭来解决用户和版权持有者之间的争论,这个主意应该不错,但应该保证其不受商业干扰,法律也应该有更多细节,调解庭的调解才会有法律依据。

现在重点还是TCF的那份Code of Pactice,如果你有能力,真的关心此事,应该提交自己的意见书。

最近的议会动向

很久没说说这个了。主要是那些在议会内失势的人快要走了。

第一个是绿党的Jeanette Fitzsimons,在担任了14年党魁,从金发干到白发之后,终于要退休了。我知道很多人华人不喜欢绿党,但Jeanette Fitzsimons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议员。原因很简单,她打内心里相信自己党派的信念,无论是在自己的生活中,还是议会中,无论是想法还是作为都始终如一。与此相比,大党里存在着不少政治BIAOZI,华人也有。他们没有自己的政治理念,也不会想着给选民服务,就像某个人在进入议会前的想法一样,“哪个党派给我排的名次高我就跟谁”。

在绿党中,真正最关心环境问题的就是Jeanette Fitzsimons了。作为一个以环境保护为纲的政党,绿党推出了很多有极大争议性,而且又和环境保护无关的法案,最著名的就是那个反掌罚法案。但这些法案没有一个是Jeanette Fitzsimons提出的,都是党内议员的个人提案。她的辞职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据说她曾经有过一个愿望,要在退休之前捞个部长职位,现在看来也不行了。

她辞去党魁之后仍然会作为议员继续留在议会,直到下届大选;不过新党魁需要在5月还是6月的“全国代表大会”中选出。根据绿党的党章,两个党魁中必须要一男一女,也就是说,新的女党魁最有可能在现有的女绿党议员中选出。绿党的女议员中除了Jeanette Fitzsimons,还有下面四个

  • Sue Bradford
  • Sue Kedgley
  • Metiria Turei
  • Catherine Delahunty

最有可能的两个人选是在Sue Bradford和Metiria Turei之间。另外一个Sue没啥野心,而Catherine Delahunty是新人,还需要锻炼。这样给绿党造成了问题。可能的两个候选人,一个是反掌罚法案的提出者,另一个Metiria Turei也比前任极端。

在毛利党之前,绿党是议会中唯一一个不依靠党魁个人魅力获得选票的小政党,其基本盘已经有好几届保持在5%,雷打不动。但如果要发展,迟早都要拓宽票仓,上届选举中的得票增加,就得益于从工党逃离的选票。如果新上任的党魁把绿党带得更左,不仅不会发展,还可能损失选票。

如果非要选一个,Metiria Turei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人选。

第二个就是前副总理和财政部长Michael Cullen了,他极有可能会在5月底政府公布财政预算前离开议会。反对派常常称他宣传他大学的历史老师,一点不懂经济,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的宣传中都故意隐瞒了他是“经济”历史讲师这一点。任上最值得一提的作为就是有着“The Cullen fund”之称的新西兰养老基金,也是遭受很多批评的一个基金。不过虽然右翼不愿意承认,但老实说,Michael Cullen在任上时这个基金运转还是不错的,最近出了问题,但最近谁没有出问题?

他是和Helen Clark同一届进入议会的,是议会中至今资历最深的议员(Father of the House)。不过给人感觉是个比较平庸的人,没啥值得纪念的。

第三个是前总理Helen Clark了。自从从大选失利之后就辞去了党魁,转任工党外交事务发言人,不再是前排议员。但让她的才能在议会后排席位中坐三年的确是个浪费,再说任何人从老大身份跌倒了一般人,感觉都会很不适应:)最近也有消息说她在竞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总干事,政府给予了全力支持

但她的辞职会对工党造成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她是Mt Albert选区议员,一旦她离开议会,该选区就需要补选议员,至于工党能不能继续赢取这个议席,还真不好说,要看Helen离开的时机。虽然这个选区从没离开过工党的手掌心,而Helen Clark在前20多年通常都是以巨大优势连任自己的席位——但那和个人魅力有着不可或缺的关系。而现在国家党新政府仍然处于蜜月期中,不知道何时才结束,而根据最近的民调,国家党的支持率甚至高出工党一倍

如果Helen Clark的时机未选好,或者工党派了一个一般的人物来竞选,工党丢失这个安全议席的机会相当之大。更别说国家党也会尽全力争取这个议席,因为如果在补选中取得胜利,国家党在议会中会增加一个席位。

现任总干事凯末尔·德尔维什(Kemal Derviş)的任期将会在今年8月份结束。如果Helen Clark在这个时间段离开,要工党在这个时间段赢得Mt Albert席位,可能会有点困难。

GCD员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Goo Goo Gai Pan, Season 16 of The Simpsons
"Goo Goo Gai Pan", Season 16 of The Simpsons

几天前的新闻了,我想大多数人也应该已经看到过云南省委真理部副部长伍皓的优秀发言。但最近似乎没啥好说的,因此我今天又仔细看了一次那个访谈

伍皓:以前我们面对这种公共舆论事件时,我们更多的,或者是常规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第一,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拖。有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网友的言论是东说西说,对网友的言论可以拖,碰到新的新闻点又转移了,这是一个策略。这是很多地方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
第二,。我们宣传部门还拥有一定的指挥媒体权利,我们可以让所有的媒体都收声
第三,。我们把网上不利的,或者是负面的言论见一条一条删掉,这也是一种做法
第四,。这个做法是更好的做法,因为这是司法案件,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地等司法部门调查,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来。要把这个案子办完是比较漫长的一个时间,到那个时候公众的知情权无法满足。

我看到这话的第一感觉就是标题中那句话。不仅如此,这也是迄今为止,我看到的对真理部宣传控制手法的最好概括:拖、堵、删、等,这四字诀真是精炼又准确,比那些没文化的反动分子说得要好多了,不愧是内部人士。

但为什么伍皓同志敢这样暴露国家机密?如果你了解“共产党员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这句话的来源,你应该后面其实还有半句:“……但今天我不讲”,也就是说,以李总理为代表的大多数GCD员只有在对自己和D国有利,至少无害的时候,才会暴露自己的观点。因此伍皓党员的这种直白并不是一种好现象——他真正透露的消息是,真理部的手段要大升级了。

最明显的一个新手段是把五毛党运用到现实中。在网上用五毛党冒充和误导民意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而这次的躲猫猫,或者瞎子摸鱼事件则是标志着五毛党的公开化和向现实生活的侵入。几个被当地宣传部门所“选中”参与调查团的“网民”,或多或少都有不同寻常的背景,很多人本身就从事媒体业。就算他们不是五毛党,也只是故意安排,换了一个名字的媒体采访团而已。

五毛党向现实中侵入的案例不止这一个。反低俗运动中那些“义愤填膺”的“网民代表”也被人发现有“双重身份“,也证明了真理部的这种手段绝不是个例。

按照官话来说,新手段对应的是新形势,那这个新形势是什么?五美分党太多?官方的解释是: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接受《春城晚报》记者专访,对于这次大胆的尝试,伍皓认为目的在于尊重网民知情权。既然网民有了解探知的愿望,我们应该满足他们的知情权。

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方式绝不止让他们组成“调查团”这一种。媒体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或者一个透明的司法程序都能够很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不一定要用这种民间调查。所以真理部副部长这种说法其实间接证实了一个事实:民众无法从其他渠道满足知情权。

而这种“调查团”的方式,一没有法律基础,例如在这次事件中什么权利都没有,要见一见当事人都被拒绝,他们看到的东西可能还没媒体多;二,调查团直接受制于当地宣传部门,人也是宣传部门选出来的,因此这次选出一个记者团,一点也不奇怪。所以我很难不得出这个让人不安的结论:这种所谓的创新,其实就是把五毛党从网络上搬到现实中的创新,全方面的冒充和搪塞民意,从未把所谓民众的“知情权”放在眼里——一个简单的例子,网民早就想探知官员收入了,他们满足了吗?

至于把五毛党搬进现实中有什么好处:

今后凡有重大事件发生,都会组成由网民和普通群众参与的网友调查委员会,增加重大事件调查的公信度。

这和创造五毛党背后的逻辑其实是一样的,控制不了民意,那可以去冒充民意。我一直不认为这是一种健康的管理方式,因为你虽然可以冒充民意,但真正的民意依然在那里,只是被掩盖,等待着更强大的爆发而已。自己骗自己的后果无非是让后果更严重。

别忘了俯卧撑事件也是在云南发生的,再笨的人,出了两次大事都应该能想出对策了,只是这也太缺乏新意了(见下文评论,俯卧撑在贵州)。不过往好处想……试图冒充民意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很难控制现实中的民意,特别是非网民人群的民意了。

又一个问题

中国媒体,特别是东方“纽约时报”(哈哈)环球时报在转述国外媒体的报道时,很常用的一个短语是“X国媒体承认我朝强大无比/诬称我朝又干了什么坏事”。我一直觉得这种表述是有问题的,这是一个常识,媒体在自己的新闻报道中不会公开发表自身的观点(当然,新闻报道的倾向性那是另外回事),不会说“本媒体记者认为……”这样的句子。绝大部分被转述的“外国媒体”,你真正去查原文之后会发现,其实是那些媒体采访了某某专家,或者大学教授,然后再转述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只是到了中国之后就变成那些媒体本身的观点了。

当然你可以说这些媒体所转述的观点就是媒体的观点,不过这并不一定。有些时候媒体只提供了一个正反观点交锋的平台,在同一篇文章或者报纸内刊登不同观点。例如我以前就提到过一个案例,同时刊登的两篇不同观点评论,结果被中国媒体取了自己喜欢的那篇,然后冠以“外国媒体社论”之名。

至于这为什么……我不想发表观点,实际上是我还没有想好该怎么说:)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