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太严重了,换一下话题

很多严重的话题把我搞得快要窒息了。上一篇随便乱写的08宪章就因为里面有这几个字,都有大量的访客从搜索引擎那里过来。

休息一下,你是长期读者的话,你知道我又要干什么了。从youtube里挖一堆视频出来,特别是电视上的优秀广告(当然,背后的原因是版权问题更少)。和以前一样,为了照顾不谙英文的国内读者,我选的视频通常不懂英文也能看懂。使用阅读器的同学可能看不到,请移步页面。

第一个是国家地理频道(澳大利亚版)的宣传片。如果你来自其他国家,也不妨看看,因为这个片段只出现在了澳大利亚版的电视上。就我来说,这是我在新西兰的电视上看到最精致,艺术的广告。

第二个广告有些无厘头,一只敲鼓的猩猩,而广告试图向你兜售的是……巧克力。这个广告最先于2007年在英国播出,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观众在一年后看到了这个广告。在英国这广告据说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一扫吉百利巧克力之前的颓势,甚至连维基百科都有这个广告的条目。在新西兰,这个广告帮助了里面那首歌曲重新登上单曲排行榜首位。

但我仍然不能理解这广告的真实含义以及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一只猩猩和巧克力有什么联系?

第三个不算是广告,怎么说,是Kiwi民谣吧?”We don’t know how lucky we are”(我们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这名字基本上都知道这首歌。这个需要相当严重的英文能力,如果你能在不在国外居住的前提下听懂下面的新西兰口音,我可以说你去任何英语国家都没有问题。如果你来自本地的话,这段视频中至少有一个名人是你熟悉的。

最后来点可爱的。新西兰电信有几个广告用过猫鼬,下面是其中一个。歌词的大意是“因为你走了,我显得一无所措,不知道该干什么,不习惯你不在的时候。”——所以就打电话吧。另外还有一个类似的广告, 在这里

嗯……薛乃印又出新闻了

这回我仔细阅读了一次,确定不是搞笑新闻。

他的审判还有至少半年的时间,那么中间这半年该怎么办?他的律师说:把他保释出来!

为什么?不会对公众造成危害吗?或者是薛乃印给了他律师很多钱,让他努力工作?正好相反,律师Chris Comesky说薛乃印没钱了他得出来打工挣钱,才能支付律师费

律师,房地产经纪都是属于最狠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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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薛乃印的申请似乎将要被取消,因为得到了国家的法律援助。

国家党一周的新政

讨论完感情问题,我还没忘本地的读者。议会上个星期就重新开会了,在这一个星期之间,国家党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来满足他们的承诺,简单介绍一下。

保释法(Bail Act) —— 国家党的修改试图让犯人更难获得保释的机会。不过其实改掉的就是几个字,把考虑是否保释的条件中的“real and significant risk” 简化成了“risk”,也就是说,只要对保释的嫌疑犯有任何疑问,就可以拒绝保释,而不是先证明那些可能的危险是“确实存在、相当严重的”。

理论上来说这是不错,让那些有可能造成问题的人保释更困难,我赞成这样的法案,不过还要看法律通过后的实际操作,和资源是否充足。

教育法(Education Act) ——主要是加入国家党在选前的承诺,也就是制定全国的英语和数学标准,学校都必须依这样的标准行事。标准本身并不是坏事,但我不认为这能解决那些较差学生的问题。至少我感觉,新西兰教育系统的问题在于学生和社会,而不是在于老师不懂应该教什么,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Standards。

一是整个社会都有一种anti-knowledge的倾向,近年来要好些,但还是有,这主要体现在大学学历和非大学学历工资之间的差异。要说起这个话题会扯很远,因为知识在社会中的受尊重程度是和经济形态相关的,如果市场中只需要大量办公室接电话的职员,或者是水果工,那当然不需要太高的能力,能数数会认字不就够了。

而且那些成绩不好和“问题学生”,他们背景总是相似的,家庭中通常没有重视教育的文化,而(特别是问题少年)的家庭通常也和低收入,福利户联系在一起。这是社会问题,不是教育问题,因此我不认为该法案的另一修改,也就是加大对家长不注册自己孩子上课和让他们翘课的金钱惩罚(最高金额甚至是$3,000),会取得什么作用——罚就罚吧,反正最后买单的也是Work and Income,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从左口袋换到右口袋,真正有问题的家长并不会受到太多“伤害”。

税务法 (Taxation Act) —— 也就是大家都的关心减税承诺,这个东西我想任何人都比我这个经济白痴熟悉,再说国家党也已宣传很久了,所以我就不评论了,自己看法案吧。至于减税好不好,见仁见智。

工作关系法 (Employment Relations Act) —— 这是导致很多争吵的一个修改。国家党加上了员工的90天试用期限,支持者说这会鼓励小企业雇佣新的员工,而不用担心碰到“坏员工”而无法开除;反对者说这会严重损害工作者权益,因为雇主可以在90天随时开掉员工,而不用给出任何理由。

法案和报道中的介绍以及人们的理解是有差别的。首先90天的试用期不是必须的,那只是一个最长期限,一切依雇佣合同而定;二试用期也不是必须的。在这两点上面,我比较赞同,把选择的权利留给雇主和员工,而不是强制性规定。

不过还是有漏洞的。新修改只说了雇主可以在试用期里内可以开掉员工,而并没有要求雇主给出任何解释。当然,国家党的宣传是说这是让雇主开掉那些不工作或者工作不努力的员工,但中间是有问题的,因为员工是否努力工作是一个相当难测量的标准,雇主完全有能力用这个理由,或者只是说“他太懒了”而开掉任何试用期间的员工,而且法案明确规定如果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被开除,员工不能以”unjustified dismissal”起诉雇主。对那些“不善良”的雇主,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法律。

当然,对一些华人雇主来说,有没有这条法律都无所谓,不过当然有了更好。

另外一个没有怎么报导的小修改是,原本雇主因为雇员参加了“KiwiSaver”而在工资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的话,是算在工作歧视里面的,国家党把这一条给移除了——有点像是慢性消灭这个养老金计划。

环境部简报

如果你对新西兰制度熟悉的话,你应该知道每次选举之前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会给未来的部长写一份简报。这些简报可以说是最有价值的政府政策文件,是部门里的“专家”对自己部门责任区域的看法(正式说法是“对新任部长的建议”),而这些看法通常比政客的争吵更为准确,而且简报都是在选举前完成的,因此受到的政治因素影响相对较小。

这些简报只在选举之后逐渐公布。我通常只关心从环境部(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来的那一份,今天下午两点已经公布了。简单说一下。

第一个最为大家关心的话题,资源管理法(Resource Management Act),国家党上任百日内要改革的项目之一。环境部的看法是:

  • 这部法律无法将资源管理的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说,整个法律需要的程序浪费了太多资源,并且费时。
  • 不确定性,资源管理法的实施通常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而中央政府没有一个导向。
  • 先到先占的缺陷 – 淡水,海岸管理等等,造成资源分配不公。
  • 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资源和人手处理资源管理法的相关事宜。

其他方面我太熟悉了,我看了一下,那些建议中也没什么新的东西。但在环境部的报告中,多次称让新西兰达到其国际协议中的相关责任(京都协议书)是坚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可或缺——Rodney Hide想要废除Carbon Credits 这一条似乎有一些难度了。

报告全文在这里下载【PDF】。

中国人民是全世界最坚强的

上一篇blog我在批评中国人民的感情像一些纯情少女一样脆弱。但我同时也怀疑了来自绝版青春那篇所有伤害过中国人民感情国家和组织列表——加起来才19个,这显然不符合常识。我的感觉中,“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这个口头禅似乎是天天都在挂在一些人嘴边,绝不止19个。

因此为了找点事情做,顺便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我花了点时间,把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基本上都检查了一遍(是的我很有时间),看看中国人民的感情被多少人伤害过——我想说的是,我要收回对中国人民感情的评价,中国人民的感情绝对不脆弱,相反,我们非常非常的坚强,自改革开放以来,承受住了无数次的伤害感情事件,依然屹立于世界。

收集不仅仅是因为我有时间,其实我学了一些地理和政治知识:)例如我发现每次台湾闯关联合国时,中国方面的信函中必定有一句类似于“中国从未做过伤害XX(提案国)感情的事,但他们却伤害我们的感情”之类的话,例如这个(有点长,不如ctrl+f直接找“感情”)——这不仅仅是“感情战术”,而且还是“感情对等战术”。据此我把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归于了“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国家名单中,我想我没有夸张吧。

另外一些出乎我意料外的事是,虽然很多网民不喜欢韩国,但至少我找不到官方指责韩国“伤害感情”的案例;澳大利亚也一样,我觉得他们怎么着都应该伤害过我们一次,但我的确一个都找不到。(还是被伤害了)

说说进入下面这个列表的条件 —— 代表中国政府的人,或者官方媒体曾经明确指出该国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至于那些国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次数我没有统计,太伤神了,只要确定他们伤害过我们就行啦。

如果你很懒的话,看下面地图就行了,点击则是大图。

(点击看大图)
(点击大图)

欧洲(13国):

北美洲(2国):

  • 加拿大,美国 – 罄竹难书啊。

中美洲(6国):

  • 危地马拉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人民日报: 1997.01.09 《安理会磋商危地马拉问题我代表阐述中国立场》
  • 格林纳达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 圣卢西亚 – 《台相关主管部门宣布圣卢西亚与台恢复“邦交”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 洪都拉斯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 尼加拉瓜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南美洲 (1国):

大洋洲(5国):

非洲(9国):

亚洲(7国):

我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如果你不喜欢被伤害感情,我希望这个列表能够为你未来的复仇道路指出方向;如果你觉得上面是笑话,那笑一笑十年少:)如果你觉得中国人的感情不应被裆国滥用,我同意你,外交场上是胡罗卜加大棒的地方,而不是那些感情过去感情过来的少女谈情说爱的场所。

——

如果你认为有其他国家应该上榜,欢迎在本页后留言提出——本页面长期更新。

  • 一些人民日报的资料参考了绝版青春的资料,表示感谢。
  • 12/12 – 一些修改:除了文学院之外,诺贝尔奖委员会位于挪威,不是瑞典。我的错误,已经改正了。当然文学院对颁发高行健文学奖也是“有责任”的,但我没看到官方的相关评价,因此我把瑞典取下了,不好意思,向瑞典人民道歉:)
  • 15/12 – 补遗:新加坡。李显龙访台时”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
  • 2009年 : 5/9 澳大利亚墨尔本电影节和力拓案。

一点交通问题

新西兰交通规则中对于转向有一个大原则,就是“左转让右转”,或者是永远为从自己右边来的车让路,无论是在转盘中,还是没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都应是如此。如果你来自中国,你可能会觉得不奇怪——但新西兰交通是靠左行驶的,因此你向左转比右转更容易。下面是一个示意图(版权:Land Transport New Zealand,允许个人使用),图中的蓝车需要让红车先走。

最近又在讨论是否要废除这一点。我的看法是考虑下面两个问题:

  1. 对驾驶员和其他人来说,是左转更危险?还是等在路中间向右转更危险?
  2. 哪个需要等待的时间更长,特别是交通繁忙的时候?

我觉得这个讨论没有意义。

当我听到报道说只有新西兰有这样的规则,我是觉得不可思议的,至少我觉得,上图中那个规则相当聪明,左转的车停一下没有什么大碍,因为那个方向的驾驶员除非视线在天上或者地下,否则都会看到前方减速的左转车,不容易造成事故;而右转车需要考虑更多因素,更危险,先走当然没错。

这也是“永远让自己右手边的车”大原则的一个体现。因此我很难理解为什么很多本地人觉得这条规则“造成混乱”——“让你右手交通”这一条不知道哪个地方让他们觉得难懂?总的来说真正的问题不是交通规则,而是驾驶员,太多人横冲直撞了,他们从不观察路面,只管自己向前开,很多人从不查看后视镜,也不观察路两旁,当然要出问题——本地交通规则是要求驾驶员时刻观察后视镜的。

如果废除这条路规,也就是在那条大原则中出现例外,我觉得造成的混乱会更大,一个简单的例子,下面这个情况中,你该怎么办?

case closed。

逻辑

昨天和朋友讨论一些逻辑的问题。据我所知国内很多文科科目,不管是什么,都必修逻辑这门学科?至少我是没在课堂上学过。不过感谢维基百科和大学丰富的图书馆藏书,我有机会自学了一些简单的逻辑谬论。

我个人觉得逻辑是非常有用的一门知识,因为生活中的方方面都会用到。那些玩逻辑游戏的人太多了,也许是为了向你推销一件商品,或者是左右你的投票倾向。如果你没有一些逻辑常识,很容易被误导。

昨天就讨论了新西兰大选中那些党派的广告,在下面,仅供参考,不一定是对的。对于逻辑谬论不熟悉的朋友,里面的概念都指向了维基百科。下面基本上是聊天记录的剪贴,所以读上去可能有些不通,见谅:)

我们一致认为,恐惧牌是最常用的逻辑谬论之一。在新西兰,最喜欢玩恐惧牌的当然是那些没什么支持率的极端党派,特别是那些白人至上主义者。不过,在议会中也不乏这样的高手,例如已经说拜拜的优先党党魁Winston Peters,其选票很大一部分来源就是来自对移民恐惧的中老年人。在前几届大选中这一招都挺有效,不过Peters由于贪污嫌疑,自乱了阵脚,于是我们就和他说拜拜了:)

作为华人来说,我们当然不喜欢这种拿咱们当靶子的恐惧牌,但如果换一面呢?行动党和Rodney Hide,很多华人喜欢的政党和人物,他们在这次选举中的好成绩很大意义上也要归功于他们的恐惧牌,至少在华人社区如此——“犯罪很可怕?没错,所以就要投我”。恐惧牌的一个好处是,我们作为人类,总会恐惧一些事情,而打恐惧牌则总会满足一部分群体的心理需要,而对于小党来说,这就够了。

这种逻辑游戏实在是太普遍,大党照样也会玩。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是工党的竞选广告,其核心理念就是:“John Key会说谎,不可信任,所以工党是值得信任的。”——你现在理解工党为什么会输了吧?这种广告真的只能骗傻子,而且John Key的清新形象使得这广告的作用再打折扣。在逻辑上来说,这倒不完全是诉诸恐惧,其中有一些假两难推理的元素。

相比之下国家党的选举策略就要隐秘得多,主要得益于公众有从众心理:“工党都干了九年了,该换了”,他们没有必要玩一些逻辑游戏。不过严格的来说,还是有的:

  • “a change for a brighter future”(投“改变”一票吧,改变之后的未来会更好)——奥巴马的当选使得这句话看上去更真,也是利用了公众的从众心理,另外试图把John Key和奥巴马联系在一起,也是一种逻辑游戏
  • John Key 的名言之一,评价 “working for families”是“communism by stealth”。给对方戴帽子是一种叫“Name calling”(我不知道中文名,中文维基似乎也没这篇条目,似乎可以直接翻译成戴帽子?)的策略,给对方戴上不好的帽子,那么对方的所作所为肯定也是坏的。但问题是communist真就是坏蛋吗?

而更聪明的策略其实来源于绿党。如果你对选举还有印象的话,你应该记得绿党的广告吧?一个小女孩的形象,好像快要哭了,然后告诉公众“Vote for me(请为了我投票)”。女孩很可怜,不是吗?但仔细想一想,投绿党真的能让孩子们过得更好吗?

逻辑上来说不见得,这只是利用你的感情来避免你开始理性思考,从而达到蒙混过关的效果。感情也是人类的原始情感之一,所以通常情况下还是很有用的。The Simpsons里那个主教的妻子Helen Lovejoy不是就有一句口头禅“Won’t somebody please think of the children?(没有人为孩子考虑吗?)”,利用人们情感这一招也是非常古老的手段,特别是用儿童的名义,这一招已经被宗教界的人给玩烂了。

至于中国国内的例子,不是昨天的讨论范围,不过我一抓还是一大把,只是不敢说多了,犯忌讳:)

“如果把XX党推翻了(或者是实行民主,或者是任何言者反对的东西),那么中国将会再次沦为西方殖民地,中国人又会回到做牛做马的时代!”

“你是中国人吗(或者是你爱国吗之类的)?是的话就如此如此做!你不这样做就是卖国!”

如果你理解这些句子的逻辑错误有困难,可以参考一下我上面给出的各种链接。

关于 … 加拿大的宪法危机和西敏制

我想除非你来自加拿大,否则对当地的宪法危机可能并不是太关心。不过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政治制度都非常相似,也就是传承自英国的西敏制(Westminster System),所以说说还是挺有意思的。

西敏寺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分界并不明显。作为行政机构的政府必须有下议院(人民议院)的支持,而下议院是人民投票选出的,也就使得政府间接向人民负责。如果失去这个多数支持,则意味着政府倒台。

举个反例,美国就在英国系统上彻底的改革了旧系统,行政机关(总统)和立法机关(上下院)都是人民直选的,因此总统和其内阁无需获得议会多数支持(当然这样的日子对总统来说会难过)。

而在加拿大发生情况是,上次选举后,组成政府的保守党没有过半,需要获得其他党派支持。但由于盟友叛变,因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12月8日的不信任投票照常举行,以哈伯为总理的政府将会倒台。

如果政府就此倒台,事件有几个发展的方向。加拿大我不熟悉,但在新西兰,根据Cabinet Manual,当任总理可以选择提前举行大选,或者让议会选出新的政府(如果这个新政府有议会多数支持)。

新西兰有一次类似的事件,不过和不信任投票无关。Robert Muldoon第三届国家党政府在反核法案中,执政党国家党中几个倒台的议员使得政府肯定会失利,使得Robert Muldoon认为这些“叛乱分子”会影响他执政的能力,因此提前大选,结果大败。

但哈伯政府要求总督暂停议会至1月底,而让政府单独运作,则似乎是一空前的举动。哈伯的几个主要理由是,1,国家正在经济危机中,需要稳定;2、对方联盟中有魁北克人党团,一个试图分裂加拿大的政党。

不过无论是什么理由,我都认为暂停议会是不正确的。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议会,没了议会(和其多数支持),政府就没有民意基础,合法性也就不存在了,简单得说,这种举动和中世纪那些随意关闭召开议会的国王有什么区别?

西敏寺制度并不直接选出政府及其总理,因此中途改变政府并不是不民主的表现,因为政府必须获得半数以上议员支持,而这半数以上的议员通常代表着半数以上的选民,这样的政府当然是民主的。

不过加拿大总督米歇尔·让还是同意了总理的要求,暂停议会。这又涉及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总督的权力,她是否有权这样做?

我个人不喜欢总督这个位置,我觉得是一种过时的制度,是殖民时代的遗留产物。在英国各个殖民地独立之前,各地的总督名义上代表英国王室,但实际上是听命于英国政府的。而在这之后,总督通常由总理向王室“推荐”,然后由王室任命,实际上就是总理任命。

这不就等于总理任命国家最高元首?因此总督的权力界线一直非常模糊,理论上,他们拥有和国王同等的权力,但仍然有细微差别。英国王室已经有至少两百年未曾干涉立法/行政机构的运作,从未否决过法案;但在殖民地独立之前,代表英国王室的总督则常有依英国政府指令否决当地议会法案的事件。

在今天,总督实际上是一个没有实权的橡皮图章,给每个议会通过的法案盖章,然后在总理的要求下解散议会并大选。习惯上总理是负责人,总督依总理“建议”行事。

但理论上,总督和王室一样有通过Reserve Power(保留权力?)有自我行事的权力。这只是理论上的权力,英国王室已经有近两百年没有独自做出政治决定,我想总督实际上也没有了这个权力。背后的主要原因是,总督和王室一样,不是人民选出来的,而在一个民主社会中,一个非民选的人不应该有做出最终决定的权力。

因此加拿大总督听从总理建议,暂停议会,在我看来,总督并没有做错什么。真正有疑问的是总理所提出的建议。

但无论如何,最有说话权的是选民。选民不会容忍那些无理和导致政治不稳定的政党,而会通过选票惩罚他们。所以这些政党在每次类似危机中,都会试图说服选民自己不是造成危机的那一方。因此西敏制一些不稳定因素虽然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但我认为很难造成长期影响,因为永远都可以选举,而选票就是政党的命。

但被惩罚的政党并不一定是试图推翻政府的政党,例如在1975年澳大利亚宪法危机中,总督要求提前进行选举,而被惩罚的政党则是执政党工党。

在泰国等待的新西兰人……

曼谷的抗议似乎已经结束,不过有点搞笑的是,新西兰派去接人的飞机还在路上没有到达。这回的事件可能是因为正处于政府交接时期,新西兰的反应是异常的慢,昨天才派出飞机,而且要至少48小时才能到达。

不过像新西兰这种小国家就不适合独立干什么事情。上次叙利亚事件,新西兰是委托英国和澳大利亚帮忙“顺便”带走新西兰人(这是有一些法理依据的,参见英联邦公民)。这次不知道是John Key没有和澳大利亚方面商量还是澳大利亚不愿意帮忙,只有自己派飞机。

但派又派不出一个好一点的飞机。记得以前看过新闻报道,众所周知的是,新西兰没有喷气式战斗机,而且大部分军机都飞不到澳大利亚。空军最适合接人任务的两架757正在美国检修,只得派出一架需要在中途加油的大力士运输机

派这种不是给一般人乘坐的军机去接人,实在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让我对John Key的能力感到怀疑。就算澳大利亚和英国都无法帮忙,这些人不是常常说要给私营部门机会吗?包一架新西兰航空的客机飞过去就那么难?需要花钱和冒险的时候,再主张自由经济的右翼还是知道要找公家开钱,把这些事情全推给他们。

有点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