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25/02/2009)

虽然92a的生效时间被拖后的一个月,但这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总理当时给出的前提是,一个月后如果ISPs和相关权利人对该法案的具体实施方式仍然没有共识,那么92A将会被停止实行。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TCF正在撰写和征求公众意见的code of pratice。我寄出了我的意见书,如果你真的关心此事,我想你也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我的简要如下:

  • 下载文件就算有版权,也不一定违法;
  • 下载文件的方式(例如BT),本身也不违法;
  • 权益人不能同时是法官;
  • ISP不应涉入整个调解过程;
  • 在司法程序证明用户有罪之前,用户是清白的,疑罪从无而不是“指责即有罪”,用户不应证明自己的清白。

事实上这些担忧是非常必要的。根据Computerworld获得的一份来自RIANZ(新西兰唱片业协会)的内部信件,他们正在争取,在我看来,一些十分荒谬的权利:

RIANZ instead wants users to be required to provide sufficient evidence as to why they believe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didn’t occur via the internet account in question and/or why there is n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the file being downloaded.

要用户自证自己清白是违反疑罪从无这一条司法基本原则的,这一条决不能被通过。

RIANZ opposes having to pay for processing copyright infringement notices and indemnifying ISPs for any costs and liabilities.

真是想得美,这和别人免费下载你的唱片有什么区别,你不愿意为别人免费干活,提供免费音乐下载;别人就应该为你白打工。

RIANZ does not want the notices sent out to users accused of infringement to include evidence that would be admissible in court.

这个就更严重了,可以随意指责别人就算了,指责了别人还不愿意提出证据——唱片业的这些人究竟想要有多么霸道?我现在真正发自内心的觉得,我称RIAA,再加上RIANZ这种组织为版权恐怖组织一点也不夸张。

92A可以通过,也必须保护版权,但我觉得上面的例子已经不能再明显,我们绝不能让版权恐怖份子主宰一切,因此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就非常重要。工党提议让独立的调解庭来解决用户和版权持有者之间的争论,这个主意应该不错,但应该保证其不受商业干扰,法律也应该有更多细节,调解庭的调解才会有法律依据。

现在重点还是TCF的那份Code of Pactice,如果你有能力,真的关心此事,应该提交自己的意见书。

进化论

The Missing Link (The Simpsons, season 17, The Monkey Suit)
The Missing Link (The Simpsons, season 17, "The Monkey Suit")

我不喜欢谈论这种敏感话题,特别是这种激怒了别人要拼命的话题。我原本想说的是进化论,不过说着说着就跑到宗教上了:(

前段时间的2月12日是达尔文诞生两百周年纪念日,全球的科学界都有庆祝活动,各大媒体也有相关的文章。我个人比较同意纽约时报的这一篇:Darwinism Must Die So That Evolution May Live

Charles Darwin didn’t invent a belief system. He had an idea, not an ideology. The idea spawned a discipline, not disciples. He spent 20-plus years amassing and assessing the evidence and implications of similar, yet differing, creatures separated in time (fossils) or in space (islands). That’s science.

科学的本质无非就是不断的怀疑和进步。科学在任何一个时代,和宗教一样,都有其局限性,但科学有着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新发现会打破以前看上去符合实验结果的理论,产生新的理论。达尔文作为一名两百年前的人物,为那个时代的科学做出的无可争议的贡献。但现在可是两百年后了?

进化论不等于Darwinism,就如原文所说,达尔文提出的是一个观点,不是一种“达尔文主义”,更不是一种信仰系统。很多和进化息息相关的学科,遗传学,DNA等等都是在达尔文之后才出现的,神化达尔文无疑抹杀掉了后来人的功绩。科学允许怀疑,允许不同的意见——那是前进的源动力,而神化一个人物,只能让科学更接近于“科学教”——如果你想知道科学教是什么,方舟子是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我也可以理解神化达尔文的部分动机——抛开他当时受到的不公待遇不说,整个科学领域在工业化之前所受到的待遇也可以解释为神化的原因——被压迫久了,现在我是老大了,当然要反抗一下。就像两个人争论一样,本来观点相近,但一旦给他们分个左右,他们将会变得非常极端,因为他们有了自己的“side”,而和自己不属一类的人都是异类。

科学和宗教的争议也无非如此,但实际上他们的差异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大: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求真。唯一的区别是,科学,科学方法讨论的是我们可以观察,体验到的世界,而神学更专注于我们看不到的世界。冲突真的那么大吗?不见得。两者讨论的就是不同的话题。

而进化论的问题不是在于它的不完整性,进化论至今还有不能解释的东西,但科学就是如此,有一些理论听上去很荒唐甚至不可思议,但这理论的确是符合观察结果的。进化论的问题在于,它的产生严重威胁了另一方的基础——圣经开篇第一章就是上帝造人,这对一些只信一教的人来说,显然是不可忍受的。

但就如上文所述,科学和神学所探索的领域几乎完全不重叠。我的观点是,科学是科学,宗教是宗教,两者完全分开,没有人在教堂里教授进化论,同样的,我也不希望任何老师被强迫,要求他们在课堂上教授创造论。

但比较好笑的是,虽然一些人对对方不屑一顾,但对方有时候又不可或缺。刚刚看完了Religulous,里面有个试图感化同性恋的人为了证明同性恋不是天生,说“迄今为止都没有找到控制同性恋的DNA”。先不论是否有同性恋DNA的存在,但他这句话本身就承认了不少进化论事实,例如遗传的影响力,也就是进化的具体工作方式。

先放在这里,以后有空在说。坏习惯又犯了:)

如果你对我的信仰感兴趣,我并不介意公开。我不是无神论者,但我也不知道是否有神存在——我是一名快乐的不可知论者。有句话不是说么,有些事知道得越少越好,活得也就越开心。我也有一本圣经,也坚持看过,不过看到“张三生了李四,李四生了王五”那一长段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兴趣把旧约看完了。从现实角度来看,宗教输在了这一点上面,“某某某生了某某某,活了多少岁”在历史上也许很重要,但在上个世纪中,宗教很明显的和现实开始脱节,现在在追赶,但还需要一段时间。再此之前,我想没有人成功“转化”我。

Google: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危险的世界
危险的世界

今天凌晨在写论文查资料,突然就变成如此了。这个世界的恶意软件真多啊。

点击上图有珍藏版大图,事故详情见此。官方的解释是,Google更新恶意网站名单时,不小心把’ / ‘这个符号也包括在判断范围内,也就是说,每个网站都是合资格的“危险网站”。

哈勃望远镜投票

作为国际天文年活动的一个部分,也是为了纪念伽利略在400年前首次用望远镜对准太空,NASA正在进行一项全民投票,让人们来决定哈勃望远镜的下一个观测目标是哪里。不过有点可惜的是,好像不能自己提名,只能投NASA所提供的6个选项。

看了几个选项,我的建议是投NGC 6634一票。其他那几个候选的星系好像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而NGC 6634是恒星形成区域,就观赏价值来说,这个应该是最高的:)。其他的什么两个星系相撞,其实已经有类似的图片存在,这回这个好像没啥特别的。

我记得很久以前也搞过一次类似的活动。我不记得时间,但我记得当时的结果,选出了马首星云,是最为人所熟知的星云之一。当时所拍出的照片在这里

关于 … 空中客车

先要声明,我在这方面的知识并不多。我的航空知识大部分来源于国家地理的空难纪录系列Mayday,因此看着玩就行了,要当真之前,还是先请参考专业人士。

你可能还记得新西兰航空在法国摔的那架飞机——严格来说,因为那架飞机没有正式从租借方交会新西兰航空,事故飞机当时使用的是德国XL Airways的航班号。昨天的新闻说,事故原因可能是引擎的动力不稳,正在降落时引擎突然自己开始加力,使得飞机不可控制的向上冲,导致攻角过大直到坠毁。

空客和波音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空客更倾向于依靠电脑控制飞机,而不是人工。电脑是否更可靠?我想是的,但电脑会不会出错——电脑是人造的,说它永不出错,似乎有点困难。

包括新西兰航空的这次事故,空客最近的几次事故和故障看上去似乎都和飞行控制方面有关:

我还记得去年还有一次突然降下氧气罩的事件,具体是哪个航空的公司的我忘了:(

澳航那次的事故和新西兰航空有些类似,虽然方向相反。澳航的那架飞机突然下降的原因,初步调查是电脑从组件那里读到了错误的资料,以为飞机攻角过高,而开始自动控制飞机极速向下。还是同一航班,在12月时又有一次一样的事故,但由于机组有经验,没有造成极速下坠。

不过新航运气就没那么好了,无论当时机上是什么问题,一旦失速,飞行员是无论如何也救不回来的——因为事故发生时,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没法用高度换速度。

至于在纽约迫降的那架全美航空班机,就现在来看,可能和飞机无关,而是鸟击。

空客的电脑,或者是供电有没有问题?我不是专家,就不下结论了,仅供参考……不过空客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安全的,如果要我坐,我应该不会太担心。

关于 … 2008版权法修正案92A条款

新西兰本地有一条争议性相当大的法律就要在下个月生效了。去年初的Copyright Act(版权法)增加了section 92A,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

92A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have policy for terminating accounts of repeat infringers

“(1)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adopt and reasonably implement a policy that provides for termination, in appropriate circumstances, of the account with tha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of a repeat infringer.

“(2) In subsection (1), repeat infringer means a person who repeatedly infringes the copyright in a work by using 1 or more of the Internet services of the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to do restricted act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copyright owner.

其实92a – c和后面那几条都有些关系,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在这里看PDF全文

我有点懒,就不翻译了。我以前就简单说过版权法的这个修正案,简单来说这和欧美国家在讨论的三振出局政策有些类似,但92A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振出局,只是要求ISP要有一些方法和规定,掐断屡次进行盗版活动的用户的网络链接。如果你是爱下载BT的留学生之类的人物,我认为你暂时还没有理由感到恐惧。Section 92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其用词十分的模糊,并没有对具体操作手段做出规定。我想还需要让这几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运行一段时间,才能看出真正影响。

不过你愿意实行你的民主权利,抗议,给地区议员写信,还是干嘛,这里有很详细的指导

我虽然是个“年轻人”,但我自认为我还是非常尊重版权的。从这个blog里你就应该能看出来这一点。我几乎不全文转载他人的文章,转载的也是属于在网上流传已久,原作者不可考的内容;其他需要转载的内容,我通常使用摘要+链接的方法,以使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版权是鼓励人们创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机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至于在版权上的冲突,我个人的感觉是,很多人像我一样尊重版权,但版权的存在要求各方都要尊重相应的法律,并且互相尊重对方——那些版权拥有者天天吵着我们尊重他们,但他们从来就没有尊重过我的感受和权利。

熟悉我blog的人应该知道,我常常称MPAA或者RIAA这些组织为“版权恐怖份子”。他们对很多作品有版权是没错,我也尊重他们的权利。但这些版权组织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毫无意义的去骚扰,恐吓一般民众,侵入他们的生活。随便举几个案例:【1】【2】【3】

版权恐怖份子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妖魔化p2p。p2p本身是并不违法的,但因为绝大部分盗版都是在p2p network上进行的,因此他们从不介意大肆攻击这种合理的网络分享方式。ISPs也跟着版权恐怖份子吆喝,因为切断P2P网络对他们也是有好处的。但当版权恐怖份子跟进一步,要求ISP检测盗版时,两方就不高兴了,因为那要花很多钱

版权恐怖份子自称尊重法律,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从不会告诉你,就算你下载的是版权内容,在很多情况下,那也是并不违法的。在很多国家(我并没研究新西兰是否也如此),如果你已经拥有正版CD,在网上下载一份副本是合法的。如果你在网上下载一部电视剧,只要你通过当地的电视台也能看到这部电视剧,那也是没什么法律问题的——下载和通过电视录下来有什么区别?在很多情况下,盗版违法之处在于传播这种行为,而不是复制或者下载。

回到新版权法的问题。92A最大的疑虑就在于:如何监查谁在下载,查出谁在下载了版权内容,又如何判断他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不认为新西兰的任何一家ISP会花大本钱去主动检测自己用户的P2P流量——没那个闲钱,也没那个必要。版权恐怖份子爱财如命,通常也不会赞助ISP去搞这些东西。因此最可能的方法,就是通过P2P Network辨认来自新西兰的IP了,简单又廉价。但前面已经说了,只是发现你在p2p中下载版权内容,并不意味着你就是铁板钉钉的坏人——也许只是你电脑里的木马在上传/下载资料。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通过确实证据证明你的下载是违法行为之前,不应该有人有权通过任何方式惩罚你。

但你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花大钱确定你有罪,然后再断你网吗?

这就是92A的问题。这条法律的未来取决于版权恐怖份子手中,如果他们用该条款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人会有意见。但很遗憾,根据他们过去的行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很多版权恐怖份子会利用这一条骚扰一般民众。

国际天文年

国际天文年
国际天文年

还是没啥新闻,说说这个。

把2009年设为国际天文年的一个纪念意义在于,400年前,伽利略使用了一架小型望远镜(401年前发明的:)),第一次对太空进行了细致的观察。人类第一次看到了月球上的环形山,木星的伽利略卫星……等一系列前所未见的物体。

推行这个国际天文年的一个重要意义,我认为,在于,未来100年如果科技进步速度加快,将会是人类历史上的另一个地理大发现时期。也就是在400年前左右,天文学的普及使得在海上所航行的船只在茫茫的大海中知道自己航行的方向,直接帮助了地理大发现时期的探险。而在今天,地球之外的空间就是我们未来航海的目标——我们对外界,特别是太阳系外的知识基本上还是0。旅行者一号已经飞过了塞德娜的轨道,成为了旅行最远的人造物体,但那花了30多年的时间,人类可没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等待。

有首名叫《星星点灯》的歌,里面有一句歌词,大概是“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了”,意指现代社会的光污染使得城市的夜空就如白天一样光亮,而天上的星星都“消失”了。我们中的很多人,再也没有在夜晚仰望星空的习惯了。这其中的原因不仅仅是光污染,至少我认为,满天繁星的“去神明化”才是真正的原因。在科学知识普及的今天,那些星星不再有浪漫的传说和含义,而其现实意义又和绝大部分人的生活太遥远——在一个十分注重现实的社会,谁会去管多少光年外正在发生的事情?

天文学无论是从理论还是观测方面,都是一门十分高深的学问,但你并不需要这些知识才能享受天文所带来的乐趣:我的物理知识基本上就是鸭蛋。但很遗憾,我周围找不到一个有天文爱好的人,哪怕连认识几个星座的人都可以算进来。

我把我大学中两个自由选修课的其中一个给了天文。那个课有三个讲课的教授,但他们都无一例外的赞美了选修他们课的学生——倒不是因为选的是他们的课,其中一位教授说,“你选修天文这个事实告诉了我,要么你愚蠢至极,选了这么一个需要大量计算的科目(洋人的数学都很差),要么你是真心的想来上这个课,发自内心的想知道我们这个世界之外的那个世界,有比一般人更远的眼光。”

我非常同意。如果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告诉我他的兴趣包括天文,那么他给我的印象将会比一般人高,除了上面的原因之外,这告诉我这个人不太可能是一个自大狂妄的人,因为真正向外看的人通常都能明白知道自己的渺小。

所以当你有任何烦恼,或者闲得无聊的时候,不妨关心一下我们这个世界之外正在发生的事情,很简单,不需要你搞明白霍金的那些理论,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抬起自己的头(当然,如果你的天空上能找到星星)。你也不需要一个专业级的天文望远镜,一个简单的双筒望远镜就意味着你拥有了比16-17世纪以前所有天文学家更好的器材。

至于在新西兰,因为不是那么发达,在像奥克兰这样的大城市都能看到主要星座;另外我试过,任何一个稍微长焦一点的镜头,加上一个三脚架,已经足够拍出大部分星座和一些比较亮的星云的模糊轮廓,例如M42

如果你订阅了我的文摘,你应该已经发现我常常分享一些天文方面的最新图片和消息。另外今年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我可能会选择翻译一些有意思的图片的消息,放在这个blog——感谢万恶的美帝国主义,NASA公开的绝大部分内容均没有版权,属于公有领域,因此我们可以自由使用。

关于 … 登月造假

提起太空探索,就会有很多阴谋论者称阿波罗计划并没有发生过,美国人欺骗了全世界。

我相信很多人已经听说过这些阴谋论者的证据了,例如国旗不应该飘起来,哈勃望远镜应该可以看到登月之类的。其实这些东西都有合理解释的。

今天听人提起这个话题。我想说一个信息,不过不参与判断阿波罗计划是否存在。

我听奥克兰大学物理系一名教授(当然,我本身对物理一窍不通)说过,阿波罗计划后面几次登月,宇航员断断续续放了几面反射镜在月球表面,以供地球地面激光测距。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也有一面这样的镜子,是用无人飞船送上去的。

这位教授(也包括来自全球各地的科研者),在美国搞研究的时候,不止一次的利用过这几面镜子。另外据俄罗斯同行讲,俄罗斯人的那面镜子也在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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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证实阿波罗计划是否存在,很简单,中国赶在美国之前上月球。阿波罗计划每次登月都留下了纪念碑,还有各种各样的登月车,艺术品。去看看这些东西是否存在就知道了。

两则 … 和天文有关的消息

我们小时候被教育的是,只有地球上有水,所以只有这里有生命。不过近几年来对各行星和其卫星的光谱分析可以看到,其实很多地方都可能有水,无论是固态的还是气态的。

但来自NASA的新闻有些不一样。我们以前只能通过分析,观察得出某个地方有,或者没有水的证据。这一次凤凰号通过实地研究,用实际的证据,证明了火星上有水

这自然而然的就把人们引向了地外生命这个问题。这东西在真正找到一个之前,是没法证明的;但就我个人认为,是肯定有的,不然上帝实在是太浪费空间了——浩瀚的宇宙,难道真的只有我们?

不过地外生命可能并不比我们高级,也许只是单细胞生物。

但是火星的环境,可能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也无法生存。如果我们真的能在太阳系内找到生命,这个地方会是哪里?我投土卫二Enceladus一票,木星的那几颗冰月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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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件事就是今天在中国的日全食了,虽然日全食只在甘肃和新疆等地能观察到,全国基本上都能看到某种程度的日食。至于成因之类的科普我就不说了。

在这个世界还没有人造卫星,望远镜的时候,日全食是观测太阳的最好机会,当太阳被完全遮挡住时,平时被太阳光给掩盖住的日冕和日珥等现象才清晰可见。今天虽然有望远镜和人造卫星了,但在直接观察太阳时,用的还是同样的一招,把整个球体蒙掉。

日全食是日月食中最罕见的现象,如果我的记性还好的话,我记得大约每300年左右才会在同一个地方发生日全食,所以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见过一次日全食:(日偏食到是见过。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我可以站在月球上看日全食:)月球上的日全食就是地球的月全食,发生的几率要高得多。

如果你感兴趣的话,NASA把未来将要发生日全食的地点,时间早计算好了,整个列表,包括历史上的日全食,可以在这里看到。

中国大,机会比较多,明年7月22日长江沿岸城市和成都等都能看见日全食(的确如此,日全食轨迹基本上和长江吻合)。至于新西兰……未来二十年看上去还没有希望。

3G iPhone售价公布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卖3G iphone的国家,新西兰沃达丰(Vodafone New Zealand)在今天上午10时公布了iphone的资费标准。

可以说是相当恐怖。下面的单位除非特别声明,都是纽币。根据现在的汇率,一纽币大约兑换0.75美元,或5.1人民币。

如果是解锁版的iphone,8GB需要$979(约$736美元),16GB需要$1129(约$846美元)。

on Plan的iphone就更恐怖了。总共有三个plan,最低价格每月$80,最高每月$250。每个plan必须签约24个月,12个月之后可以花大概$150左右的价钱逃跑。详情如下:

Plan iPhone 250 iPhone 500 iPhone 1GB
每月价格 $80 $130 $250
通话时间 120 250 600
短信数量 600 600 600
3G流量 250 MB 500 MB 1 GB
超量费用
通话时间/每分钟 $0.69 $0.55 $0.53
短信/每条 $0.20 $0.20 $0.20
3G/每兆 $0.10 $0.10 $0.03
iPhone (机器价格)
8GB iPhone $549 $449 $199
16GB iPhone $699 $599 $349

如果你想买到最便宜的iPhone,每月你得付出$250。

不过让人稍微喘口气的是,你如果已经有vodafone其他Plan,你可以不转到上面的iphone Plan。但前提是你必须签约mobile broadband(手机宽带)。500MB流量每月是$29.95,1GB流量$49.95。

根据用户拥有的Plan,购买iPhone时也能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优惠。具体的表格在这里。如果你来自新西兰以外的地方,我可以说,优惠不比上面的iPhone Plan多。

很多人原来预计的8G iphone价格在最低的on Account Plan应该是$400,单卖$800左右。结果没想到那么贵。请忽略我以前号召抛售诺基亚股票的blog吧,这个价格看上去实在是没什么竞争力。

新西兰iphone的官方网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