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小心泄露了国家机密

就如长平所说,林嘉祥/交通部派来的怪叔叔事件在网上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力。从流行词就可以看出,其他网络热门事件通常只会留下一个热门词,例如俯卧撑,正龙拍虎;最多也就两个,就像最近的躲猫猫和瞎子摸鱼,但林叔叔一口气就创造了好几个流行词和短语出来,我们来数数:“我就是干了”,“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怪叔叔”,“屁民”,“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

其实我一直认为林嘉祥最后被处理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干了什么(干了又怎么样嘛),也不是网民压力,而是他的演讲能力实在是太优秀,你看,一鼓作气,两句话中泄露了那么多国家机密出来,真的是一字千金,每一个字都是精华。

作为两会幽默新闻的一部分,最近交通部的官员刘功臣(真是个好名字)公开为林嘉祥叫冤,具体请看新闻。当然,人人都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力,但我从内心里为功臣先生捏把汗,他显然没学到林嘉祥的教训,继续大张旗鼓的泄露国家机密,真为他的官位担心——如果你是来自门户网站的同学,炒作的机会又到了(当然,等到两会之后再炒):

  • “我觉得现在的公务员就是弱势群体”
  • “目前国内整顿网络的力度远远不够”
  • “网络是可以杀人的,他就是个倒霉蛋”
  • “[林嘉祥事件]是受了‘仇官仇政府’网民的煽动”
  • “谁不会有喝醉酒的时候呢”
  • “不可能再给林嘉祥安排工作了,但工资待遇还是会保留。”
  • “当时现场有很多人,后来公安局调查了156个目击者,没一个人说林嘉祥说过那样(屁民)的话。”
  • ……

我觉得对党国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去培训基层警力,教他们怎么扑灭群体事件,而是加强保密教育。林嘉祥说出了那么多机密,但人家的确喝醉了酒,酒后吐真言,也可以理解,革命者嘛,都要酒精考验一下。再看看这位功臣先生,又没喝酒,又没吸毒,却敢在两会的大环境下如此的泄露大量国家机密,从网络监管的真实目的到朝廷对“一小撮”的真实看法,再到交通部人人喝醉过酒的事实,泄密范围之广,影响之大,真是前所未有,给党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功臣先生很明显缺乏家教,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其实这种东西也不是什么国家机密,明眼人都知道,但从官方角度来看,他们更愿意掩耳盗铃,那又有什么办法。功臣先生其实根本就不用说那么多废话,他的言论都可以归根结底到一个中心思想:“公务员(更准确的来说,官员)是特权阶级,而且享受的特权还不够。”谁都有喝醉酒发脾气的时候,屁民发酒疯,掀桌子的时候可以找警察来把它们架走,但官员喝醉了发火,屁民就应该回避,要理解官员日理万机的辛苦,喝醉了是可以理解的,更不要到网上去批评官员,而是理解和支持。

如果现在的中高级官员都是这种心态,如此的骄横,那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至于刘功臣言论中的种种逻辑混乱之处我就没时间评了,大家能看出来。至于林嘉祥当时有没有说过那些话,我还是认为有。原因很简单:那些话在大家还不知晓林局长的身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就算原话不是那样的,大意也应该差不远。有156个目击者没听到是没错,但设想如果是你,如果你在餐馆里听到其他桌上有人喝醉了在争论,你会可以去记他们说了什么吗?没准你根本就听不清楚那些醉醺醺的人嘴里在叽哩咕噜什么。再说如果林局长真的什么都没干,交通局处理他干嘛?那是网络,还是交通部杀了林局长?

四处乱飞的筷子

bezdomny ex patria 那里有一条,在我看来十分诡异的本地新闻。在Timaru发生了一起和种族歧视有关的冲突,一群白人和亚洲人在街上打架。有一个当时的目击者在接受The Timaru Herald采访时,是这样说的:

“Two of them [Asians] were in school uniform and an adult was with them. One had two baseball bats, [and was] flinging them around like bloody chopsticks,” a witness said. He said as soon as the youth with the baseball bats appeared everything escalated. “It was just like a rat’s nest being disturbed by a fox terrier, they were going everywhere.

这个有点黑色幽默,所以我翻译一下:

“[他们中]两个是穿着学校校服的亚洲人,另外一个是成年人。其中一人有俩个棒球棍,像扔[beep]筷子一样到处乱扔”,一位目击者称,他说当拿着棒球棍的人出现之后,事件升级了,“他们就像狐狗撞到了老鼠窝一样,[像老鼠般]四处乱窜。”

作为一名主要使用筷子进餐的人,我非常难以想象把筷子作为武器到处乱扔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我在评论下开玩笑说,没准是目击者中国功夫片看多了,也懂了以柔克刚这个道理。但也别认为筷子打人就不疼,如果我见了那个目击者,我虽然不搞功夫这种东西,但我也一定会扔双铁筷让他尝尝中国功夫的滋味。

但还是解释不通,因为如果你参与过打群架之类的群众运动,你应该知道,把棒球棍握在自己的手里是最好的策略,可以进行无数次的击打。如果你把棒球棍扔出去,一棒球棍形状不规则,要准确击中一个目标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二,如果没击中,你不怕你的对手用你的棍子来打你?

所以我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用筷子和老鼠描述事件中的亚洲人,很可能有种族歧视的成分在里面。这倒无所谓,这种无知的话语谁都听过,但我很好奇这种言论是怎么跑到报纸上的。媒体本身不能有种族歧视观点,但作为报道新闻的一部分,他们可以转述其他的人观点,包括有种族歧视成分在内的言论。但问题是,那位目击者的话语很明显有最基本的事实错误,至少我肯定不会相信打架时的棒球棍是用来扔的,更不会像筷子一样扔,我甚至怀疑这名所谓的目击证人可能就是参与者之一,他才能描述得如此绘声绘色并且夸大事实。

我不是媒体专家,但我知道有人是,有空的时候我会咨询一下,看看能不能通过The Press Council或者什么东西教训一下他们。

我喜欢两会

这个标题虽然有点小学生作文的味道,但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表达方式了。

从我开始学习政治历史和制度以来,我对这个两会,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有一个疑问:作为天朝特色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为什么“最高权力机构”不是全职的,而只在一年中的某个时段开会?你也许会说有常务委员会存在,但那不是理由,一年中不仅仅是三月才会发生国家大事,在其他时段,作为代表各地区选民的人大代表(理论上如此,当然,我没那么傻),为什么没有任何发言权?宪法第六十一条中有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的条款,但你看见过临时召集的人大吗?我朝已经经历过无数紧急事件了,但我确实没看见过?

所以说两会的作用至今还处在橡皮图章阶段。而且在外人问我中国有没有议会时,我还得回答有,因为的确有一个这样的东西。

其实这也就是两会的可爱之处,因为你是橡皮图章,除非你吃了豹子胆,你不会提出和敏感议题有关的提案(其实就算吃了豹子胆也不行,如果你熟悉中国政治文化你应该知道为什么)。但阳春三月把那些老头老太,娱乐和体育明星召集到北京浪费时间总得给别人弄点什么好玩的吧?可以把两会搞成游乐会,大家唱唱歌,跳跳舞,其乐融融,一团和谐。至于提案嘛,随便糊弄两下就行了。因此每年看两会提案和代表言论都是我最大的乐趣之一,说好听点是好玩,说不好听点,两会实际上是面照妖镜,是妖魔鬼怪,砖家叫兽同时展示自己的一个平台。

我现在收集了以下精彩言论,随时补充,如果你知道那些本应该代表草民民意的人还有什么精彩言论,不妨分享一下。

还有很多言论没那么幽默,只是纯粹无聊,我就不列出来了。这些委员给人的感觉,拿习储君的话来说,真的是吃饱了没事干。还有些人明显缺乏常识,除了那位把网民编造的卧槽泥马来源信以为真的高人之外居然还有政协委员真的认为美国西点军校中挂得有雷锋的肖像。我今天有空,大概看了一遍那些提案,给人的感觉是,很多“代表”都缺乏最基础的经济知识或者常识。这倒不要紧,人人都有不懂的的东西,但你不懂你就得去搞懂呀,不懂还乱发言,那就真的是自己的问题了。

当然,代表在那里玩,草民也有玩的乐子(和国母有关)。

玩笑归玩笑,不过我对人大还是抱得有一定希望的。在理论和法规上,关于的人大的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我常常说如果天朝宪法中的每一条都能认真实行,我朝没理由不成为一个强国。虽然全国人大还是橡皮图章,但市县两级的人大已经开始展现其威力,时有否决当地政府工作报告的事件。但我们不能等政治改革的到来,要自己去争取。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自由选举和党的控制力,全国人大如果没有外力去推一把的话,不可能从橡皮图章变成真正的议会。

近些年来已经有一些勇敢的人站出来独立参选,实践自己在选举法中应有的权力。虽然他们通常都会遭受轻则单位学校中领导的“劝说”,重则威胁和辱骂,但没有看到有人退缩。我一直认为,政治改变是从下至上,从小到大的。有些人你造成的改变并不大,但只要在改变,就等于在保存人们的心中希望。

农奴社会数据一考

很多人说中国社会在年份尾数逢9时会发生大事,我不知道今年是否如此,但很多有重大意义的日子的确是在9周年发生的,因此今年的整数纪念日也是特别的多。这个月(3月)除了两会之外,也是西藏敏感月,1959,第十四世逃离西藏,1989,近年来西藏最大的“暴乱”之一。当然,官方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这两天你可以在中国各大媒体上看到宣传西藏“新生活面貌”和“忆苦”的那些新闻,在“不测事件”发生之前先占领舆论。

我们中绝大部分人不是藏人,也生于1949之后,因此客观的来说,我们对西藏的整个历史问题可能并不了解。如果你生在中国大陆的话,除非你是专家,否则了解该问题的唯一渠道就是官方的宣传,但问题是,GCD的宣传真的靠谱吗?

前段时间发布《美国人权报告》的国务院新闻办最近又有了新作品,《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作为不谙西藏问题的一名普通人,我抽出时间认真研究了一下白皮书内容,学习一下农奴社会的西藏有多么的邪恶和黑暗,不过结果是,我的疑问更多了。我第一眼觉得不对的地方就是这里:

历代DL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机构“孜布”和“孜穷”,把每年对达赖的部分“供养”收入作为高利贷放给群众,牟取暴利。据1950年这两个放债机构账本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年收利息303858两。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设有为数不少的放债机构,放债、收息成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根据1959年的调查,拉萨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三大寺共放债粮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放藏银57105895两,年收利息1402380两。

我这人数学很差,对数字没啥概念,但认几位数还是可以的。我预期的是,放债和收利息数据位数应该是一样的,那才叫黑社会。但算算上面的统计,债粮年利息2%都不到,藏银年利2%多一点点,就算是达赖可怕的高利贷,年利息也就10%。

这篇blog本来我昨天就写得差不多了,但我一直觉得是我哪里弄错了所以压住没发,不过这问题我想了一天真没弄明白,也许原文说的是“实收利息”?就这样说吧,也许有2/3的人根本付不起利息逃跑了?但DL高利贷的实收利息数字就有问题了,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刚好收到10%?一般寺庙的放债就更是了,就算乘以个三倍,债粮年利息也就6%,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还是有的一拼。再说如果2/3的农奴都逃跑还不了债,我想放债这门生意可以也没什么利益可图了。债主不能把欠钱的给弄死了,这是常识。

就算是利滚利,这个数字依然是异常的小。如果你有更合理的解释,无妨分享一下。

也许你会说,加上各种苛捐杂税,西藏农奴的负担就重了,那让我们来看看杂税:

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农奴主对农奴剥削的主要形式是包括徭役、赋税、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达70%至80%。

如果你是一名普通白领的话,不妨看看自己的工资单,看看除了自己的收入之外,有多少钱通过社保等各个十分有剥削嫌疑的税收弄走了

这让我更好奇了。我花了点时间去认真检查真理部的这本白皮书中所提供的数字:

民主改革前,十四世DL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

我们来推算一下,DL的一个农奴的生产水平有多高,就按6,500人来算:

  • 青稞 – 人均年贡献量70公斤
  • 酥油 – 人均年贡献量5.4公斤
  • 藏银 – 人均年贡献量307两

如果你需要参考数字,中国今天的人均粮食产量大概有350-400公斤左右,但50年前中国的生产力,不仅是西藏,全国都不高。我费尽全力才找到了官方报告中的一份人均粮食年产量报告,1952年西藏粮食人均年产量80公斤。根据白皮书的说法,西藏当时有10多万僧侣,有120万人口左右,就算他们1/10吧,假设他们都不能生产而统计数据算的是平均人口,除开他们之外,真正在劳动的人的年均产量也没有过100公斤。

这些数字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 —— DL真狠啊,农奴们生产出来的东西全搜刮走了,只是我找不到藏银兑换青稞的数据,否则我得出的结论可能就是农奴贡献出的价值比生产出的价值还高。

有些数字如果交叉对比的话,还会产生更多的疑问。

当然,没有人否认当时的西藏是“残酷的农奴社会”,但那个时代的中国,哪里不是呢?西藏就是慢了10几年被GCD“解放”而已。我们都知道杨白劳的故事,大多数人也应该知道刘文彩,这些人在我们小时候的心目中,是贫苦人民和地主的典型,我们所听到的那些刘文彩的作为我看就和那些西藏地主差不多。在四川,甚至有刘文彩的名字吓得小孩不敢啼哭的说法。但在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真正的刘文彩和小时候听到的那个是有一点区别的,至于这个区别是怎么来的,我就不说了。无论你用Google还是百度搜,第一页都有大量相关内容。

我没有理由不怀疑,GCD当年在西藏做其实也就是和其他地方一样的同一回事,打地主分田地,只不过因为历史和文化原因,这个地主非常的大罢了。

当然,作为中国的边疆地区,无论是对国家利益还是地区安全来说,西藏保持稳定是有必要的,但实在是没有必要去刻意妖魔化DL。玩一些例如说DL=农奴制=邪恶之类的逻辑游戏,这样做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以前是怎么样的,现在的各方观点又是怎么样的,实话实说就行了,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校园犯罪

前两天的新闻才刚刚说新西兰的校园暴力和犯罪问题泛滥,说警方每周平均要在学校和大学中拘留32个人昨天就发生了Avondale College一老师上课时被学生一刀捅伤的新闻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犯罪,忘了在哪里看到的,按人口比例来算的话,新西兰的监狱人口仅次于美国。当然美国人有钱,可以使劲修监狱,不过对于这个小国家,你就可以理解法官为什么有些时候选择不把犯人送进监狱,因为监狱里也装不下了。

至于校园犯罪,我的高中三年也是在这里读的,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从未在我知道的人身上发生过。这和本地的帮派是一样的(带有种族歧视性质的帮派除外),只要你和那群人没有“交情”,他们也不太可能来找你。因此对于大部分华人子弟来说,学校还是非常安全的,除非你主动去招惹那些人。

不过我倒知道一起学校内的案例,一名来自大陆的留学生把一名台湾学生刺伤,那位大陆学生当即就被逮捕并且被永久赶出了学校,至于后文,我就不太清楚了。看到这里我想你也能猜到是因为什么原因。这是校园暴力的一种,因为这些话题告诉老师之类的人群,他们也不会理解,因此学生选择“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官方渠道。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都是老生常谈,我也就不多说了。

我想说的是,本地媒体和政府忽略了一点,everything happens for a reason,任何事的背后都有原因,难道那些晚上喝醉了酒在路边涂鸦或者去砸车的年轻人真的是吃饱了喝多了没事干?酗酒和领救济的家庭文化只是表面诱因,但背后的真实原因却是多种多样。例如这一次,动刀子的据说是一名韩国学生,而根据报道说,暴力诱因是前一天那位老师说了一些带“种族歧视”的话。我不知道这是否属实,但我个人认识一个曾经上过这位老师课的学生。据说虽然他可能并不是有意冒犯谁,但他的语言习惯的确有些时候很冒犯人。

如果真是如此,谁在情绪激动的时候能够完全保持冷静,让自己不做过激的事呢?

我并不支持用肢体暴力来对于语言暴力,或者是种族歧视。我想说的是,这次事件展现出的无非就是校园暴力种种诱因中的一种。如果你没有其他渠道可以投诉,或者发泄自己对社会或者个人的不满,最后的结果当然只能诉诸暴力。这不仅仅是针对不谙英语的移民和留学生来说,本地人也有同样的问题。

俺很爱国,可这钱俺不能付

突然发现我还没对那一对兽首有什么评论,这回有了一些有趣的发展,顺便说说。

这事从一开始就和保护文物本身无关。文物本身的价值和经济价值无关,也不是说文物在原产国手上,其文化价值就会翻倍——要说保护,很多人,包括我在内在某种程度上倒觉得很文物在国外更好,60年来,在这个文明古国的土地上发生了多少起恐怖事件?

就法理上来说,我暂时看不出法国的拍卖有什么问题。是的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国际公约,但国际公约不是国内法,签署国际公约并不代表这个国家会遵守,把 国际公约的精神结合到本国的国内法中,这公约才算真正的生效。政府对外有义务实行公约,但无论如何也很难干预国内法,更不太可能去干涉一个商业公司的经营 行为。

文物和收藏品之类的一样,价值是人定的。要说这对兽首本身有什么文物价值,我不觉得,但有两点很重要,它们来自于圆明园,圆明园“被八国联军”烧过(其实准确的来说并不是八国联军),这就涉及到了所谓“民族感情”的问题,而你是无法给中国人脆弱的感情订一个合理的价格的。1840情节是中国无法从心理上真正长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成天就是想着的雪耻而不是和平相处。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并没什么错,但这会带来一个非常严重的副作用,还没雪耻的前提就是总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一截,别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在欺负自己。如果是这种心态,无论别人做什么,我们总能找到“外国人在使坏”的证据;除非洋人像当年大天朝那样对咱们百依百顺,年年进贡,那个时候我们就觉得强大,站起来了。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和那些使坏的“鬼子”们有什么区别?我非常不赞成“以牙还牙”这种观念,如果因为日本人的南京大屠杀,我们就要来一个东京大屠杀,没错,我们是“报仇”了,但是,我们和我们口中的“日本鬼子”也就没有区别了。这件事也是如此,我们所应该不齿的是当年的强盗行为,而不是因为强了我们的盗所以我们也要变成强盗。用无赖对强盗,我只能说,当我们强大了之后,我们只会变成更凶狠的强盗。

我一直没怎么说这事的原因主要是,我一直感觉这种感情问题是一些媒体,甚至是五毛炒起来的。从网上的消息可以看出,有人在故意造谣。先是说“佳士得玩弄中国民族感情,故意炒作抬高价钱”,然后还有消息说铜像“就是佳士得内部的人买的”——不过现在很清楚了,是谁买了兽首,又是谁只炒作不付钱,故意抬高它们的价钱。我想说,这种玩着卑鄙技俩的小人,阻挡不了世界的和谐,也破坏不了中法两国人民间的友谊。

附一则:城管吃烧烤拒绝买单 将店主打成脑震荡(图)

我觉得城管可以说,俺是代表国家来吃烧烤的。

新《工作关系法》正式生效

以前提到过Employment Relations Act,这具体是什么东西就不再重述了。

这是一个非常能表现国家党本色——老板的政党的法律。最近的Job Summit也一样,看上去是在讨论如何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可我看一堆白人老板在那里讨论,看上去更像是在讨论怎么保留他们的巨额薪资。别忘了,他们就是导致经济危机的元凶。对国家党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publicity stunt,没人相信这种讨论会取得什么成果。

我同意对员工有一个适用期限,对双方都有好处。但90天太长了,30天足矣。我真正不满意的是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没有理由的被开掉——在这种情况下,你敢拒绝无薪加班吗?你敢不带病上班吗?这对那些不良雇主可以说是开了一扇大门。如果你正在找工作,我的建议是,多考虑大公司。如果是小公司的话,拒绝签署包含有九十天试用期的工作合同,至少也应该争取把试用期降到30天,这是我觉得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

当然,如果你没有选择的时候,那还是吃饭问题要紧——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资本家喜欢经济低迷的原因,随意开掉不需要的,然后压榨剩下的。

玩完了: (

我说我自己真的玩完了:)

下周就开学了。没啥事,就是有点感到失望甚至恐惧——自然规律就是如此,对生物杀伤力最大的不是把一个生物从一个环境换另一个环境中,而是改变本身。而且这学期要做的事情有点多,一些课讲师已经把大纲放到了网上,看了之后我是彻底傻眼了,把我对未来3,4个月的希望击得粉碎。

说这个没啥意思,主要是我高兴的注意到这两个月期间又有一些新订户,因此声明一下,我学期期间的更新通常较少,不像假期这样可以一、两天一篇。而且为了省时间,我通常也会更力求简练(通常就是分割线上面这么多内容),而且会有更多和新西兰本地相关的内容(因为关注中国国内需要大量时间)。如果你是因为这些因素而不小心把我加到你的订阅中,不妨再考虑一下:)

另外我知道有几个人有事没事就到这里闲逛一下,但因为他们十有八九都是扑空的,有时候看得我都不好意思。如果你是这其中之一,可以的话,学着用RSS和订阅器来管理阅读吧。如果还看不懂,找我,我教你。

顺便说说写博客,最近看一拨人在讨论这个问题。

blogging是一项极其费时,而且有时候还非常危险的一种运动。而且中文网络环境那么差,你稍微认真码出来的字几乎从不会得到除blogsphere之外他人的尊重。那为什么有很多人还是乐此不疲呢?有人说是表现欲,其实不一定,我不觉得我是个很爱表现的人。这个blog的最初目的是在内部圈子里分享我的想法(具体请参见关于页面),因此我现在blogroll 里的链接也不多,多半都是现实生活中的朋友,或者比较熟知的人。

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先抱着分享的心态开始blogging的。但之后的心态就渐渐的变了。我在独立blog之前谈论得最多的话题是互联网,但就像我以前提到一样,在中国国内,你关心互联网,就不得不关注时政方面的问题。另外一个是责任心,就像是卢梭《契约论》所说:

我生为一个自由国度的公民,而且是主权体的一员,虽然我人微言轻,但我对公共事务有投票权,仅此一点,我就足以有义务关心它们。每当我思考政府问题,我总能在我的思考中找到爱我的祖国政府的新理由,对此我感到欣慰。

我唯一的异议是,关心公共事务的前提不应该说你必须是自由国度的公民。作为主体权的一员,这个社会的走向实际上取决于你自己,而不是政府。政府的滥权很大部分是因为大家都噤若寒蝉,充当犬儒而不敢发声。这种情况下,你更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别说13亿了,要是能够有1/13的人能够勇敢站出来,对一件事说“不,我觉得这是错的”,威权就没有了能力。不过我不是什么胆大的人,也不想到中南海门口示威,写写blog就是我最少能做的事情。这几年的事情已经证明了,网络的影响力其实并不小多少。

这个话题太可怕了,换一个,blogging还有另一个原因是学习。

我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熟悉我的人都应该知道,我很不喜欢在blog内谈论自己专业的事情。这个原因很简单,倒不是怕被人认出,主要是我要保存对自己专业的那么一点点热情,如果无时无刻谈论的都是同一个话题,那么热情很快就会变成厌恶。而讨论自己不是常常关心的话题,其实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blogging最费时的地方不是写,而是读。这个过程对学习那些你不是十分熟悉的话题是是否有益的,更重要是,可以锻炼你的锻炼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维),而无论你是哪个专业,这都是一个好处。

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相对于那些专业人士,例如冉匪的日拱一卒来说,我就没那么多时间,因为我面对的阅读量是加倍的。今天才整理完了自己的GReader,从300多个订阅减到到280个。数字听上去吓人,但就每一个话题的订阅量来说,我和一般人的订阅数量其实差不多,但话题一多,累积起来你就不知道先看谁好了。

有时候这一点会让我感到不小的压力,不仅是时间,而且你感觉你还得对读者负责,不能拿一堆垃圾敷衍。但无论怎么说,写blog又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因此我还在找折中的办法。我现在是当我感到厌烦时,自己从blog中放大概2-3周的假,但我并不想让这地方荒废太久。

感谢你听我胡叨:)

我朝最缺的东西

常识(common sense),或者说,合理的逻辑。

说起这个的原因是,今天我朝的另一个真理部,也就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一年一度的美国人权报告,回应美帝在其人权报告中对我朝的污蔑。我花了半个小时大概看了一遍,看后就一个感觉:美国好可怕,我们为什么还不赶快去解放被压迫的美国人民?

但我们都知道,天朝这份人权报告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去解放谁,毕竟习储君说话要算数,再说我朝还没有能力把革命输出到美国。作为对美帝“无端指责”的回应,这份报告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往“抹黑者”脸上抹黑,就能使“被抹黑者”清白。这有点像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老师批评一样,被批评的小朋友哭着喊着说,你看你看,某某某也一样,为什么就批评我。

既然这份报告是建立在这种荒谬逻辑上的,报告内容肯定也是如此。随便举两个文中的例子:

劳动者权利缺乏保障。美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

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美国人类发展报告》显示,14%的美国人(约4000万人)读写能力不足,看不懂报纸文章和物品说明手册。

总的来说,这份报告给我的感觉是一个二流大学生写的。这个学生在交论文期限前三天才开始动笔,没有足够时间,所以先预设观点和结论,然后再网上到处搜索数据,堆积在一起就算完工了(我们赶论文时不也如此?:))。而引用的内容几乎从不给出具体出处,而给出的网站来源,有些是商业网站,甚至还有打错字的地方——要是拿给我的讲师评分,最后多半都是不及格。事实上,如果能认真写这个题目,还是能写出一些东西来的,但就如我所说,这份报告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要帮美帝下被压迫的人民脱离苦海,这份报告和天朝很多外交语言一样,名义上是对外,但实际目的是给中国人看的(就像那著名的“伤害感情一说”,目的是要向自己的人民传达某种信息),所以也就无所谓了。而与此相比,美国的那份人权报告则并没有针对某一个国家。

换句话说,官方已经不好意思说自己的问题了,于是就把视线引向美帝,然后天朝子民自然而然得就忘掉了我们的问题:“看看,美国也一样,所以我们的问题也没什么好了不起的”。

我不想判断两个人权报告中的批评是否合理,因为这和我说的问题没一点关系。实话说我从来没有看过美国的人权报告,我觉得没那个必要,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们做好就行。所以请不要说我的“反动言论”是受了美帝影响。我所好奇的是,为什么一些同胞真的被官方的种种无赖逻辑所引导?“爱国心”作祟?美帝做什么都是坏蛋?还是真的就缺乏常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些人,包括官方,一方面试图做得很成熟,很正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一方面又对别人的话异常敏感,动不动就是伤害感情——这是精神分裂,还是心里有鬼?

但以前可绝不是这样的。就十年前,官方还会公开反驳美国人权报告中的“污蔑”,至少还有点底气,例如下面这条:

美国指责中国不尊重“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但是,美国是世界大国中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最少的国家,迄今只加入了1 5 个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而中国则加入了1 7 个。美国应先看看自己国内的人权问题。

看看,俺比你多,俺比你好!哈哈。

这样看的话,天朝的确进步了,至少在外交文件的荒谬程度上。

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25/02/2009)

虽然92a的生效时间被拖后的一个月,但这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总理当时给出的前提是,一个月后如果ISPs和相关权利人对该法案的具体实施方式仍然没有共识,那么92A将会被停止实行。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TCF正在撰写和征求公众意见的code of pratice。我寄出了我的意见书,如果你真的关心此事,我想你也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我的简要如下:

  • 下载文件就算有版权,也不一定违法;
  • 下载文件的方式(例如BT),本身也不违法;
  • 权益人不能同时是法官;
  • ISP不应涉入整个调解过程;
  • 在司法程序证明用户有罪之前,用户是清白的,疑罪从无而不是“指责即有罪”,用户不应证明自己的清白。

事实上这些担忧是非常必要的。根据Computerworld获得的一份来自RIANZ(新西兰唱片业协会)的内部信件,他们正在争取,在我看来,一些十分荒谬的权利:

RIANZ instead wants users to be required to provide sufficient evidence as to why they believe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didn’t occur via the internet account in question and/or why there is n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the file being downloaded.

要用户自证自己清白是违反疑罪从无这一条司法基本原则的,这一条决不能被通过。

RIANZ opposes having to pay for processing copyright infringement notices and indemnifying ISPs for any costs and liabilities.

真是想得美,这和别人免费下载你的唱片有什么区别,你不愿意为别人免费干活,提供免费音乐下载;别人就应该为你白打工。

RIANZ does not want the notices sent out to users accused of infringement to include evidence that would be admissible in court.

这个就更严重了,可以随意指责别人就算了,指责了别人还不愿意提出证据——唱片业的这些人究竟想要有多么霸道?我现在真正发自内心的觉得,我称RIAA,再加上RIANZ这种组织为版权恐怖组织一点也不夸张。

92A可以通过,也必须保护版权,但我觉得上面的例子已经不能再明显,我们绝不能让版权恐怖份子主宰一切,因此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就非常重要。工党提议让独立的调解庭来解决用户和版权持有者之间的争论,这个主意应该不错,但应该保证其不受商业干扰,法律也应该有更多细节,调解庭的调解才会有法律依据。

现在重点还是TCF的那份Code of Pactice,如果你有能力,真的关心此事,应该提交自己的意见书。