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 2008版权法修正案92A条款

新西兰本地有一条争议性相当大的法律就要在下个月生效了。去年初的Copyright Act(版权法)增加了section 92A,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

92A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have policy for terminating accounts of repeat infringers

“(1)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adopt and reasonably implement a policy that provides for termination, in appropriate circumstances, of the account with tha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of a repeat infringer.

“(2) In subsection (1), repeat infringer means a person who repeatedly infringes the copyright in a work by using 1 or more of the Internet services of the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to do restricted act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copyright owner.

其实92a – c和后面那几条都有些关系,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在这里看PDF全文

我有点懒,就不翻译了。我以前就简单说过版权法的这个修正案,简单来说这和欧美国家在讨论的三振出局政策有些类似,但92A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振出局,只是要求ISP要有一些方法和规定,掐断屡次进行盗版活动的用户的网络链接。如果你是爱下载BT的留学生之类的人物,我认为你暂时还没有理由感到恐惧。Section 92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其用词十分的模糊,并没有对具体操作手段做出规定。我想还需要让这几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运行一段时间,才能看出真正影响。

不过你愿意实行你的民主权利,抗议,给地区议员写信,还是干嘛,这里有很详细的指导

我虽然是个“年轻人”,但我自认为我还是非常尊重版权的。从这个blog里你就应该能看出来这一点。我几乎不全文转载他人的文章,转载的也是属于在网上流传已久,原作者不可考的内容;其他需要转载的内容,我通常使用摘要+链接的方法,以使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版权是鼓励人们创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机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至于在版权上的冲突,我个人的感觉是,很多人像我一样尊重版权,但版权的存在要求各方都要尊重相应的法律,并且互相尊重对方——那些版权拥有者天天吵着我们尊重他们,但他们从来就没有尊重过我的感受和权利。

熟悉我blog的人应该知道,我常常称MPAA或者RIAA这些组织为“版权恐怖份子”。他们对很多作品有版权是没错,我也尊重他们的权利。但这些版权组织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毫无意义的去骚扰,恐吓一般民众,侵入他们的生活。随便举几个案例:【1】【2】【3】

版权恐怖份子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妖魔化p2p。p2p本身是并不违法的,但因为绝大部分盗版都是在p2p network上进行的,因此他们从不介意大肆攻击这种合理的网络分享方式。ISPs也跟着版权恐怖份子吆喝,因为切断P2P网络对他们也是有好处的。但当版权恐怖份子跟进一步,要求ISP检测盗版时,两方就不高兴了,因为那要花很多钱

版权恐怖份子自称尊重法律,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从不会告诉你,就算你下载的是版权内容,在很多情况下,那也是并不违法的。在很多国家(我并没研究新西兰是否也如此),如果你已经拥有正版CD,在网上下载一份副本是合法的。如果你在网上下载一部电视剧,只要你通过当地的电视台也能看到这部电视剧,那也是没什么法律问题的——下载和通过电视录下来有什么区别?在很多情况下,盗版违法之处在于传播这种行为,而不是复制或者下载。

回到新版权法的问题。92A最大的疑虑就在于:如何监查谁在下载,查出谁在下载了版权内容,又如何判断他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不认为新西兰的任何一家ISP会花大本钱去主动检测自己用户的P2P流量——没那个闲钱,也没那个必要。版权恐怖份子爱财如命,通常也不会赞助ISP去搞这些东西。因此最可能的方法,就是通过P2P Network辨认来自新西兰的IP了,简单又廉价。但前面已经说了,只是发现你在p2p中下载版权内容,并不意味着你就是铁板钉钉的坏人——也许只是你电脑里的木马在上传/下载资料。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通过确实证据证明你的下载是违法行为之前,不应该有人有权通过任何方式惩罚你。

但你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花大钱确定你有罪,然后再断你网吗?

这就是92A的问题。这条法律的未来取决于版权恐怖份子手中,如果他们用该条款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人会有意见。但很遗憾,根据他们过去的行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很多版权恐怖份子会利用这一条骚扰一般民众。

外交部在干什么?

在中文维基百科上,“高危条目”通常和三个T有关,Taiwan,Tibet和East Turkistan。这三个问题都属于长期的“敏感话题”,稍不注意就要伤害别人感情的。

以色列这个话题在西方的敏感度就和3T差不多。说起这个原因并不因为我是专家,实际上我对这话题知之甚少。原因主要是新西兰国内这两个月都不会有什么大的新闻,连议会都要休息到二月才会继续开始,这有些让人闷得慌。

但议会的休会并不应该影响各个政府部门的正常运作。不过奇怪的是,如果你来自新西兰国内,不知你是否注意到新西兰外交部至今未对加沙的事情发表任何意见。这有点反常,因为新西兰的一个特点是,虽然地处天高地远的南太平洋,但对“国际大事”一直是非常关心,就算是和自己八辈子都打不着的事情,也要争着抢着阐述自己的立场,觉得自己有多么重要似的。

而今天这种沉默就有点不好理解了。有人给报纸写信提供了一个可能的解释:总理John Key 有一半的犹太血统,因此理论上是犹太人(我想很多华人都不知道这一点)。用血统来解释这些事情有点不太合适,这说法也遭到了右翼blogger的强烈攻击,但我也似乎找不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今天的这个政府更亲美?不像。我觉得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右翼政府天生比较自私,和自己利益不相关事情,常常会漠视而放任不管,不像左派像工党那样的“革命者”,全世界无产阶级都要联合起来。

而且最近的新闻中还报道了,以色列驻新西兰大使希望官方谴责哈马斯。这是我从没听说过的事,新西兰外交政策一般倾向于弱者,不过新西兰的观点并不怎么重要,所以一直也没啥人在意。不过这回,两边似乎都要争着要本国表明立场。

至于战争本身,我不想说什么,这话题争议性太大,而且我不了解历史背景。

7/1更新:外交部长Murray McCully终于发表了声明

三鹿毒奶粉事件时间表

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三鹿案中几位高层的审判已经在河北开始了。今天抽空看了一下相关新闻,因为审判,公诉机关公布了更多关于该案的资料,其中一些是以前我们所不知的。我稍微花了一点时间,根据我以前的翻译和blog,以及今天的资料,整理出了一条时间线。

  • 2008年3月,根据国内报道说,三鹿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因为患病宝宝而浮上水面。
  • 5月,三鹿掌门人田文华第一次得知问题产品的存在。
  • 7月24日,在经过两个月之后,三鹿将样品以“原料”的名义送检。
  • 8月1日,检查报告返回三鹿,证实三聚氰胺的存在。田文华在当天紧急召集了会议讨论对策。新西兰恒天然(Fonterra)方面的代表也在场。和以前一样,中国方面的消息证实了恒天然当时要求召回产品,但恒天然的代表没有反对不公开召回,而是偷偷替换的方式。
  • 8月2日,田文华向“当地政府”报告了此事,但之后发生了什么,我找不到新闻。
  • 8月13日,根据恒天然提供的一份欧盟标准,三鹿决定将“安全范围”内的已封存产品放行,或者转为其他产品的原料。
  • 8月14日,恒天然向新西兰的外交机构透露了此事。我没找到来源,但我印象中,一新闻说在这一天,所谓“’通知”只是恒天然的一名高管在大使馆酒会上和大使聊起此事。大使馆没有立即通知国内。
  • 8月29日,三鹿方面再次向当地政府报告,仍然没有回应。
  • 9月5日,当时的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得知了此事。
  • 9月8日,在这一天,新西兰驻中国大使,Tony Brown,收到了国内的指令,要求他联系中国官方处理此事。
  • 9月9日,媒体首次报道“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当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派出调查组。
  • 9月12日,中央的联合调查组确认“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能够导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

之后的事情你应该都知道了。当然,这份时间表是根据中国和新西兰媒体的报导制成的,如果他们说了谎……

至于我的看法……新西兰政府是值得表扬的。更多消息披露出来之后,整起事件的公开越来越像是新西兰方面努力的结果。

至于地方上的隐瞒,可以说是肯定有的,但具体是哪种程度的隐瞒,还不好说。地方政府是否因对地方财政的考量而把事件压住?至于恒天然,我对他们是否参加了隐瞒事件越来越怀疑,在几个月前恒天然说他们尽了全力,把责任推给了地方政府的压制,而现在看来,也许并不是这样的。我以前就说过,新西兰政府也应该对恒天然在其中的参与展开自己的调查,但到现在也没人关心这事。

至于田文华,她肯定负有重要责任,但真的该死吗?说句公道话,也许罪不至死。她犯了什么错?在得知三聚氰胺污染之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召回产品(虽然是隐秘)的,而且第二天就向地方政府打了报告。而她和三鹿高层真正有错的地方在于:

  • 2008年3-8月这段时间太长了,应该可以更快反应的。
  • 没有公开事件,而是隐瞒。
  • 9月之后被查到的产品,三聚氰胺的含量依然高得吓人,让我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召回了那些有问题的产品。
  • 8月1日之后知道产品和原料被三聚氰胺污染,但还在继续销售和生产,也就是公诉方的所谓“知毒卖毒”。至于之前的产品,只是拿三聚氰胺含量小的产品换回大的。

前几个是没什么好争议的。但最后一条,如果种种更换和生产的动作遵循了恒天然提供的欧盟标准,那又有什么错呢?在国家标准缺位的情况下,是可以参考国外标准的。不过当然,我国的法院判决时是要考虑“民众感情”的,所以也没啥好说的。

我的看法是,如果在8月1日之后真的全面召回了产品,三鹿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毕竟单是三鹿说不隐瞒是不一定有用的。但8月前的缓慢反应对我来说,是不应该有任何理由的。

经济衰退?有吗?

放假回来了。今年的天气不错,比往常凉快些,但基本上保持着晴天。

最近表现不错的不仅是天气。在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很多人预计今年的圣诞购物季节将会是最冷淡的一次。但在新西兰和其他国家,疯狂的购物潮似乎击退了人们的担忧。我看到电视上的报道是,无论是刷卡总金额还是数量,今年都超过了以前。电视上接受访问的人甚至反问道,“经济衰退?有吗?”

不过还是有隐忧的。

从不参与这种活动的我今年也不能免俗,圣诞假期差点把自己的钱包给掏空了。不过让我打开钱包的原因并不完全是因为低价商品;更重要的是,现在低价囤积生活必需品,未来的一年就能减少除食物之外的开销了。今年民众的消费主要集中在那些比食物次要一些的“必需品”上面,例如衣物,必须要更换的大小家电等等。我很少看到有人去买那些可有可无的奢侈品。新闻报道也似乎证实了这一点,虽然总额增加,但单笔交易金额其实是下降的。

很多人都和我有一样的想法。所以说今年购物的人潮与其说代表了人们对经济的信心,倒不如说是对未来缺乏信心的表现。

我相信商家明白民众的这种想法。今年很多商品的价钱低得相当夸张,经济衰退就在眼前,商人突然好心做慈善了?不见得。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手上囤积的货物不能当饭吃,得让它们尽快变成现金,囤积起来好过冬。

这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商品的价格今年降到了一个让人吃惊的地步,民众得益,而商家也能尽快把存货转成现金。我现在甚至开始认为,经济危机看上去并没那么糟糕,大到房产,利率和汽油价格,小到食品,几乎是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在下降——这不就是我们一年前所希望的吗?这看上去更像是贪婪的资本家的危机,而一般民众,看上去似乎还能得利。

当然前提是你得保住你自己的工作。但在新西兰这种国家,工作并不是唯一的保障。一个完善的福利系统和社会安全网给了人们多花钱的机会。他们知道国家会在困难时刻帮助自己,因此对自己未来的担心更小,因此也更愿意花钱——那些大叫发福利“不公”的资本家可以说是短视的。

2009不好过,不过假日中的疯狂还是给了我一些信心。

汇报一下我买了写些什么——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大量衣物,冬天的都准备好了:),一些小家电,然后给自己买了个不错的无线键盘,换掉了以前那个几块钱的便宜货。打了5折,很不错,敲上去基本上就听不见声音,而且感觉我自己的速度也快了很多。我比较注重键盘,鼠标之类的外设,因为你天天都得摸这些东西,还要在这上面工作,一个季度至少得清理一次键盘。

最近太严重了,换一下话题

很多严重的话题把我搞得快要窒息了。上一篇随便乱写的08宪章就因为里面有这几个字,都有大量的访客从搜索引擎那里过来。

休息一下,你是长期读者的话,你知道我又要干什么了。从youtube里挖一堆视频出来,特别是电视上的优秀广告(当然,背后的原因是版权问题更少)。和以前一样,为了照顾不谙英文的国内读者,我选的视频通常不懂英文也能看懂。使用阅读器的同学可能看不到,请移步页面。

第一个是国家地理频道(澳大利亚版)的宣传片。如果你来自其他国家,也不妨看看,因为这个片段只出现在了澳大利亚版的电视上。就我来说,这是我在新西兰的电视上看到最精致,艺术的广告。

第二个广告有些无厘头,一只敲鼓的猩猩,而广告试图向你兜售的是……巧克力。这个广告最先于2007年在英国播出,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观众在一年后看到了这个广告。在英国这广告据说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一扫吉百利巧克力之前的颓势,甚至连维基百科都有这个广告的条目。在新西兰,这个广告帮助了里面那首歌曲重新登上单曲排行榜首位。

但我仍然不能理解这广告的真实含义以及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一只猩猩和巧克力有什么联系?

第三个不算是广告,怎么说,是Kiwi民谣吧?”We don’t know how lucky we are”(我们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这名字基本上都知道这首歌。这个需要相当严重的英文能力,如果你能在不在国外居住的前提下听懂下面的新西兰口音,我可以说你去任何英语国家都没有问题。如果你来自本地的话,这段视频中至少有一个名人是你熟悉的。

最后来点可爱的。新西兰电信有几个广告用过猫鼬,下面是其中一个。歌词的大意是“因为你走了,我显得一无所措,不知道该干什么,不习惯你不在的时候。”——所以就打电话吧。另外还有一个类似的广告, 在这里

嗯……薛乃印又出新闻了

这回我仔细阅读了一次,确定不是搞笑新闻。

他的审判还有至少半年的时间,那么中间这半年该怎么办?他的律师说:把他保释出来!

为什么?不会对公众造成危害吗?或者是薛乃印给了他律师很多钱,让他努力工作?正好相反,律师Chris Comesky说薛乃印没钱了他得出来打工挣钱,才能支付律师费

律师,房地产经纪都是属于最狠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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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薛乃印的申请似乎将要被取消,因为得到了国家的法律援助。

国家党一周的新政

讨论完感情问题,我还没忘本地的读者。议会上个星期就重新开会了,在这一个星期之间,国家党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来满足他们的承诺,简单介绍一下。

保释法(Bail Act) —— 国家党的修改试图让犯人更难获得保释的机会。不过其实改掉的就是几个字,把考虑是否保释的条件中的“real and significant risk” 简化成了“risk”,也就是说,只要对保释的嫌疑犯有任何疑问,就可以拒绝保释,而不是先证明那些可能的危险是“确实存在、相当严重的”。

理论上来说这是不错,让那些有可能造成问题的人保释更困难,我赞成这样的法案,不过还要看法律通过后的实际操作,和资源是否充足。

教育法(Education Act) ——主要是加入国家党在选前的承诺,也就是制定全国的英语和数学标准,学校都必须依这样的标准行事。标准本身并不是坏事,但我不认为这能解决那些较差学生的问题。至少我感觉,新西兰教育系统的问题在于学生和社会,而不是在于老师不懂应该教什么,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Standards。

一是整个社会都有一种anti-knowledge的倾向,近年来要好些,但还是有,这主要体现在大学学历和非大学学历工资之间的差异。要说起这个话题会扯很远,因为知识在社会中的受尊重程度是和经济形态相关的,如果市场中只需要大量办公室接电话的职员,或者是水果工,那当然不需要太高的能力,能数数会认字不就够了。

而且那些成绩不好和“问题学生”,他们背景总是相似的,家庭中通常没有重视教育的文化,而(特别是问题少年)的家庭通常也和低收入,福利户联系在一起。这是社会问题,不是教育问题,因此我不认为该法案的另一修改,也就是加大对家长不注册自己孩子上课和让他们翘课的金钱惩罚(最高金额甚至是$3,000),会取得什么作用——罚就罚吧,反正最后买单的也是Work and Income,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从左口袋换到右口袋,真正有问题的家长并不会受到太多“伤害”。

税务法 (Taxation Act) —— 也就是大家都的关心减税承诺,这个东西我想任何人都比我这个经济白痴熟悉,再说国家党也已宣传很久了,所以我就不评论了,自己看法案吧。至于减税好不好,见仁见智。

工作关系法 (Employment Relations Act) —— 这是导致很多争吵的一个修改。国家党加上了员工的90天试用期限,支持者说这会鼓励小企业雇佣新的员工,而不用担心碰到“坏员工”而无法开除;反对者说这会严重损害工作者权益,因为雇主可以在90天随时开掉员工,而不用给出任何理由。

法案和报道中的介绍以及人们的理解是有差别的。首先90天的试用期不是必须的,那只是一个最长期限,一切依雇佣合同而定;二试用期也不是必须的。在这两点上面,我比较赞同,把选择的权利留给雇主和员工,而不是强制性规定。

不过还是有漏洞的。新修改只说了雇主可以在试用期里内可以开掉员工,而并没有要求雇主给出任何解释。当然,国家党的宣传是说这是让雇主开掉那些不工作或者工作不努力的员工,但中间是有问题的,因为员工是否努力工作是一个相当难测量的标准,雇主完全有能力用这个理由,或者只是说“他太懒了”而开掉任何试用期间的员工,而且法案明确规定如果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被开除,员工不能以”unjustified dismissal”起诉雇主。对那些“不善良”的雇主,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法律。

当然,对一些华人雇主来说,有没有这条法律都无所谓,不过当然有了更好。

另外一个没有怎么报导的小修改是,原本雇主因为雇员参加了“KiwiSaver”而在工资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的话,是算在工作歧视里面的,国家党把这一条给移除了——有点像是慢性消灭这个养老金计划。

环境部简报

如果你对新西兰制度熟悉的话,你应该知道每次选举之前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会给未来的部长写一份简报。这些简报可以说是最有价值的政府政策文件,是部门里的“专家”对自己部门责任区域的看法(正式说法是“对新任部长的建议”),而这些看法通常比政客的争吵更为准确,而且简报都是在选举前完成的,因此受到的政治因素影响相对较小。

这些简报只在选举之后逐渐公布。我通常只关心从环境部(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来的那一份,今天下午两点已经公布了。简单说一下。

第一个最为大家关心的话题,资源管理法(Resource Management Act),国家党上任百日内要改革的项目之一。环境部的看法是:

  • 这部法律无法将资源管理的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说,整个法律需要的程序浪费了太多资源,并且费时。
  • 不确定性,资源管理法的实施通常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而中央政府没有一个导向。
  • 先到先占的缺陷 – 淡水,海岸管理等等,造成资源分配不公。
  • 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资源和人手处理资源管理法的相关事宜。

其他方面我太熟悉了,我看了一下,那些建议中也没什么新的东西。但在环境部的报告中,多次称让新西兰达到其国际协议中的相关责任(京都协议书)是坚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可或缺——Rodney Hide想要废除Carbon Credits 这一条似乎有一些难度了。

报告全文在这里下载【PDF】。

中国人民是全世界最坚强的

上一篇blog我在批评中国人民的感情像一些纯情少女一样脆弱。但我同时也怀疑了来自绝版青春那篇所有伤害过中国人民感情国家和组织列表——加起来才19个,这显然不符合常识。我的感觉中,“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这个口头禅似乎是天天都在挂在一些人嘴边,绝不止19个。

因此为了找点事情做,顺便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我花了点时间,把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基本上都检查了一遍(是的我很有时间),看看中国人民的感情被多少人伤害过——我想说的是,我要收回对中国人民感情的评价,中国人民的感情绝对不脆弱,相反,我们非常非常的坚强,自改革开放以来,承受住了无数次的伤害感情事件,依然屹立于世界。

收集不仅仅是因为我有时间,其实我学了一些地理和政治知识:)例如我发现每次台湾闯关联合国时,中国方面的信函中必定有一句类似于“中国从未做过伤害XX(提案国)感情的事,但他们却伤害我们的感情”之类的话,例如这个(有点长,不如ctrl+f直接找“感情”)——这不仅仅是“感情战术”,而且还是“感情对等战术”。据此我把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归于了“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国家名单中,我想我没有夸张吧。

另外一些出乎我意料外的事是,虽然很多网民不喜欢韩国,但至少我找不到官方指责韩国“伤害感情”的案例;澳大利亚也一样,我觉得他们怎么着都应该伤害过我们一次,但我的确一个都找不到。(还是被伤害了)

说说进入下面这个列表的条件 —— 代表中国政府的人,或者官方媒体曾经明确指出该国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至于那些国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次数我没有统计,太伤神了,只要确定他们伤害过我们就行啦。

如果你很懒的话,看下面地图就行了,点击则是大图。

(点击看大图)
(点击大图)

欧洲(13国):

北美洲(2国):

  • 加拿大,美国 – 罄竹难书啊。

中美洲(6国):

  • 危地马拉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人民日报: 1997.01.09 《安理会磋商危地马拉问题我代表阐述中国立场》
  • 格林纳达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 圣卢西亚 – 《台相关主管部门宣布圣卢西亚与台恢复“邦交”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 洪都拉斯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 尼加拉瓜 – 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南美洲 (1国):

大洋洲(5国):

非洲(9国):

亚洲(7国):

我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如果你不喜欢被伤害感情,我希望这个列表能够为你未来的复仇道路指出方向;如果你觉得上面是笑话,那笑一笑十年少:)如果你觉得中国人的感情不应被裆国滥用,我同意你,外交场上是胡罗卜加大棒的地方,而不是那些感情过去感情过来的少女谈情说爱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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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有其他国家应该上榜,欢迎在本页后留言提出——本页面长期更新。

  • 一些人民日报的资料参考了绝版青春的资料,表示感谢。
  • 12/12 – 一些修改:除了文学院之外,诺贝尔奖委员会位于挪威,不是瑞典。我的错误,已经改正了。当然文学院对颁发高行健文学奖也是“有责任”的,但我没看到官方的相关评价,因此我把瑞典取下了,不好意思,向瑞典人民道歉:)
  • 15/12 – 补遗:新加坡。李显龙访台时”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
  • 2009年 : 5/9 澳大利亚墨尔本电影节和力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