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特的思维

有时候我真不好理解洋人,特别是官员的思维。今天看到环境部和各地方议会的一份备忘录【PDF】,其中提到国家党以前的一个建议,说如果资源许可证(Resource Consent,中文翻译似乎不准确,就是修房子之前要从地方议会申请到的东西)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批出,那么整个申请过程应该免除所有费用,或者自动做批准处理。

很多政客喜欢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情。嫌地方议会的工作速度太慢,就要求它加快速度,而不是去研究速度为什么那么慢。这是一种,我称之为“懒政”的政客思 维。中国也有,但和洋人的出发点有些不同。政客是选票选上去的,因此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反应的选民的思维,也就是选民解决某件事情的急迫性,而政客的目的就是要取悦选民。

但问题是,我上面提到的那种情况,根本就不需要华人的智商,就连洋人都知道该怎么钻漏子:地方议会可以在规定期限到达之前,拒绝那些申请,申请费还是照收不误。

虽然选民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但选民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是专家。选民依赖政客做决定,但问题是,在英式的西敏寺系统当中,政客可能是某部部长,其实他的专业和他负责的部门完全不相关(在新西兰有两个例外,总检察长一定是律师/法界人士,农业部长一定曾经是农民,但这只是不成文惯例),也就是说,他们也不是专家。真正有专业知识的部门CEO和部门雇用的那些“专家”。

不过一个“民主”系统中显而易见的问题就如此,专家没有最终决定权,有最终决定权的又几乎是什么都不懂,只能依靠专家建议,而且当专家建议和政党利益冲突时,常常会忽略前者。

这就算了,但有些时候,谁都看出来,政客的一些言论绝对是未经大脑思考的,更别说采取过专业意见了。例如说前总理海伦大姐在一家酒铺老板被枪杀之后就说过,卖酒的酒铺太多是导致抢劫酒铺案件上升的原因;今天又来一则,警察部长说解决青少年飚车问题的方法是,让那些小混混亲眼看见他们的爱车被收缴,在废物处理厂被压扁

在这点上,我觉得美国式的政府和立法机构彻底分离比较先进些,至少部长知道他那个部是干什么的。Homer Simpson 曾经有句名言说,“The whole reason we have elected officials is so we don’t have to think all the time.”,虽然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但至少比让政客也做和我们一样的懒人要来的更好。

记忆

你也许知道我的记忆不太好。其实说记忆不好似乎不太准确,也许该说“选择性遗忘”吧?我从来不刻意去记东西,该留在心里的,再怎么样也是跑不掉的,不想记住的,我忘得比谁都快,速度之快,举世罕见。如果你给我一个“心理测验”之类的东西,一小时内我能给你做出几个不同的答案。

但其实我记忆能力在某些方面很好,例如每次大考时,我的关键复习时间其实只有一个小时——也就是考试前那个小时,然后考试后又全部忘光了。那一小时的记忆虽然不能让我拿个A+,但A-还是差不多的。Nasofe说 这是我的“血统”问题,但血统这问题听上去太严重了,我更愿意归咎于听上去更轻松点的迷信:双子座+AB型的特征在起作用吧?

在这个blog里你几乎很少看见我引用某某某的名言。当然读书少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的记忆问题,如果我记得一句话,那么我一定不记得它是谁说的;如果我记得谁说过话,那我一定不记得他说了什么。其实这两种情况还算好的了,更多的情况是,作者和名言我都不记得,只记得原文的大意。

我觉得增强记忆的最好方法是写下来(当然如果你看过我的关于页面,你会发现开设这个blog的原意就是让我记住东西),但问题是,我又是一个比谁都懒的人物。像考试,逼一下勉强能记住几个小时;而如果我看不到自己的死期(deadline),我就没有丝毫的动力。我试过用GReader,Twitter,或者Diigo索引名言,但太复杂,而且很难整理——做IT的同学,这也许是一个商机。

因此我今天在侧栏上加入了一个新的栏目,收录名言,以后我有事没事就往里面加点东西,以后我自恋欣赏我自己blog的时候,可以顺便增强一下记忆。这个栏目在首页中可以看到。我暂时将其放在了最底下,以后能找到更好的位置,或者改成三栏式的时候我再换。

当然,和我的所有文摘一样,我得声明,显示那里的东西并不代表我赞同其观点。

Google: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危险的世界
危险的世界

今天凌晨在写论文查资料,突然就变成如此了。这个世界的恶意软件真多啊。

点击上图有珍藏版大图,事故详情见此。官方的解释是,Google更新恶意网站名单时,不小心把’ / ‘这个符号也包括在判断范围内,也就是说,每个网站都是合资格的“危险网站”。

思想警察

一个眼神都可能出卖你(Lisa the Vegetarian, The Simpsons, fair use)
一个眼神都可能出卖你(Lisa the Vegetarian, The Simpsons, fair use)

不是我牵强附会,只要你仔细思考一下,你会发现天朝的很多东西都可以和奥威尔笔下的大洋国对应起来。CCTV –  电幕, 中宣部 – 真理部, 还有那句 “谁控制了现在,就控制了过去”……

思想警察也是一例。台面上的“打击低俗”这个理由本身就有问题,一个正常的社会一定会有高雅和低俗之分,再说我的思想是我自己的,我自愿低俗,没人有权利告诉我必须得想什么。再说低俗的东西如果都被打击掉了,那要拿什么东西来衬托领导的高雅呢?或者还是只许州官放火,玩真人,老百姓却连看一下图片都不行?

当然,“反低俗”的真正理由就不用多说了,见图。

我有时候怀疑老大哥的部门其实都是玩无间道的。从真理部提供的“敏感词”名单就可以看出,他们比一般淫民的想象力要高至少几个档次,流出的那些名单,在我看来,似乎是故意提供淫民的,提醒他们“搜这些词也能找到你想要的”。

而反低俗很明显是今年年初的第一个折腾,给胡总的“不折腾”公开的打一个大巴掌。稍微有点常识的人知道,近些年的网络严打,要禁的东西是从来没有一次能够禁掉过的。牛博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像那样的网站关了又开,开了又关,折腾了半天却返回了原点,这不是大折腾是什么?

但实话说,要永久关闭牛博这种网站,老大哥是办得到的,但这样做会危及自己,因此是不敢的。那怎么办?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因为那是要把自己气病的,还是折腾一下吧。

我也有点怀疑那个低俗网站中心也在玩无间道。每一次公开的低俗网站名单,似乎都在告诉我要“等严打结束之后……嘿嘿”。

我其实并不关心牛博这个网站。你虽然可以说我“不喜欢”D,但还没有右到那种程度。我虽然订阅了一些牛博的作者,但我对他们的关注是在牛博之前就有了的。我虽然不是常常看牛博,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就有权代我将其关掉——看什么网站是我自己的选择,但DANG不能像那种“历史选择了DANG,因此你们就得一直选择DANG”那种混帐逻辑来剥夺我选择的权利。

不过还是感谢DANG和窝藏在那边的无间道——牛博四次开关,据说每次都能导致流量井喷式的上升。DANG这次也教育了我要懂得珍惜眼前的东西,不要失去了再来后悔——从此以后,俺要天天上牛博。

写在牛博重开之际。

神秘人物 – 刘阳究竟是谁?

今天的英文先驱报对刘阳这个人有一篇超长篇报道。里面有很多新内容,而且越看越刺激,像是天方夜谭的神话,因此看到一半我决定将其全文翻译。如果你不知道刘阳是谁,请看这里或善用本站的搜索功能……

翻译花了我将近两个小时,没力气校正了。因此声明一下,内容以新西兰先驱报的原文内容为准,本翻译件仅供参考。

Mystery man: Who is Yang Liu?
刘阳是何方神秘人物?

New Zealand Herald | 新西兰先驱报
2009年1月31日

原作者:Phil Taylor
译者:Arcto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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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件杂事

先说重要的。

你也许已经注意到了,Google最近正在整合Feedburner,将用户全部转到Google帐号下。如果你没转的话就要赶快了,否则2月28日之后就要出问题了。

不过让我不好理解的是,转就转吧,但Google把feed地址给改掉了,很二的在原地址里面加了一个2,变成feeds2.feedburner.com/yourname,我不知道是否有这个必要?当然东西在人家手上,不改也得跟着改。下面是新地址:

如果RSS订阅的同学和我一样懒的话,没有必要现在改地址,Google帮助文档中说对老地址的支持将会一直持续下去,访问老地址会自动转到新的,而如果已经订阅老地址,也照样能收到更新。不过我的建议还是,在你下次整理阅读名单的时候,还是顺便改掉吧。

这次更改也不免让我考虑到一个问题,feed的地址有多安全?就如众所周知的,feedburner是GFW重点照顾对象,而且服务商本身的信誉也是个问题,今天来个feeds2,明天如果再升级一下,会不会变成feeds3或者是4?

本来我想就这机会把feed换成自己的域名,但没想到feedburner的mybrand更二,不能以feed.arctosia.com这种方式绑定,必须在后面加上feed原来的名字。例如feed.arctosia.com/bbchina。这就完全丧失了规避风险的能力,还不如不要。

Qwerty同学寄来了我的blog在某台电脑下的截图,环境是MAC OS X/Firefox 2.0.0.14

MAC/FIREFOX 2.0.0.14
MAC/FIREFOX 2.0.0.14

我很不酷,所以我用PC,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我用browsershots测试了MAC 下的Safari和Firefox,显示均正常,因此我怀疑这不是我的问题,英文MAC对中文支持不好?不像,这是UTF8啊。Firefox老版本的问题?

如果有用MAC的同学知道原因,不妨指教一下。我问过Google了,好像没人碰到这种问题。

最后发点牢骚,如果你常常在你的blog/网页里加很多图,请看下去。

很多人在加入图片的时候喜欢偷懒,用img src=指定了路径之后,其他的alt什么就不管了,也不特别指定图片的大小。这是很不好的习惯,一是不太合标准,二,最重要的是,虽然这在绝大部分浏览器下可以以图片原大小正常显示,但如果图片太大,会对像我一样网速慢的访客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如果特别指定了图片大小,就算图片因为网速慢而没有打开,浏览器也会先根据指定的参数预留所需要的空间。而如果你不指定的话,浏览器只会在打开图片之后再来调整网页长度。在网页中还好,但在RSS阅读器里,明明我已经跳过了有图片的那一篇,但上文中新打开的图片会把我正在读的下一篇不断的往下挤,非常之恼人,要花时间才能找到刚才读到哪里了。

煎蛋是这个问题的长期惯犯。我知道Google Reader里改成List view,只查看标题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我凭什么要改掉我的习惯?

哈勃望远镜投票

作为国际天文年活动的一个部分,也是为了纪念伽利略在400年前首次用望远镜对准太空,NASA正在进行一项全民投票,让人们来决定哈勃望远镜的下一个观测目标是哪里。不过有点可惜的是,好像不能自己提名,只能投NASA所提供的6个选项。

看了几个选项,我的建议是投NGC 6634一票。其他那几个候选的星系好像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而NGC 6634是恒星形成区域,就观赏价值来说,这个应该是最高的:)。其他的什么两个星系相撞,其实已经有类似的图片存在,这回这个好像没啥特别的。

我记得很久以前也搞过一次类似的活动。我不记得时间,但我记得当时的结果,选出了马首星云,是最为人所熟知的星云之一。当时所拍出的照片在这里

三鹿案的一点新消息

本来不想写的,但我看到我的朋友受本地中文网站极其恶劣的翻译影响太重了……

如果你看过事件的时间线,你应该记得恒天然(Fonterra)给三鹿提供一份关于三聚氰胺的欧盟标准,而之后田文华都是按此行事的,通过将好奶粉混入有问题的产品,将三聚氰胺含量降到欧盟标准20mg/kg的一半,也就是10mg/kg。

在表面上,我觉得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的话,田文华在这一段上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过根据今天英文先驱报的报道,恒天然方面证实他们当时在研究三聚氰胺是什么,对人体有什么危害,也给出过一份找到欧盟文件,不过是“临时”(Provisional)的,而且也不是“标准”,而是一份大概类似于陈述性的文件(statement)。

恒天然方面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声明,虽然有一份欧盟的文件,他们的人在当时明确向三鹿表明,恒天然唯一能够接受的三聚氰胺含量是零。

这点消息不够,但今天的报道和之前中文媒体报道“恒天然董事没有反对(降低三聚氰胺含量而不是召回的决策)”直接冲突。难道是那些狡猾的中国人背着纯洁的洋人干坏事?这可能吗?如果你拥有一个企业43%的股份,知道那个企业生产出了问题,你还不紧紧的盯着你的投资?

我现在觉得两方都很鬼。

更新一下,很多人恒天然在新西兰的经济体中非常重要,但有多么重要?今天还有一则和恒天然有关的新闻,由于国际环境影响,今年从农民那里的收奶价从每公斤6元,降到了5.1元。刚才听电视上说,减少的价值差不多相当于新西兰GDP的0.7%。

媒体中立

当然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中立媒体,但我们可以选择尽量接近事实和公众的。我常常说,如果你看XXX指责某个媒体伤害了自己感情,多半意味着那个媒体不小心碰到了该团体的一些痛处。

至于国际媒体,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第一选择是BBC,你看我blog名字的单词首字母:)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一是因为和新西兰同属英国文化,二,人人都指责BBC不公。在英国,无论哪个政党在执政,BBC通常都会遭执政党和在野党一起批评。在西方新闻中热点地区,巴勒斯坦地区,BBC也是被每一方批评不公。

表扬可以是虚假的,但就我们平常人来说,我们的批评通常都是发自内心的,越碰到自己痛处,骂得就越狠。因此我的理论是,不要看一个媒体被如何表扬,而是看其被批评的方面有多广:)

所以我也可以理解BBC和Sky News 拒绝播出慈善团体呼吁救助加沙平民的广告。特别是BBC,其国内台是没有商业广告的,也就是说,一旦在电视上出现了和时事相关的广告,就算是慈善团体的广告,也有可能被误读——更何况这起事件还没有完全结束。另外媒体无法就广告中的内容进行fact-check,因此很容易遭受另一方的责难。以巴问题在西方是一个类似于我天朝台海问题的话题,民众在这个话题的立场高度分裂,而且一个比一个敏感,是谁也得罪不起的。

但无论被怎么批评,BBC还是享受了相当高的自由程度。政府和议会议员最多就是批评,但由于BBC宪章中关于独立的限制,没有一个人直接插手了该事。不过在这个道德勒索横行的时代,BBC应该聪明点,不收广告,倒不如两方的广告全收……如果以色列有类似广告。至少,新闻媒体本身不应该成为新闻焦点。

16号高速枪击案

一直没对奥克兰的这个案子发表评论,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说说。

首先警察在这种情况下是有权开枪的。一名持枪,而且已经开了抢的人物无论如何都应该被认定为危险人物,他的超速逃跑和直接持枪威胁他人更是直接威胁了公众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不仅是有权,我认为是有义务开枪,至少要把这名罪犯打得不能动弹。

所以警察开枪导致一名17岁的无辜者Halatau Naitoko丧命的事件,不应该专注于是警察该不该开枪问题上,而是警方是否足够小心避免误伤平民。

根据先驱报的图解,可以看出Naitoko不幸的被困在了枪战当中,大概的情况如下:

警方|——|持枪者|——|在面包车中的Naitoko

三者的位置差不多是一条直线。Naitoko没有机会逃跑,因为在枪战发生时,他追尾了前面一辆车踩了急刹车让警方通过的汽车。至于持枪者,当时正在用枪指着一位卡车司机,而警方在警告无效之后,一共开了五枪,卡车司机和持枪者分别中枪受伤,而在其侧面的Naitoko却不幸被击中头部。

前面那辆车的司机也在躲子弹,据司机事后形容说,她当时感觉到后面的面包车在推她,但在她转过头去看的时候,驾驶室里看不到人。

这次枪击事件对警方还是Naitoko和他的家庭都是不幸的——这是一件那种在“错误地点,错误时间”发生的不幸事件。想象一下,如果警方和持枪者换一个位置,那么击中Naitoko的流弹就很可能来自持枪者,而不是警方。但这会改变什么吗?不见得,我想还是有人会说“警方没有保护好平民”。

但在公众中弥漫着要求警方负责的情绪,要把开枪致死的那名警察送上法庭。新西兰的警察是不带枪的,因此警察开枪都是非常特殊的情况,而且不管有没有造成什么伤害,每一次枪击后警方内部都要调查警方开枪是否合理。警察开枪前已经要考虑再三了,如果一名警员因为执行他的工作而被送上法庭,扔进监狱,那么以后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警方开枪会更加犹豫,更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把警员自己和公众处于危险当中。

无论怎么说,警方需要为Naitoko的死负责,但我并不认为他们做错了什么。警方需要作出赔偿,并且道歉,但把开枪的警员送上法庭可能太过了点。你也许会说这暴露了警方训练不足的现象,也许是的,但那是警方的责任,单名警员不应该为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