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关系法》正式生效

以前提到过Employment Relations Act,这具体是什么东西就不再重述了。

这是一个非常能表现国家党本色——老板的政党的法律。最近的Job Summit也一样,看上去是在讨论如何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可我看一堆白人老板在那里讨论,看上去更像是在讨论怎么保留他们的巨额薪资。别忘了,他们就是导致经济危机的元凶。对国家党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publicity stunt,没人相信这种讨论会取得什么成果。

我同意对员工有一个适用期限,对双方都有好处。但90天太长了,30天足矣。我真正不满意的是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没有理由的被开掉——在这种情况下,你敢拒绝无薪加班吗?你敢不带病上班吗?这对那些不良雇主可以说是开了一扇大门。如果你正在找工作,我的建议是,多考虑大公司。如果是小公司的话,拒绝签署包含有九十天试用期的工作合同,至少也应该争取把试用期降到30天,这是我觉得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

当然,如果你没有选择的时候,那还是吃饭问题要紧——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资本家喜欢经济低迷的原因,随意开掉不需要的,然后压榨剩下的。

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25/02/2009)

虽然92a的生效时间被拖后的一个月,但这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总理当时给出的前提是,一个月后如果ISPs和相关权利人对该法案的具体实施方式仍然没有共识,那么92A将会被停止实行。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TCF正在撰写和征求公众意见的code of pratice。我寄出了我的意见书,如果你真的关心此事,我想你也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我的简要如下:

  • 下载文件就算有版权,也不一定违法;
  • 下载文件的方式(例如BT),本身也不违法;
  • 权益人不能同时是法官;
  • ISP不应涉入整个调解过程;
  • 在司法程序证明用户有罪之前,用户是清白的,疑罪从无而不是“指责即有罪”,用户不应证明自己的清白。

事实上这些担忧是非常必要的。根据Computerworld获得的一份来自RIANZ(新西兰唱片业协会)的内部信件,他们正在争取,在我看来,一些十分荒谬的权利:

RIANZ instead wants users to be required to provide sufficient evidence as to why they believe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didn’t occur via the internet account in question and/or why there is n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the file being downloaded.

要用户自证自己清白是违反疑罪从无这一条司法基本原则的,这一条决不能被通过。

RIANZ opposes having to pay for processing copyright infringement notices and indemnifying ISPs for any costs and liabilities.

真是想得美,这和别人免费下载你的唱片有什么区别,你不愿意为别人免费干活,提供免费音乐下载;别人就应该为你白打工。

RIANZ does not want the notices sent out to users accused of infringement to include evidence that would be admissible in court.

这个就更严重了,可以随意指责别人就算了,指责了别人还不愿意提出证据——唱片业的这些人究竟想要有多么霸道?我现在真正发自内心的觉得,我称RIAA,再加上RIANZ这种组织为版权恐怖组织一点也不夸张。

92A可以通过,也必须保护版权,但我觉得上面的例子已经不能再明显,我们绝不能让版权恐怖份子主宰一切,因此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就非常重要。工党提议让独立的调解庭来解决用户和版权持有者之间的争论,这个主意应该不错,但应该保证其不受商业干扰,法律也应该有更多细节,调解庭的调解才会有法律依据。

现在重点还是TCF的那份Code of Pactice,如果你有能力,真的关心此事,应该提交自己的意见书。

最新消息:新西兰版权法92A – 暂时胜利了

富有争议性的新西兰新版权法section 92A被宣布推迟了——在今天下午的内阁会议之后,总理宣布将会把法案的实行时间从原定的2月28日推迟到3月27日。而且如果那个时候各方还是没有达成共识,那么92A将会被终止(suspend)

今天也是New Zealand Internet Blackout抗议的最后一天,我关注的几乎所有本地blog今天都参与了抗议。掐断了访客对自己网站的链接,任何访问都会重定向到有下面这个声明的页面:

protest against s92a, how sites looked like this morning(click for full image, coypright:cc-by Creative Foundation).
(点击看全图,cc-by, 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

我所订阅的blog观点可以说是从极左到极右都有,他们平时几乎没有两个人会同意同一件事情,但在最近的这次互联网风波中,他们有了罕见的共识。这不仅仅是互联网的力量:)也表明了92A有多么的不受欢迎。

网络抗议的主要组织者,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对政府决定推迟S92A表示高兴,并且说,这次抗议展示了,互联网上的运动也能够改变我们的现实世界

虽然S92A是原工党政府通过的,但国家党是逃不了干系的,在法案审查时,代表国家党的Christopher Finlayson表示了强烈支持,甚至有以下言论:

The Minister [Judith Tizard] knows, and I certainly know, that we have all had approaches from various commercial entities …

真的是资本家的代言人啊。

所谓阿Q

一、卫生部专家称贪官命短:人越腐败,死得越快:

卫生部专家称,心理压力是百病之源,76%的疾病是情绪性疾病。他指出,凡是贪官心理压力都很大,贪官之所以易患病或短命,是其心中的贪欲及由之而来的压力所导致的。洪昭光指出,病由心生,心理压力是百病之源,76%的疾病是情绪性疾病。他列举了贪官命短的例子:“腐败的官员都活不长!” (羊城晚报 via 163.com

二、

真好意思
(版权状况不明,请合理使用)

我现在开始理解了,中国人并不是天生的阿Q,这背后是有原因的。

新西兰版权法92A – 更新

漆黑一片

Copyright (New Technologies) Amendment Act S92A在本月底,也就是2月28日就要生效了。

在民间方面,反对92A的主要组织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在前两天开始了“New Zealand Internet Blackout”(新西兰互联网停电?)活动,鼓励网民把自己的网站,facebook,twitter的头像和页面换成黑色系(图),表明如果该法律生效,新西兰网络的未来就是如此黑暗。

在政府方面,我所看到的最新立场是商业部长,也就是负责该法案的部长Simon Power在昨天议会问答时间的发言

Yes; I respond by saying that I am mindful of the concerns that have been expressed by the public in relation to this provision coming into force. As the member will be aware, industry representatives are currently working on a code of practice to help implement this law, which was passed by the previous Labour Government.

这也就是说,政府不太可能推迟该法案的实行时间,而把修补92A的问题交给了电信业界正在草稿撰写的Code of Pratice(业务守则?)。

我在以前提到过这份业务守则,现在还处于草稿阶段,并且接受公众的意见书。这份草稿现在看起来我是比较满意的,但听说版权恐怖份子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如果这份草稿生效,只要你对版权持有者的投诉持有异议,那么该投诉则失效 —— 除非你被告上法庭。我不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把这一点保留下来,我听到的消息是,用户会有申诉的权利,但版权持有者拥有决定用户申诉是否有效的权利 —— 那就有点可怕了。

我顺便访问了各大ISP的网站,Orcon有一个相当长的页面,不过没什么新东西,唯一让我感兴趣的是下面这段:

There will be a fee for rights holders lodging infringement notices to offset the work that we will have to undertake in order to process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There will be no additional fees or charges for customers.

希望他们收费收贵点:)ISP也常常被版权恐怖份子欺负,因此我想92A应该加上一条,如果任何版权持有者错误指责用户三次,ISP也应该把他们的网断掉——这再公平不过了。

Vodafone New Zealand对该法案也有相关的解释。没啥新奇的东西,不过看上去他们已经做好了通知书的格式,在这里【PDF】。

我没有在Telecom New Zealand的网站中看到任何相关资料(没找到),不过在他们的官方Twitter上,有下面这句话:

We recognise the importance of protecting individuals’ copyright. However we don’t believe #s92 in its current form is the best solution.

这和我的观点一致。保护版权很重要,但92A不是最好的方法,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以牺牲社会自由和正义作为代价,ISP不是法庭,版权恐怖份子也不是法庭,他们没有权力对用户作出“判决”,更不能以他们的判决作为依据,任意掐断用户的互联网。

不过总的来说,我对前景仍然表示乐观,因为除非你一天24小时开着电脑疯狂侵犯版权,否则我看不出版权恐怖份子对你产生兴趣的理由。现在虽然还看不出这条法律会产生什么影响,但我可以保证,这挡不了真正的下载者,绕过监测的技术多的是。

如果你常下载,我的建议是,先让这个法律实行几个月,静观其变。至于下载中国国内的BT种子,我认为是相对来说安全的。当然如果你有胆的话,不妨做一回小白鼠,然后向大家报告一下会有什么后果——毕竟就算你多次侵犯版权,一个月只能算你一次。

我会随时更新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