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大选】水可能很深,也可能不是大事

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新西兰一著名右派周刊tgif爆出工党收受一名华人富豪的政治捐款,工党似乎没有申报,而且单独授予了他新西兰公民权。

当然这杂志由于其政治立场忽略了一点,这名华人八面玲珑,基本上各大政治党派他都捐钱支持。那期杂志可以在这里看到【PDF】。我个人非常不喜欢这杂志,虽然有新闻性,但无论是什么新闻,都以“爆炸性消息”来称呼,典型的哗众取宠。

这件事的具体情节还不是很清楚。大概情节是,这名叫Yang Liu的中国富豪捐给了工党$5,000纽币(约21,000人民币),而工党议员,Dover Samuels以个人名义推荐他申请新西兰公民权,而由于有部长推荐,申请过程中的犯罪记录审查中被跳过了。

但问题就是,根据报道说,这名叫Yang Liu的华人,在中国有罪案,很可能是贪污卷了钱跑出来的。Yang Liu 也不是他的真名,真名可能是Yan YongMing,去年他在澳大利亚的上百万存款曾经被冻结。

我没有中文名称,查不到这人的具体底细,先放在这里。我会继续关注这件事。另外网络很大,我也希望有访客能够对这个名字有些记忆?他是谁?在中国做了什么?如果他把新西兰主要党派都卷入了政治风暴中(希望如此),那么这就是引渡他回国的最好机会。如果你……认识贪污犯的话,哈哈,不妨打开一下那份在线周刊(里面有照片),看看是否认识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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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谢谢nasofe,此华人中文名叫阎永明。根据Google搜索,此人原是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你可以Google搜索,或者这里有一些很有趣的东西(国内要翻墙术)

【2008大选】我为什么反对一党单独坐大

可以说国家党的胜利几乎已成定局,如果工党在过去的两年中都无法拉近自己和国家党的距离,那么在接下来的两周中要做到这一点,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上周末各大机构的民意调查几乎都没什么太大变化,工党落后国家党13-18之间。换算成选票,120席的议会中,工党会有40左右,国家党可能刚刚过半。在新西兰的混合比例代表制(MMP)已经实行了10多年,经过了3年国家党政府和9年工党政府,还没有党派能够成功获得过半议席。这次国家党可能要开先河了。

但一旦此情况发生,这就又等于回到了新西兰之前的“三年独裁政府”式的民主。一旦获得执政权,政府可以为所欲为,而不用考虑反对党和民众的意见,MMP也就丧失了其意义,我个人也不认为这是真正的民主制度。

MMP所产生的效果并不单只是各党所分配到的议席数目。议会中有各种各样的委员会(Parliamentary Committee),负责审查各个领域的立法等相关问题。当然,另外还有一个议会法庭(Privilege Committee),负责审查议员的违规行为(也就是Winton Peters做的那些事情)。

在一党无法坐大的情况下,这些委员会就必须有其他党派成员的参与(否则那些党就不支持政府)。这产生的效果是相当直接的,例如工党当时就无法袒护Winston Peters,因为工党在Privilege Committee的成员并没有过半。

现在再想象一下如果这些委员会都是由一党坐大?虽然现在的John Key看上去很帅,很可爱,可海伦大姐当年也是如此,谁能保证几年后他们在议会坐舒服不开始乱做事了?

各个政党在那些委员会的席位中合理反应了其在议会中的数目,使得政府无法一手独揽立法权。在简单多数下,议会制的一个弱点就是行政权和立法权无法有效的分开,因为一个政党既然控制了政府,那么也就控制了议会。这很显然不是最佳的民主制度。

至于对未来的国家党政府来说,作为支持MMP制度的选民,我对他们感到不信任。一是他们以前在MMP下的表现(当年的Jenny Shipley政府是怎么结束的),二是国家党要提议全民公决废除MMP。

所以我个人特别反对这个党坐大。现在看上去,能够防止这一点发生的情况有:

  • 工党突然发威,缩小差距(不太可能)。
  • 优先党侥幸存活下来(也不太可能,但比上一个可能性高些)。
  • 毛利党攻占所有毛利议席,由于其极低的党票,将议会议席撑至125左右(有可能)。
  • 绿党过10%(也有可能)。

无论如何,小党在新西兰政治的重要性是无可争议的,代表了“少数人群”的观点,使得整个国家的运转不能是那种忽略其他49%人民的利益的简单多数。

终于放假了……

终于放假了……一天而已,今天(周一)是劳动节。实际上新西兰很多假期都没有固定日期,而是模糊规定为“X月第X个星期的星期一”,除了那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纪念日之外的。其实这样挺好的,不用刻意补假让人们享受长周末。

本来我想写点什么,但我的每月网络流量限制超标了,现在只有拨号上网的速度,搞得连Google Reader也要花半天才能打开一个页面,我也不太清楚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

等一下吧,看网络能不能好转一下。

10月22日

最近非常非常之忙,基本上这星期三天都是从早晨6点到晚上6点。不能常更新,今天简单说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薛乃印——如果还有人记得他是谁的话。这个案子已经正式决定将会在明年6月正式开庭——新西兰司法体系完全就是用的和我们不同的历法。

不过通常来说,一个案子如果正式开庭审判,审判的过程相对来说要快得多,我估计……不会超过一个月,因为证据都摆在那里准备好了。

再来就是微软所谓的XP黑屏事件了。你不得不佩服,国内的一些媒体可以无知到什么程度,而另外一些,则绝对是故意炒作,把“这次WGA仅在中国推送”说成“WGA仅在中国推送”,夸大事实,全然不顾如果不下载WGA就不会有事这一重要事实,而是把黑屏夸大为“无法使用电脑”——你不得不说,他们想尽各种手段,就是要挑动大众的神经,达到一些目的。

至于盗版对不对的这些争论,答案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又让我们回到了胡紫薇姐姐的那句话。解决这个问题,你只需要回答下面这句话:

偷别人的东西对不对?

别耍赖,别跟那种“要两方面看”辩证思维,别跟我说微软是邪恶帝国,你是正义的化身——你凭什么认为你是正义?退一步来说,就算你是正义化身,你知道微软是邪恶帝国,那你在正义的电脑上安装了邪恶的操作系统,你岂不是主动把你的电脑拱手交给了邪恶帝国?那要怪谁呢?

也别跟说读书人的事不算偷之类的歪道理,朱自清至死都不吃美国粮,你不用windows真的会死啊?

我就只需要你回答,偷别人的东西对不对?

这归根到底就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四个字:爱占便宜。Office要上千块钱的时候,我们说,降到一千以下就买,而真的降到500甚至更低的时候,我们又会说,100以下再买。而真的到了这个价位,很多人又会说有免费的WPS为什么不用?

问题是WPS个人版为什么是免费的?金山现在已经成了网游公司,它知道,WPS个人版免不免费对公司来说没有区别,免费了反倒能赚几声吆喝。

我丝毫不怀疑,如果硬件可以盗版的话,我们中间会有一大堆人说,有免费的硬件,为什么要花钱买?

我的Windows就是自己配电脑时掏钱买的。道理很简单:偷窃是不对的。我理解你那一堆理由,但在自己内心里,决不能否认偷窃本身是不对的这一点,这是原则性问题。

每当我忙得郁闷,没有动力时候,我总会找点放松的事情做做。如果在电脑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Great Moements of Presidential Speeches,布什的各种口误和搞笑情节,绝对是百看不厌,每次都能让你开怀大笑,忘记烦恼。今天再推荐一个,如果下面不显示,原地址在这里

今天这个要点英文能力,特别是把布什和他老爹的话对照一下才能体会为什么那么幽默。

新西兰版权法2008修正案

看到这事传到国内了,简单说一说。我明天要起大早(早晨4点),不能花时间打字:)

这事本来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今年四月),不过看上去好像是谁可能因为选举而把这修正案挖出来了。修正案本身可以在这里看到,引起疑虑的条款是第92A,如果你不懂英文,大意就是要求ISP必须制定相关条例惩罚那些利用网络进行盗版行为的人,直至中断对其的网络服务。也就是在欧美国家吵了很久很久的三振出局政策。

我个人并不对此感到太担心,因为一我很少下载那些东西,二,这条法律也不太可能影响到普通网民。p2p本身并不违法,而检测p2p流量中的内容将会让ISP大出血,没有人愿意这样干,而且ISP本身并不能决定用户的下载行为是否侵犯版权。因为如果你已经拥有一首歌的物理拷贝,你再通过p2p下载一份副本是不违法的。

这条法律的意义也就在于当美国唱片业协会等版权恐怖份子抗议时,ISP有解决这种问题的相关法律。往后看就知道了,92A之后的条款几乎都在为ISP 脱责。监视用户是否侵犯版权的责任主要还是在那些版权恐怖份子身上,而你一个普通用户,只要你没有把你的盗版行为产业化,我想很难引注意。

虽然很多人说这是现任政府的“最新”罪行,但实际上一不是“最新”,二也不是现任政府一意孤行。下面是该修正案三读的投票结果

Ayes 111 New Zealand Labour 49; New Zealand National 48; New Zealand First 7; United Future 2; ACT New Zealand 2; Progressive 1; Independents: Copeland, Field.
Noes 10 Green Party 6; Māori Party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